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母親今年49周歲,從前一直沒交過社會保險,聽說有新政策,可以補交嗎
不可一次性補清。
1、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按照你母親的情況,可以從49歲開始繳費,15年後,即64歲開始可以按月領取養老保險了。或者選擇轉為居保,但居保的待遇會比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