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怎麼計算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資與退休年齡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版:退休上年權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准。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❷ 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退休後養老金領取公式:每月領取總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成都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系數
1998 年7 月1 日以後參加工作: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998 年6 月30 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 年1 月1 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本人指數化約平均繳費工資:
拓展資料:
為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經省政府批准,我省近日下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對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將惠及我省104萬企業退休人員和38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此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單獨調整與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相同的辦法和標准;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單獨調整體現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特殊關愛;傾斜調整體現重點關懷,對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和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予以照顧。
據介紹,2017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和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予以增加。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增加,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不同時間段單獨調整。
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予以傾斜調整照顧: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滿1歲增加7元;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對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2018年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8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從2018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據介紹,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之後連續第3年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確保2018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
貴州調整基本養老金惠及142萬退休人員-中國政府網
❸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數怎麼算
(一)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二)個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統籌工資項目核定,是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三)機關單位(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
①基本工資;
②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
③規范後的津貼補貼;
④年終一次性獎金。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
①基本工資;
②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
③績效工資。
(3)事業養老保險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❹ 養老保險金計算公式
養老保險金繳費計算公式:
單位繳費金額=養老繳費基數*20%(繳費比例從22%至10%不等,因各地政策不同)
個人繳費金額=養老繳費基數*8%
養老保險的參保年度指的是:2012年7月1日--2013年度6月30日。
各地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繳費上下限不盡相同。
以部分城市舉例說明。例如,根據《2013年上海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標准》規定,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2815-14076元,單位繳納22%。
(4)事業養老保險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2013年6月17日發布了2013年度五項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文件規定,在北京市參加五項社會保險的在職職工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上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最高不超過15669元。
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最低不低於2089元。養老保險繳費金額最多,個人每月需繳納基數的8%。
❺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計算方式
如果你們目前參加的是企業社保,還沒有轉到機關事業單位社保機構的話,繳費基數就是你上一年的月均工資(工資總額除以12個月)
如果你問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後的計算口徑,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的繳費工資為上一年度部分項目的月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規范的津貼補貼、工改保留補貼及其他合法合規的收入。具體的構成項目還請你咨詢你的上級主管單位或機關事業單位社保中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❻ 社會養老保險金計算公式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對於社保,人們最關心的問題是: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後,退休之後每月能領取多少養老金?自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提出「2006年1月1日起,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目前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之後,人們就開始盤算以下問題:這3%的費用去了哪裡?究竟哪些人群會受此影響?受影響的那些人群,在退休後究竟少拿了多少養老錢?
按照老的計發辦法,繳費滿15年以上的,基數養老保險金的計算方法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120,而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在該辦法下,作為基本養老金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基礎養老金,無論繳費多少,也不論繳費時間比15年延長多少,都是一樣的,缺乏激勵機制。
而按照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就多一些養老金,上不封頂,有利於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具體計算方案為:(省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首次領取時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內容包括三部分: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按社保利率計算的利息。很明顯,新政策將把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去除。
2、繳費比例:該部分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3、社會養老保險金的計算公式:「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註: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准可能有所不同。)
❼ 在事業單位工作期間的養老保險應該怎麼計算
1、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3、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4、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
主要特點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
❽ 養老保險領取的計算方法到底是
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者,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
1、月應領取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由省里每年統一公布,下稱「月崗平工資」)+本人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
3、本人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月崗平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4、本人平均繳費指數為:就是參保人員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5、而「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蓄額(含賬戶本金及利息)/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8)事業養老保險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據介紹,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賬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越長壽,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❾ 社會養老保險領取計算方法
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9)事業養老保險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