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戶口在老家社保在外地退休怎麼辦
戶口在老家社保在外地退休的辦理方式如下:
1. 將社保轉移到戶口所在地,滿足一定條件後可在當地領取養老金。
2. 准備退休所需資料,包括審批表、花名冊、居住證明等。
3. 到相關管理中心計算待遇,攜帶資料到局辦理審批,到銀行辦理銀行卡號。
4. 累計繳滿十五年養老保險,退休金按規定標准領取。
社保的退休政策:
1、退休條件:根據國家規定,男性年滿60歲、女性幹部年滿55歲、女性工人年滿50歲,且繳納社保年限滿足要求,可以申請退休;
2、材料准備:退休申請人需准備身份證、戶口簿、工作證明、社保繳納證明等相關材料;
3、申請流程:應先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交退休申請,由單位或社區將申請材料報送至當地社保機構;
4、審核評定:社保機構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並對其工齡、繳費年限等進行評定;
5、辦理手續:審核通過後,申請人需按照指引完成相關手續,如辦理退休證、領取退休金等;
6、跨地區辦理:對於戶口與社保繳納地不一致的情況,可通過社保轉移接續手續,將社保關系轉移到戶口所在地再辦理退休。
綜上所述,戶口在老家而社保在外地的人員退休時,需將社保轉入戶口所在地並滿足相關條件,准備完備的退休資料,通過管理中心計算待遇並在局審批,最後確保累計繳納十五年養老保險後,按照規定標准領取退休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 異地繳納社保,最後該在哪裡退休拿養老金
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生產工人50周歲,女性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5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參保人,如屬跨省流動就業參保的異地務工人員,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其總原則是「戶籍優先,從長,從後」;如屬廣東省戶籍的異地務工人員,則按《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粵府辦〔2008〕7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即其最後參保地為養老金領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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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外地交的社保退休後怎麼領取養老金
在外地交的社保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方法如下:
1、在外地繳納社保的參保人員,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可以在規定時間內轉回戶籍所在城市,辦理退休手續後領取養老金;
2、如果參保人員在外地繳納社保滿十五年,且符合當地退休條件,即使沒有在戶籍地辦理退休,也可以在當地領取養老金;
3、退休後,社保可以異地領取,將社保轉移至異地後,每月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4、兩地交社保的,退休後可以在當地社保局領養老金,需滿足合計繳費滿十五年,且在異地繳費滿十年的條件。
社保轉移接續的流程:
1、准備材料:包括身份證、社保卡、戶口本等個人身份證明材料,以及原參保地的社保繳納證明;
2、提交申請:向現居住地的社保機構提交社保轉移接續的申請;
3、資料審核:社保機構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保信息無誤;
4、信息傳遞:審核通過後,現居住地社保機構會與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系,傳遞相關信息;
5、權益轉移: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確認後,會將個人社保權益轉移到現居住地社保機構;
6、接續完成:完成以上步驟後,個人社保將在現居住地繼續繳納並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
綜上所述,外地交的社保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方法包括轉回戶籍所在城市辦理退休手續、在當地領取養老金、異地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及在當地社保局領取養老金,需滿足一定的繳費年限和條件。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 不在戶口所在地交養老保險退休有影響嗎
這個沒有什麼影響,因為人員流動是非常正常的現象,你只需要最後把自己的養老保險和社保掛靠到你居住的城市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
參保人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可以在該地辦理領取退休金手續。若是沒有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0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養老保險的退休金和地方沒必要關系】
因為是在異地繳納社保,而我國社保規定,在異地集中繳納滿10年以上的養老保險,那麼這個地方可以當做德海退休地點的選擇之一,另一個選擇地點是戶籍所在地。那要是每個地方的社保都沒有繳納滿10年,那麼就可以將養老保險轉移到繳費年限最長的地點,這樣有退休地。所以在繳納的社保的時候要考慮好自己的退休地點,在當地養老保險繳滿10年以上,以便以後作為自己的退休地。
【拓展資料】
1、退休地點的選擇和養老金也是息息相關的,退休地點的社會平均工資標准越高,那麼退休以後領取的養老金也會越高的。但是在異地退休的話,可能看病就沒有方便,因為使用外地社保卡,不能在老家葯店買葯,生病住院要提前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門申辦異地就醫,這樣才能在老家享受異地就醫結算。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5. 戶籍和參保地不同在哪退休
參保人員的最後參保地就是戶籍所在地,就在戶籍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如果不是在戶籍所在地交的社保,且不滿10年,那麼就必須轉回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二、如果不是在戶籍所在地交的社保,且超過了10年,那麼退休時,就在交社保所在地辦理退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領取標准:
1、非戶籍參保的人員,在退休的時候只有在當地繳納滿10年才可以做出選擇,如果在外打工的時候,在打工的地方沒有繳納滿10年社保的話,轉移到上一個滿10年的社保繳納地,各個參保地都不足10年,那就只能在戶籍地辦理退休了。
2、在參保人退休之後,根據國家規定,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關系,不再辦理轉移,不論戶口遷移到哪裡,仍然由支付養老金的社會保險機構發放養老金,退休之後的養老金上調,也按退休時參保地規定給予調整,而不是按照戶口所在地規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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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