❶ 現在公務員被開除後,養老保險金怎麼辦
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但單位可以酌情給予生活補助。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絕肢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法》第16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埋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彎宏臘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❷ 公務員退休後開除公職影響養老金嗎怎麼辦
1. 公務員被開除公職後,如果符合退休條件,依然可以依法享有退休金。
2.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金由用人單位、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組成。
3. 用人單位應按國家規定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統籌基金;職工也按比例繳納,記入個人賬戶。
4. 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自行繳納保險費,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5.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的費用由政府承擔。
6.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會提供補貼。
7. 個人賬戶資金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且免徵利息稅。
8. 個人死亡時,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9.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根據繳費年限、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等因素確定。
10.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若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可以選擇繼續繳費至滿十五年後領取,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❸ 公務員因犯罪被開除公職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務員被開除公職後,原工作期間的養老金是與以保留的。就算刑事犯罪被判刑,也不能剝奪你以前的工齡和社保金(養老金是在社保基金基礎上,到了法定年齡再與領取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