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鄉村醫生參加職工養老保險
日前,本市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意見》,財政部門建立起保障機制,改善鄉村醫生生活和工作條件。
據了解,本市目前有鄉村衛生室2500多所,在崗鄉村醫生6000多人,他們大多數是「半農半醫」的農村醫療服務人員。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醫改的深入推進,鄉村醫生隊伍遇到年齡偏大、社會保障跟不上、醫葯衛生場所陳舊等突出問題。為改善他們的生活和工作現狀,市委、市政府專門就此項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市財政局會同市衛生計生委和有關區縣,建立完善了鄉村醫生和鄉村衛生室保障機制。
一是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項目發放補助經費。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基本公共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進行合理補償。
二是將鄉村醫生納入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體系。鄉村醫生可根據個人繳費能力和參保意願,按規定自行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於年滿60歲的鄉村醫生,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其養老待遇。鄉村醫生應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以及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城鄉居民生育保險和全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待遇。
三是對村衛生室投保的醫療責任保險費用給予財政補貼。村衛生室統一投保醫療責任保險,其費用由財政給予保障。
四是建立村衛生室運行保障機制。按照每年每所1萬元標准給予運行補助,根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確定的村衛生室所在及服務輻射的行政村,年集體經濟收入達到50萬元及以上的,村衛生室運行補助經費納入市和區縣財政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年集體經濟收入不足50萬元的,村衛生室運行補助經費由區縣財政安排專項補助經費。目前補助資金和運行費用已撥付到位。
都是根據條文規定來的,在沒有出條文之前誰都無法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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