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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需布需要交養老保險

發布時間:2025-02-08 18:08:34

『壹』 單位臨時工養老保險怎樣交的

法律分析】:臨時工補繳養老保險步驟:首先,需要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其次,繳納養老保險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繳納(想要補繳之前的需要和單位和社保部門協高);事業單位臨時用工人員也應為用人工員繳納養老保險並簽訂勞動合同。只要是勞動者,不分臨時用和正式工,都有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貳』 臨時工需要單位繳養老保險嗎

法律主觀:

臨時工如果是全日制用工,那麼用人單位就應該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繳納社會保險。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叄』 用人單位應該給臨時工繳納養老保險嗎

只要是勞動者,不分臨時用和正式工,都有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力,就算是臨時工,也應該交納養老保險的,公司有這樣的義務,臨時合同上也應該有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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