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一、什麼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由社會保險機構經辦的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職工個人根據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並應按不低於或高於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以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記入個人帳戶,本息一並歸職工個人所有。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批准退休後,憑個人帳戶將儲蓄性養老保險金一次總付或分次支付給本人。職工跨地區流動,個人帳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職工未到退休年齡而死亡,記入個人帳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可以實行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掛鉤的辦法,以促進和提高職工參與的積極性。
㈡ 什麼是個人儲蓄養老保險
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是由職工根據個人收入狀況自願參加的一種養老保險。它居於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的第三層次。參加與否完全自願,保險管理機構由自己選擇,儲蓄多少由個人根據收入和負擔能力而定。個人儲蓄養老保險計入個人賬戶,歸個人所有。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特點
從籌資方式上看,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屬於完全積累制。一代人需要的養老金,靠本代人在職時儲蓄積累,積累的本金加利息供退休後養老使用。這種方式是根據遠期縱向收支平衡原則籌資,它需要達到長期收支總平均平衡。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在採取這種方式籌資時,首先要對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有關人口的健康水平、就業率,退休率、工資增長率、利息率、死亡率、平均預期壽命等進行宏觀的預測,在此基礎上預測未來時期養老保險待遇所需保險基金總量,確定一個可以保證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收支平衡的總平均收費率:在實施初期的若干年份,養老保險金收大於支,其差額就作為以後年份的儲備基金;而在支大幹收的年份,就以儲備基金及其利息來彌補收支差額:這種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籌資方式,可以在較長的時間內分散風險,而且提取費率穩定,在支付保險費用後,每年仍餘存相當數額的儲備積累基金,使這種養老保險有比較穩定的經濟來源。但是,也存在著不足,由於沒有代際間轉移,在漫長的儲備積累過程中,儲備基金容易遭遇通貨膨脹的風險。因此,保證儲備基金的保值增值是關鍵環節。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從個人和家庭的長遠利益出發,為個人將來的養老儲備了資金,同時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使個人晚年有較高的生活水平,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勞動者「自立,自籌、自養」意識的體現,是從經濟角度進行「自我保護」的重要措施。
個人儲蓄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的區別
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勞動者遇到風險時獲得物質幫助的制度。基本養老保險是最主要的保險方式。它有三個重要特徵:覆蓋全社會,它規定所有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待遇標准統一,在實行統籌的范圍內,實行統一的繳費比例,統一的保險待遇發放標准,統一的管理體制和監督體制;保險程度高,只要參加了基本保險,勞動者可以獲得的物質幫助主要依賴基本保險。
補充養老保險是指除了國家基本養老保險以外,用人單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的一種保險,補充保險是第二層次的保險,它可以滿足勞動者高於基本保險需求的願望。補充保險的建立依用人單位經濟承受能力而定,由用人單位自願實行,國家不作強制的統一規定,只要求用人單位內部統一。用人單位必須在參加基本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基本保險費的前提下,才能實行補充保險。
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是基於勞動者個人的經濟能力和為了滿足更高的生活需求而設立的一種保險方法,屬於第三層次。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個人的自願行為,投保多少由勞動者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確定,勞動者可以自己確定保險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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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樹新主編.中國養老保障研究.華齡出版社,2004年08月第1版
趙文驊編著.上海求職指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02月第1版
㈢ 養老保險中儲蓄積累制部分積累制的優點和缺點急
儲蓄積累制:
優點:政府強制性要求參保認為養老儲蓄,從而可以建立起一定規模的養老保險基金;可以提高社會儲蓄率;儲蓄積累制比現收現付制對工作人員有更好的激勵作用;在總供給不足的條件下,儲蓄積累制的養老社會保險制度可能更有利於促進經濟增長。
缺點:儲蓄積累制的管理成本通常要高於現收現付制的管理成本。
部分積累制:也稱「部分基金制」,是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兩種模式的結合。在部分積累制情況下,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一部分來自於現收現付式的籌資方式,另一部分來自於完全積累式的籌資方式。
優點:1、保險費率低於完全基金制,而保險費率的增長又比現收現付制緩慢、平衡。2、不需考慮長期費用,下一代人的負擔相對少於現收現付制,有利於擴大儲蓄和促進投資。
3、受人口結構、通貨膨脹和經濟狀況的影響也相對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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