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西方養老方式有什麼不同為什麼不同
由於地域、信仰、風俗習慣的不同,國內外的養老模式存在著很大的差異。目前國內外都存在著很多新型的養老模式,例如國外的「時間銀行」和國內的「居家式社區養老」。
一、國外養老模式
(一)CCRC養老社區模式
在CCRC模式下,根據老人不同的狀況提供不同的服務類型,提供自理、介護、介助一體化的居住設施和服務。這種新型的養老模式可以使老人在社區中擁有更好的生活條件和生活質量。
(二)家庭養老
以新加坡和日本為代表的家庭養老模式是一種法律要求孩子必須贍養父母或者長子繼承家產的方式。這一模式是將「在家養老」和「子女養老」結合起來,老人必須由家人贍養,同時當地政府也會根據這一情況推出特定的政策對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的家庭給予一定的資金和護理人員支持。中國「養兒防老」的傳統思想也是在這一養老模式中產生的。
國內外的養老模式存在很大的不同,國內老人更偏愛能夠在家和兒女共同居住的養老模式,而國外的養老模式多種多樣,有一些更加人性化的地方值得我們借鑒。
『貳』 國外的農民有養老保險嗎
國外的農民確實有養老保障機制,但不一定是以養老保險的方式具體體現。以下是對此問題的詳細解答:
國家差異:各個國家根據自身國情的不同,建立了各自的養老保障機制。這些機制可能包括養老保險、退休金、社會福利等多種形式。
發達國家情況:在越發達的國家,養老保障機制通常越完善。這些國家可能通過政府補貼、社會保險、私人保險等多種方式為農民提供養老保障。
非養老保險形式:雖然我國通過養老保險機制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但其他國家可能採用其他方式,如直接提供退休金、社會福利補貼或醫療援助等,來確保農民在老年時的生活需求得到滿足。
總結:因此,可以說國外的農民確實有養老方面的保障,但具體的形式和內容可能因國家而異,不一定完全等同於我國的養老保險機制。
『叄』 農村留守老人的國外研究現狀
一、國外對留守老年人的研究
在西方發達國家,由於相對完善的社會福利體制,老年人的養老主要依靠退休金、養老保險等正式的社會支持體系。盡管留守老人現象在這些國家也普遍存在,但子女的外出對家庭養老的影響並不明顯,因此學術界關於這些國家老年人問題的研究更多集中在如何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方面,而與子女遷移相結合的研究並不多。
對於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來說,由於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政府普遍難以為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提供有效的物質保障和完善的服務體系,老年人的福利水平遠遠落後於西方發達國家。在這種情況下,老年人的供養主要依靠家庭中的代際交換,依靠下一代的資源轉移。發展中國家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過程中出現的大規模農村勞動力遷移,與人口老齡化、社會政治和經濟環境等均被學術界認為是影響老年人養老體系的重要因素。
在西方發達國家,家庭能在何種程度上提供養老保障,取決於文化(或立法傳統)、家庭成員在人口意義上的可獲得性和地理意義上的可獲得性、家庭成員的經濟能力和提供養老的意願等因素。這些因素中任何一個發生變化,都會最終導致家庭養老體系的變化,而遷移正是導致這些因素出現變動的一個誘因。
在發展中國家,農村勞動力的鄉城遷移和跨國遷移對農村留守老人養老體系的影響、留守老人的現狀和需求等也引起了一些學者的研究興趣。具體來講,老年人的養老需求主要包括經濟供養、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個方面,國外學者關於留守老人問題的討論也主要圍繞這幾個方面展開。
『肆』 國外如何解決養老難問題
目前,國際上的養老保險模式主要有三類:一是以美英德為代表的「現收現付制」。將僱主和雇員繳費全部進入社會統籌基金,不設個人賬戶,由社會統籌基金統一支付養老金,不足部分由財政直接撥付。現收現付制的最大優勢就是操作簡便、管理方便。但它是用在職者的繳費直接支付退休者的養老金,在人口老年化的壓力下,令財政不堪重負,讓在職者喪失信心。
二是以新加坡為代表的東南亞國家及以智利為代表的拉美國家,它們推行的模式稱為「完全基金制」或「強制儲蓄制」。不設統籌賬戶,只設個人賬戶,雇員單一繳費或由僱主和雇員共同繳費,繳費全部進入個人賬戶。完全基金制完全強調個人貢獻,由「個人賬戶」這個單一支柱承載個人養老負荷,抗風險能力十分脆弱。
三是以瑞典為代表的「部分積累制」或稱「部分基金制」。設立兩類賬戶(社會統籌+個人賬戶),將僱主和雇員的繳費分別放入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給付養老金時,則分別從上述兩個賬戶中按比例支出。同地區受益人從社會統籌賬戶所獲給付比例是相同的,差別在於,每個受益人從個人賬戶中獲得的給付數額不同。在職期間參保時間越長、收入越高者,其所獲養老金就越多。
世界各國解決養老金缺口問題,也有不少成功經驗,包括:1.提高領取養老金的標准,如法國提高公共部門雇員領取全額養老金所需的工作年限。2.改革養老金支付的指數化方法,將與收入指數掛鉤改為與價格指數掛鉤。3.將與稅前工資掛鉤改為與稅後真實工資掛鉤。4.改革養老金計算方法,如將原先公式中的「最終收入」或「n年中的最高收入」,改革為「一生中的平均收入」等。5.延遲退休:提高法定退休年齡、鼓勵年長雇員繼續工作以推遲領取養老金時間。瑞典、西班牙、荷蘭允許那些希望多工作幾年的年長雇員繼續工作;德國鼓勵退休者參加半日制等部分時間工作,並對提前退休者採取扣除部分養老金的處罰措施。從國際情況看,在已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男女從業人員的退休年齡多數為63歲~6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