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民辦教師中人退休為什麼要補交養老保險
按照社保規定,不管是民辦教師還是公辦教師的中人,只要無編制,退休時就應該補繳養老保險費。
實際上,從1993年開始,不管是機關單位,事業單位,企業單位的職工,無編制人員一律進入社保統籌。一些差額事業編單位,雖然財政有撥款,個人有無編制,同樣是全員職工進入社保。比如公立醫院是差額事業編單位,財政只撥款人頭費,不承擔養老保險費,全員參保繳費。但是1993年之前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不用個人繳費。
2015年國務院出台《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改革的方案》,並規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編制人員)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也就是養老金「並軌」。
其實養老金「並軌」,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包括民辦教師中人,只是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同步改革,這部分人群,早已納入社保,養老保險從財政撥離出去,於他們無關。所以民辦教師中人,退休時要從1993年補繳養老保險費。
居士解答,謝謝閱讀!
老民辦教師中人退休為什麼要補繳養老保險?對於民辦教師來講,不管是老的民辦教師,還是新的民辦教師,其實說穿了就是無編制的教師。所謂無編制的教師,過去我們叫民辦教師,現在叫無編制的教師,或是編制外的教師。
對於老民辦教師,只有轉為公辦教師以後,在2014年10月1日之後辦理退休的人員,才屬於退休中人,如果沒有轉為公辦教師的民辦教師,實際沒有退休中人的說法或是提法,甚至連退休的資格都不具備。關於原來民辦教師的待遇問題,的確是一個非常復雜的 歷史 問題,對於民辦教師的工齡如何計算,國家層面沒有一個統一的政策標准,各個地方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政策,但是都不系統,有的甚至缺乏可操作性。
我最近看到了一個黑龍江省關於民辦教師方面的政策。這個政策的要點著重介紹了養老保險教齡補貼政策。對於已經離崗的民辦教師將其納入 社會 保障體系,對符合參保條件的中小學已辭退民辦、代課教師按照自願的原則,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加發養老保險教齡補貼。養老保險教齡補貼標准暫定為教齡每滿1年每月補助10元,教齡按已辭退民辦、代課教師本人在公辦中小學工作的實際年限合並計算。按照這個政策規定,比如當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為100元,如果你有三年教齡的,基礎養老金就會增加30元,如果有五年教齡的,基礎養老金就會增加50元,相當於比一般的農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多增加了一個教齡補助。已經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不享受養老保險教齡補貼。
對於老民辦教師如果在民辦教師的崗位上,根據國家規定轉為公辦教師的,由於轉為公辦教師以後,以前最後一次擔任民辦教師的工作年限屬於國家承認的工作工齡,所以在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納入養老保險繳費體系之後,按照參加工作的年限,很多由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的人員,如果在2014年10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也是屬於退休中人,在計算參加工作的時間,應該是從最後一次參加民辦教師的工齡開始計算。
比如李老師從1978年開始在本村小學擔任民辦教師,到1982年離開了民辦教師隊伍回家務農,1983年又重新擔任民辦教師,到了2001年轉為公辦教師,那麼李老師在的工齡就是要從1983年開始計算,1982年之前雖然也屬於民辦教師,但是中間中斷了教齡,所以中斷之前的民辦教師工齡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這和在國有企業做臨時工,後來招收W為勞動制合同制工人是一樣的政策。
在辦理退休時,由於李老師在1978年到1982年之間還有4年的民辦教師工齡,中間中斷了不能計算連為續工作年限,但是在部分地方是允許補繳社保費用的,如果李老師補繳了這4年的社保費用,就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這就是老民辦教師中人退休,要求補繳養老保險的原因,其主要目的還是為了這部分人員的利益最大化,讓以前不能計算的工齡,通過補繳養老保險的方式,來進行計算和確認,這樣的政策無疑對於老民辦教師是非常有利的,通過補交以後,自己的繳費年限可以多幾年,養老金也會增加。
綜上所述,民辦教師是沒有退休中人之說的,只有符合退休退休條件的民辦教師才會辦理退休。老民辦教師如果轉為公辦教師以後,其最後參加民辦教師的工作年限要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對於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的民辦教師工齡,可通過補繳養老保險的方式進行計算,這是對老民辦教師的一種關心和照顧,也可以確保老民辦教師退休的利益最大化。
因為轉正前屬於農民,若算視同繳費,所有農民都視同繳費?若算,那麼當年被辭退的民辦代課教師都視同繳費?都應有養老金?若算,那麼當年早早考入師范學校畢業的民師就永遠吃大虧了,因為要扣兩年的教齡工齡,花錢學習有罪了?。最後一刀切轉正的民辦代理教師,轉正前有的鑽孔投機評到了小教高級,轉正後農村還有土地有補貼,高工資。
是因為任教時到正式納編前的年度需要補部分費用(臨時任教期)?
民辦教師退休中人,補交養老金是不應該的,民班教當時一個人上一個班或復式班,比當時公辦教師勞累得了,待遇太低了,我認為從任民師到退休都似同繳費年限才公平,不管交多少,都不應該叫老民師退休中人補交一分錢。當時的民師吃的草,擠的是奶,同公辦教師並肩戰斗,培育國家人才。上民辦階段應屬於繳了的。
樓主您好,老民辦教師,中人退休為什麼要補交養老保險費用?一般情況下民辦教師都屬於非事業編制。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民辦教師,他實際上在參加工作的過程中,由於自己的學校沒有和個人建立這種社保關系所以說,雖然他可能教學了幾十年。但是社保的參保年限可能會很短,有的民辦教師甚至來講都沒有參保過。
但是根據相關的規定,民辦教師是允許在退休之前根據自己的實際工作年限去補交基本養老保險,當然這個補交基本養老保險是根據企業單位和個人來共同承擔的費用進行補交的,企業單位都是需要承擔大部分的比例,也就是說你所在的學校,那麼是需要承擔大部分的比例,我們個人只需要承擔自己很小一部分的比例,主要是根據自身的工作年限來確定。
如果說你是從2000年開始參加工作的。那麼也就意味著從2000年到2020年,這20年的時間都可以進行補交不過在補交的過程中,那麼我們也需要承擔一小部分的費用,大約是1/3所在的學校要承擔大約2/3的費用,這樣的話就可以完成補交待遇了,同時你也具備正常的退休條件以後,那麼也是可以直接去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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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即決策人之外,誰也別論評,勿亂講,以正式文件為準的!再見!
因為民辦教沒有編制,不算工齡,不能領養老金。國家為了照顧這部分民辦教師,補交點養老保險,就可以多領養老金了,這是國家給老民辦教師的優惠政策,當然如果你不想多領養老金,可以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