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可以累計嗎,還是中間不能停的
養老保險可以累計,具體如下:
1、養老保險繳納是可以中斷的,只要在退休之前累計繳納15年即可,當然,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最好繼續繳費,否則會使自己退休待遇受到影響;
2、如中斷繳費,按現行政策規定,在達到退休年齡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只能按本人中斷繳費上年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多次中斷繳費的,扣減中斷繳費的全部年份,推算出累計繳費年限,並按推算後的繳費年限和上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基礎養老金;達到退休年齡,但繳費不滿15年的,若本人申請,批准後可以繼續繳費至滿1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