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養老金是怎麼計算的
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下限為0.6,上限為3。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㈡ 請問什麼是養老金規模呀亟須求解,萬分感謝!
養老金制度簡介養老金也稱基本養老金、退休金、退休費,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養老金取之於民,來自於公民的社會積累(交納的養老保險)、養老基金的投資收益和政府的財政投入。養老金數額:月基礎養老金為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0%,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基金積累額的1/120。個人賬戶養老金可以繼承。對於新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職工,還要加發過渡性養老金。
建立及演變
1984年,中國各地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年,中國部分農村地區開始進行養老保險制度試點。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以「個人交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政府給予政策扶持」為基本原則,實行基金積累的個人賬戶模式。
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規定: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
計算養老保險的計提基數:
若本人工資低於當地職工上年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若本人工資高於當地職工上年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的300%確定繳費基數;若本人工資水平在當地職工上年平均工資60%-300%之間的,按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確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1997年,中國政府制定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
養老金制度
保險制度。
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城鎮各類企業的職工;城鎮所有企業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義務。目前,企業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0%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8%。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
1997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中更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後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經過幾年的推進,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職工已由1997年末的8671萬人增加到2001年末的10802萬人;領取基本養老金人數由2533萬人增加到3381萬人,平均月基本養老金也由430元增加到556 元。為確保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近年來中國政府努力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逐步實行省級統籌,不斷加大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財政投入。1998年至2001年,僅中央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補貼支出就達861億元。目前,基本實現了基本養老金由社會服務機構(如銀行、郵局)發放,2001年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率達到98%。此外,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仍實行原有的養老保障制度。
改革勢在必行一、與過去徹底決裂
中國的養老金制度改革在大多數人看來大概是一個令人煩惱的問題。但是請注意,如果一個佔世界人口1/5的國家的養老金制度仍舊保持現狀,中國的儲蓄率就可能在今的20年中從現在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40%下降到大約20%,從而將使這個國家乃至全世界的經水經濟增長大幅減速。令人欣慰的是,專家們似乎都認為要採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本月
養老金制度深入民心
早些時候,美國一個智囊機構「凱托學會」和北大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共同舉辦了一次會議。與會者幾乎一致認為,建立全額交納的個人賬戶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世界銀行在1997年發表的題為《2020年的中國》的系列報告中建議中國政府用以下三個「支柱」來支撐老人群體,即為可能滑入貧困線以下的老人建立安全保障網;建立龐大,強制性的個人養老金賬戶;自願儲蓄。但是,至今為止,在實現這一目標方面一直沒有取得多少進展。
中國甚至已經落入了世界銀行曾經警告過的圈套:建立國家賬戶。工作人員被告知,他們賬戶上的養老金將不斷增加,甚至可以從中獲得較低的利息,但是實際上並沒有支撐這種賬戶的資金。因為國家繼續在向退休人員支付退休金,而資金並非來自於在職人員所交納的經費。中國面臨的問題是,如何向建立一個全額交納的賬戶過渡,如果一項新的制度在某些方面還與老的制度糾纏在一起的話,它勢必將流產。必須與老制度徹底決裂,但是如何決裂呢?
唯一的解決辦法是允許個人更有效地支配自己的儲蓄,允許他們向私人基金管理人員提出給予服務的要求。同時,這種賬戶不應該將有時間積累自己養老金的,較為年輕的工作人員拒之門外。並設想出一項有伸縮性的計劃,以便距退休還有幾年時間的工作人員能夠選擇將這段時間須交納的錢放入自己的賬戶而不是納入養老金共同基金中。
還一些問題需要解決,如中國的資本市場仍處於初級階段,股市動盪不定,第一隻開放式基金才上市。在這種情況下,距退休時間不長的工作人員或許不會有別的選擇,只好購買收益很低的政府債券。
通過建立涵蓋全部工作人員的全額交納賬戶,主要受益的將是改革進程本身。歲數較大的工作人員選擇自力更生而不是鐵飯碗將產生強有力的示範效應。
二、不走養兒防老老路
1997年中國開始實行一項新制度,根據這項制度,城市的工人必須拿出他們工資的一
養老金制度的平衡
部分,這樣國家才能承諾繼續建立養老金保障網。官方數字顯示,64%的退休人員目前由政府而不是由他們的工作單位支付退休金。但是,流入政府養老金系統的資金甚至不足以為現有的退休人員提供退休金。盡管政府仍承諾會照管他們,但它並沒有為即將到來的大批退休職工留出足夠的錢。
幾個星期以前,北京開始在全國范圍發行一種福利彩票,以幫助彌補一小部分的資金不足。更重要的是,政府正在考慮一項計劃,取出它在許多國有企業的股份,將其放入一筆總基金中。政府在這些企業的合同期滿之後,可以在股市上公開出售這些股份。這樣做的一個好處是,以一種在政治上可以接受的方式將更多的國有企業民營化。
為了保證社會的穩定,政府必須承擔這筆所謂的「過渡期差額」費用——為那些目前50歲左右的人提供養老金,這些人還有10年就要退休,只能在這段時間里存一些退休金。他們大半輩子都在為「建設社會主義」工作。即使社會保障體制現在就開始將他們上交的那部分工資積攢起來,也不夠他們退休後的生活所需。出售國有企業是補償他們的恰當方法。
但是,這種基金並沒有為將來打下良好的基礎,因此不應要求年輕一些的工人也把錢存入該基金中,這是因為政府仍將負責管理退休金。這種做法的收益很低。
決定目前處於事業中期的人們能否得到可觀的退休金的關鍵因素是,退休金投資的回報率。北京應該留意金融策劃專家一直給一些個人提供的建議:盡可能早地開始存錢,向那些持有多種股票和債券的共同基金投資,以便得到更高的綜合回報率。
短期存在的一個問題是,在中國值得擁有的股票為數不多。然而,政府正在計劃在明年初創建一種新的證券市場——二板市場,這樣私人公司就可以上市了。不管目前的情況怎樣,我們都可以毫無疑問地說,讓政府影響投資決策不大可能形成所需的投資回報水平。
實際上,任何類型的國有體制可能都不是個好想法。最好的解決方法是,允許中國人個人為他們的退休基金選擇管理人。這將消除政府優先考慮維持國有企業這一政治目標而忽視退休者利益的風險,個人選擇退休基金的管理者還會形成競爭。
政府可以要求每個人向一個已獲批準的計劃出資,這與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非常相似。但實際上,即使這種做法也是不必要的,因為中國人已經存了很多錢。征稅方面的因素,將足以使每個人養成將一部分錢存入退休金賬戶的習慣。
北京必須嚴格管理退休基金管理行業,以避免基金受到欺詐和非法行為的影響。它還需要引入國外的專業知識。地方養老基金公司如今獲准與一些國際知名公司組成合資企業,養老金市場最終應該徹底開放。
作為中國的最好的養老金體制,應該消除國家計劃經濟體制下所養成的那種依賴態度。中國人不能再回到依靠兒女養老這條老路上去,而是應該在金融改革成果使他們有所選擇的條件下,讓他們自己來謀劃未來。僅僅讓職工為未來的退休金存錢還不夠。他們需要有決定如何投資這筆錢的自由。
五、養老金制度的未來
綜觀亞太各國家與地區養老金制度,有些特點相當明顯。許多國家養老金制度涵蓋比
養老金制度與體系
率明顯低於多數工業化國家水準,且收入替代率通常更低。各新興經濟體中,只有少數提供全面性養老金制度,在老年人口逐漸增加,且原有社會結構無法再支撐退休生活時,這些國家正在推動養老金改革以解決浮現中的老齡人口貧困問題。
改革浪潮幾乎席捲各地,基金式養老金制度的重要性亦與日俱增。基金式養老金安排通常被設計為「供款基準」(DC)式,並通過僱主組織,非常適合拓展養老金涵蓋范圍。然而在許多國家,這些基金只開放讓部分人口參與,如政府員工或正式部門勞工(如在印度的情形)等。
但當不同職業或企業設立自己的養老金架構時,從業人員轉職時將更為困難,原本的工作年資也不見得會被承認,最終,勞工的養老金准備依然不足。很重要的一點是,要讓養老金制度內不同的基金開可以互相移轉,比如當員工在不同產業間轉換工作時都能適用。
六、政府的角色
在新加坡和印度,養老金基金由政府控制,甚至成為政府的一部分。這就帶來了一個耐人尋味的問題,而如果養老金制度是「供款基準」制時尤為如此。
「供款基準」式的養老金安排意味著個人要承擔養老金的最終投資風險。如果運氣不佳或年屆退休時仍有相當規模的高風險投資,則退休時可能無法取得足夠資金。在強制性「供款基準」式養老金制度中,基金由政府管理所引發的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從基金經理人的角度看,究竟什麼水準的風險-回報權衡水準才是恰如其分的。如果政府直接或間接管理養老金基金,基金經理人的動機和一般民營基金經理人不同。民營基金經理人會在可接受的風險水準下追求最大回報,但政府的動機則並非如此,因為養老金准備不足將使政府增加額外支出,以社會保險或任何其他型式的社會福利來「掏腰包」援助貧窮的老年人口。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養老金余額超過必需,政府並不因此受益,而如果余額不足,政府則可能處於不利地位,因此,政府普遍採用回報與風險較低的投資策略。
正因如此,將養老金基金交由專業化民營公司管理與操作,是較為恰當的作法。只要基金管理公司間有足夠的競爭,對客戶沒有過高的轉換成本,且搭配適當的規范與監管,
養老金制度之弊
民營資產管理業者將最能滿足客戶的需求。另外,養老金基金外包管理還有其他優點,即養老金基金不會被挪用為政府項目融資—畢竟,政府項目的投資回報通常極難量化。
如果政府將其核心任務定位為提供基本養老金、以實現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則在養老金方面,政府與民營部門間可以形成良性分工。再者,政府必須設定養老金准備規則,並為民營產業建立適合的規范架構。公眾亦必須明白了解自己在養老金方面的權利及其與養老金提供者的關系,並要接受充分的教育,了解有關投資過程的相關知識,從而明了自己需要承擔為晚年生活儲蓄的責任。
然而,「完美」的養老金制度在現實中幾乎不存在。在現實世界中,政府在養老金准備方面扮演著
相當重要的角色。隨收隨付式的養老金只能由政府運營,因為這種制度必須以政府稅收為依託。但從歐洲經驗看,隨收隨付制根本無法應對老齡人口依賴比率日益高漲的情況,必須仰賴基金式養老金制度的輔助。這種情況最好交由民營部門解決,但實際上很多國家選擇了一條不同的路徑。
有時政府會選擇在重新設計養老金制度的過程中設立一個中央緩沖基金,其目有在於趁人口結構情況尚未惡化前積累資金,等到人口結構情況不再如以往樂觀時再予提取應用。此類緩沖基金已在法國出現,中國內地也有類似的發展。中國內地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Fund)的資金來源包括來自國有企業民營化的收入、彩票銷售收益與政府注資,成立目的在於部分填補當前尚無資金准備的養老金缺口。
由政府主導成立的這些基金未必非得由政府管理不可,相反,要設定適當的激勵模式,從而最大化養老金資產風險調整後的回報,此類基金的管理通常應外包給資產管理公司管理。
七、亞太地區資產管理
亞洲正在建構嶄新的養老金制度,或改善現存養老金制度,這將為資產管理業者帶來絕佳商機。
已採取的或擬議中採取的養老金改革措施不外乎下述兩條路徑:要麼降低現行隨收隨付養老金制度提供的養老金福利,並因此增加對個人養老金准備的需求;要麼試圖拓展基金式養老金制度的涵蓋范圍。不論採用何種方法,都會帶動養老金體系內金額的擴增。
我們很難找到本報告提及的各亞洲區域養老金資產規模的確切數據。因此,我們將關注的焦點集中於最為重要的私人養老金計劃,得到的數字為,2004年,9個國家和地區養老金管理資產規模合計約達1.13萬億歐元。
我們關注的焦點是企業養老金,因為這部分資產最有可能外包給專業資產管理公司代管,人壽保險公司的資產未涵括於此。
不出所料,日本與澳大利亞兩國的養老金資產最多,合計已佔亞太地區總規模的九成左右,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簡稱「強基金」)、韓國的民營養老金計劃及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也累積了相當規模的資產。
強制性養老基金擴大涵蓋范圍與企業養老金制度的發展,將會帶動供款人數增長,加上經濟成長強勁帶動薪資上揚,我們預計,至2015年,管理資產(AuM)規模將成長逾250%,10年後資產規模將達2.9 萬億歐元,年復合成長率9%。如果我們將養老金制度涵蓋率較高的日本及澳大利亞劃分出來,則區內養老金管理資產成長更為驚人。日本和澳大利亞之外的7個區域當前的資產規模為1260億歐元,比重約為11%。預計未來10年的平均成長率為17%,至2015年,合計養老金資產規模將達7200億歐元,約占區內全部養老金管理資產的1/4。
在此次亞洲養老金研究中,我們發現,經濟成長與人口變遷是帶動養老制度大幅改革的主要驅動力。伴隨眾多政府開放市場與改善養老基金管理的努力,改革將為資產管理業者帶來更多商機。專業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利用妥帖、完整的資產管理知識與運作方式,深化當地資本市場,不但可以協助亞洲各國建立更為穩健的養老金制度,更將有效推動區域經濟繁榮成長。
八、政府基金投資
除了民營的基金式職業養老金計劃,政府養老金基金亦積聚了大量資產
截至2004年底,政府養老金基金資產管理規模已達7090億歐元,約占民營(或基本為民營)的職業養老金市場規模的63%。截至目前,日本政府養老金基金(GPIF)規模達5470億歐元,是全球規模最大的養老金基金,韓國的國家養老金(NSF)以900億歐元規模居次。此外,中國內地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印度的員工強制基金組織(EPFO)、中國台灣的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PSPF)、勞工退休基金(LPF)與勞工保險基金(LIF)、泰國的政府養老金基金(GPF)等,也擁有大量資產支撐政府的養老金負債。
這些基金成立目的與架構差異極大:日本的政府養老金基金管理國家養老金體系中的基金式部分;中國內地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則屬於緩沖基金,在省市政府第一及第二支柱負債發生緊急情況時為其後盾;印度、韓國、中國台灣及泰國的養老金基金則屬強制性的養老金基金,是基金式或部分基金式的養老金安排,只有特定人口可以加入。
這些基金傳統上均屬國家所有,資金經常被挪用為基礎建設融資,或做「經濟導向投資」,如投資於社會或房屋等福利計劃等,甚至將資金轉貸回政府機構亦是相當普遍的事。養老金基金投資回報通常差強人意,有時甚至還比不上通貨膨脹,等於實質虧損。因
養老金制度保證老有所養
此,許多政府已經開始讓養老金基金管理更加專業化,意圖強化與穩定投資回報。
改革的第一步是
政府開始轉移投資標的,從原來的政府項目,轉向應用可以由市場定價的金融資產上。養老金基金管理的可靠性、透明度與治理因而得以大幅改善。
優化資產管理第二步
允許基金資產配置適度多元化。過嚴的投資范圍與量化投資規則可以帶來次佳回報。養老金准備的最終目的在於覆蓋收益基準制下的養老金負債,或最大化供款基準制下的養老金福利。因此,養老基金的投資政策不應為與此無關的目標所影響,否則,必然會導致儲蓄錯誤配置與投資回報低於最優值的風險。
編輯本段西歐各國現狀
從養老金制度來說,雖然同屬於典型的投保資助模式,但從具體的方案設計來看,其相互間的關系及側重點又有不同。一般說來,基本養老金較高的國家,其補充養老金制度通常不發達,而人們對老年生活的更高追求雙促進了私營企業的養老制度或商業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基本養老金僅以滿足人們最低生活需求為目標的那些國家,其補充養老金制度就很發達,一般都是強制性的,而且私營養老保險制度也較發達,總體體現為整個養老保障體系較為全面均衡。下面簡介幾個國家的情況。?
基本養老金水平較高的國家有義大利、荷蘭、奧地利、西班牙、瑞士等。在義大利,退休金按最後就業十年中最高三年的平均工資的80%計算;荷蘭,是低收入者可領取原工資收入的80%作退休金;奧地利,基本制度的退休金很高,也體現為其所佔原工資比例很高,而且還規定,凡就業年限達45年時,工資必須大幅度晉升,最高可提高原平均工資的80%,由此計算出的退休金自然也很高,而西班牙則規定:工齡滿35年可領取的養老金為最後七年中最高兩年平均工資的85%,這一比例也相當高;其它如瑞士,比例也比較高,可領原工資的70~75%。基本養老金水平較低的國家有法國、芬蘭、德國、丹麥、英國等,比如法國,是根據最高十年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來確定養老金;而芬蘭則規定,基本制度退休金和老年補貼總額不得超過原工資的60%,德國的退休金最高比例則為原工資比例則較高,為75%,這是因為公務員無法享受到企業補充養老金。同樣是這些國家,基本養老金制度的不同明顯地體現在補充養老金制度的發達程度上。基本養老金水平高的國家,如義大利,其補充退休金比較微薄;而荷蘭,企業要根據具體情況為雇員提供個人壽命保險,這是自願的;奧地利,其補充退休金發展緩慢;而西班牙則沒有統一的或有組織發展的補充退休金制度。基本養老金水平低的國家則有著較發達的補充退休金制度。在法國,設有各種職業的補充制度(達700多個)以及各種老年補貼;在芬蘭,通過了企業強制性補充退休金法規,規定:
編輯本段發放方式由企業自定②退休金管理機構
企業可自由參加不同的退休金管理機構
如:保險機構有組織的保險,或不同職業與行業聯合成立的退休金財務管理機構,或企業自己建立的退休金管理組織
③不管採取什麼形式
補充退休金不得超過原最佳兩年平均工資或最後四年。在德國,補充制度也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公立部門的工人、職員的法定退休金加上補充退休金的總額,相當於公務員的法定退休金(占原工資的75%),此外還設有兼職職業退休金,私營企業的雇員不享受該制度。德國另有一類叫義務制度的補充養老金制度,也很發達,67%的企業與29%的手工業都建立了義務制度,該制度的養老基金由企業分攤和個人自願交納形成,具有互助性質。在丹麥,通過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實行集體保險或企業、企業之間建立自治的財務管理機構等方式,實行一種財務自治、具有承包性質、適用於18—66歲(每周至少工作10小時)的勞動者的強制性補充養老金制度。
而瑞士則例外,它屬於高福利國家,在保持較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同時,也規定了強制性的補充養老金制度,以保證公民較高水平的晚年生活。英國的補充養老金制度分為
①國家補充制度
中、小企業也被納入此制度。
②企業補充制度
包括所有國營和私營大企業,涉及1200萬勞動者,90%的企業制度養老基金由保險公司管理,可減免稅收。
③私營企業補充制度。
在養老金的領取方式上分兩階段執行,
第一階級
退休後的前五年,只鄰取就業期交納的養老基金津貼;
第二階段
除上述津貼外,可領補充制度的養老金,分別由國家或企業支付,限定在全部就業年限中20年最佳薪金年平均的25%。商業養老保險一般立足於個人的自願加入,作為整個養老保險體系的有益補充,在西歐各國普遍較為發達,它對范圍廣泛的追求老年生活更加幸福的公民特別是就業期間具有高收入者有著較強的吸引力。如義大利、荷蘭、奧地利等國家,由於補充養老金制度比較薄弱,其公民參加商業養老保險比較踴躍,私營機構舉辦的養老制度或商業養老保險的輔助作用顯得也很突出。?
西歐各國的養老金制度除了上述基本內容外,一般都還包括對某一特定人口群或特種行業雇員的特殊政策,比如在英國,對喪偶的婦女,60歲才能享受丈夫的退休金轉讓權力(通常可繼承全部退休金),對喪偶的男性則限制較嚴。在法國,實行特種職業老年退休制度,在退休年齡與領取的退休金數量上優於普遍職業養老退休金政策,詳見表1。同普通制度一樣,特種制度的養老基金也由個人、僱主分擔,兩種制度領取的退休金多少不一,其中礦工與國營鐵路公司雇員享有國家最優惠養老金待遇。?
此外,為了減少國家基本養老金的支出,同時縮小老年人退休後的貧富差距,各國普遍實行依收入高低的不同檔次領取不同比例的養老金,工資越高,比例越低,或者依收入高低的不同檔次交納不同比例的養老基金,工資越高,比例越高。比如荷蘭,其基本養老金水平較高,但它的高比例只是對低收入者而言,低收入者可領原工資的80%作養老金,領取養老金比例隨收入增高而下降。挪威、法國等,也是收入越高,領取養老金占收入的比例越低。而在瑞士,則是收入越高,交納養老金的比例越高。以上的比較分析可以使我們比較系統地了解到目前西歐各國實行的養老金制度,但是制度總是在不斷地發展完善中,特別是社會經濟制度總是在不斷地發展完善中,特別是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以及各種新問題的出現會促使它的改革。象西班牙這樣的國家,由於基本養老金水平較高,已使其養老基金入不敷出、陷入赤字,同時由於失業的強大壓力,迫使其急於對養老金制度進行改革(1985年7月,通過新方案,對個人交納養老基金的最低年限由10年長至15年,養老金的計算方法也有變化)。即使那些採取各種養老金制度全面均衡發展以分散國家壓力的,如德國、英國等也同樣存在問題。
人類社會退休和養老金制度的建立與發展只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在此之前,人們往往工作到死亡為止,甚至在貧困中度過晚年。
19世紀80年代,德國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養老金制度。從此,人類才開始真正享有退休和養老金待遇。但是,在很多發展中國家,直到今天,對於很多人來說,退休和養老金收入還只是一個遙遠的夢想。而在很多發達國家,運行多年的養老金制度則陷入困難,面臨著變革與創新的巨大挑戰。以後世界各國都在探討如何依據各個國家的社會經濟狀況,建立一個保障充足、運行穩健、可持續的養老金制度。
㈢ 中國養老金個人賬戶記賬額1.9萬億元,其中做實賬戶僅2039億,那這1.7億的缺口是怎麼形成的呢,這筆錢去哪了
1、我們不排除有一部分人在用我們的養老金揮霍
2、政府官員退休後拿的養老金也太版高了,1萬每月的退權休金很平常
3、沒有審計機構去查查嗎?是否有挪作他用的可能。
確實,我們需要有第三方權威審計機構去搞清這個問題。
㈣ 中國現在領養老金有一億交養老金有幾個了
又來了一個唱衰中國的漢奸,唱是唱不衰的,做你的漢奸走狗美夢去吧。
國家公布的最新數據:全國參保人數9億多
㈤ 中國一年養老金多少錢
各地區不一樣。
㈥ 養老金規模包括哪些方面
我國的養老保險規模包括四個層次(或部分)。
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
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
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
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養老金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㈦ 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金額怎麼算啊
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養老保險是按繳費基數的20%繳納的,其中繳費基數的12%劃入統籌賬戶,繳費基數的8%列入個人賬戶。
以後退休時計算養老金金額同樣分二部分。一部分是從統籌賬戶中計算,就是基礎養老金;另一部分從個人賬戶中計算,就是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7)中國養老金總額擴展閱讀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27.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時,其繼承額為其死亡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
28.離退休人員死亡時,繼承額按如下公式計算:
繼承額=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帳戶余額×離退休時個人帳戶中個人繳費本息占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的比例
29.繼承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個人帳戶的其餘部分,並入社會統籌基金。個人帳戶處理完後,應停止繳費或支付記錄,予以封存。
㈧ 中國每年發放多少退休工資
近幾年退休金調整總額都是10%,各省市具體調整辦法不同,對有些人會超過這個比例,有些人不足這個比例。
㈨ 2013年中國養老金缺口怎麼可能達到18.3萬億是不是小數點標錯了。
退保吧!再者,私自修改合同應該雙倍賠款。相信這些白眼狼,不如死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