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補繳社保利息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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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的社會保險現在是要計算利息的,是按銀行活期存款計算利息,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準利率是0.3%。
『貳』 補繳社保利息怎麼計算器
根據相關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利息,要按相應年度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帳利率計算。計算公式為:
1、欠繳補繳在同一年度時,補繳利息額=∑[n月份欠繳額×(m-n)]×欠繳年度當年記帳月利率(m為補繳月份,n為欠繳月份,且1≤n<12,1
2、跨年度補繳時,補繳利息額=補繳欠繳年度當年欠繳的利息(C1)+補繳欠繳年度第二年起至補繳年度前一年止的欠繳利息(C2)+補繳年度當年欠繳利息(C3)。式中:
C1=∑[n月份欠繳額×(12- n+1)]×欠繳年度當年記帳月利率(n為欠繳年度欠繳月份,且1 ≤n≤12)
C2=欠繳年度後第二年應補繳利息+欠繳年度後第三年應補繳利息+……+補繳年度前一年應補繳利息
欠繳年度後第二年應補繳利息=(欠繳額本金+C1)×欠繳年度第二年記帳年利率,
欠繳年度後第三年應補繳利息=(欠繳額本金+C1+欠繳年度後第二年應補繳利息)×欠補繳年度第三年記帳年利率……
補繳年度前一年應補繳利息=(欠繳額本金+C1+欠繳年度後第二年應補繳利息+……+補繳年度前二年應補繳利息)×補繳年度前一年記帳年利率
C3=(欠額本金+C1+C2)×(補繳時月份—1)×補繳年度當年記帳月利率。
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補息時,在審核確認其應繳納的險種、繳費基數及繳費數額後,列印《天津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通知單》一式兩份,個人繳費窗口業務崗對《個人繳費通知單》的各項繳費金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利息、繳費總額核對,經確認後,加蓋「社保機構徵集專用章」和「分中心經辦員章」。
『叄』 養老保險滯納金和利息怎麼計算
養老保險滯納金和利息的計算方法如下:
一、滯納金計算
補繳單位繳費部分: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但需注意,中斷6個月以內的時間,不收取滯納金;超過6個月的時間,則按日加收滯納金。
滯納金減收審批:減收滯納金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未經批准自行減收或經審核批准未備案減收滯納金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補繳利息計算
補繳利息:補繳建立個人賬戶以前的利息,按建立個人賬戶後歷年公布的記賬利率的平均值補繳;建立個人賬戶後,則按歷年公布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補繳。
利息減免:需補繳的利息不得減免,無論是個體還是單位,均需按照規定的利率補繳相應的利息。
以上即為養老保險滯納金和利息的計算方法,補繳時需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以確保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
『肆』 養老保險補繳利息計算
法律分析:1.補繳金額:補繳金額繳時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的欠繳指數×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2.個人帳戶金個人帳戶金繳時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的欠繳指數×11%×補繳系數。
3.個人帳戶金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個人繳納部分繳時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的欠繳指數×個人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4.計算個人帳戶金和個人帳戶金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公式中的應補年度不得早於1996年。
5.補繳金額累計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