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始在異地交滿10年後在本地交滿五年共計15年退休後是拿外地的還是本地工資
你在異地社保繳費10年,本地社保繳費5年,兩地分別都沒有達到社保最低15繳費年限,你只有把兩地社保合並後,才能達到社保最低15年繳費年限。
㈡ 領取養老金有規定,在一個地方繳納十年以上可以享受當地退休待遇,外地轉入的養老保險是否算在當地的
省內交的算不算是所在地交的保險
㈢ 到了退休年齡養老金在異地交滿10年,不足部分可以回戶籍地個人交社保嗎
可以,但必須把外地社保轉移回本地,在本地社保局落戶後,才可以繼續以個人名義繳納。
㈣ 異地繳納社保年限滿了後,要怎樣才能在戶口所在地領取養老金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不能在戶口所在地領取養老金。只能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相關政策如下: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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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㈤ 如果社保在異地交了十年以上,在本地也徼有幾年,按哪個地方領取
最後按照哪個地方領取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的。如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則在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保險金;如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5)異地養老金交滿10年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四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㈥ 到了退休年齡養老金在異地交滿10年,所有社保也只交了10年,不足部分可以回戶籍地個人交社保嗎
回戶口復所在地自己保存繼續交完剩下年制限
外地的社保轉回戶口所在地,累計到一起滿15年後開始按月領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㈦ 我在家交了十九年養老金,我又在外地連續交了十年養老保險,我退休應該在哪裡辦理
確定養老金領取地的基本條件是要看你在各個參保地的繳費年限,然後按照「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後計算」的原則來確定領取地。就是如果你的參保地和戶籍地是一致的,那你肯定是在戶籍地,也就是參保地領取養老金了。
如果不一致的話,那就按照你繳費滿十年的地方來確定你的領取地。如果你有多個繳費滿十年的地方,就按你最後一個滿十年的地方來確定你的領取的地方。如果你在所有地方繳費都不到十年,那就把你的養老保險關系和相關資金轉回到你的戶籍地,由你的戶籍地來給你支付養老金。
在保險所在地領取,但是有些地方可以辦理異地領取,與戶口沒有關系,與繳納地有關系。想了解詳細情況建議咨詢社保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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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養老金需准備的材料如下:
一、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XX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增減員表》一式兩份;
2、《退休人員申請表》或《職工提前退休(職)審批表》及復印件;
3、如有《XX市職工勞動手冊》的一並提供;
4、《XX市職工連續工齡審批表》及復印件;
5、軍轉幹部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軍隊幹部轉業審批報告表》及復印件。
二、一次性領取基本養老金:
1、如有《XX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或《XX市職工勞動手冊》的一並提供;
2、本人申領的: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簿及復印件、本市開戶的工、農、建行結算帳戶活期存摺及印有帳戶的頁面復印件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及開卡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
3、《XX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增減員表》一式兩份。
㈧ 養老保險在異地交夠十年以上最後領取標准以戶口所在地還是以所交城市的標准領
在外地工作交社保滿十五年後領取退休金是按外地工作地的標准。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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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的作用有以下: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㈨ 我在原來單位交了17年的養老保險,後誇省異地交了10年,我可不可以在現在的地方辦理退休養老金
已經在現在的所在地繳納養老保險滿十年,可以在現在所在地辦理退休手續內。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容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至少涉及到兩個參保地,因此當他們達到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時,在哪裡辦理退休手續,可依據以下標准來確定待遇領取地:
我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
1.參保人員退休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參保人員退休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的,分三種情況:一是參保人員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二是參保人員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三是參保人員在每個參保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都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㈩ 外地人在北京社保必須「連續」交滿10年社保,才能在北京辦退休是這么回事嗎
可以辦理退休。
在京辦理退休的主要條件:
外埠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能否在京退休,首看身份、再看年限,需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
1、身份:外埠職工在社會保險庫中人員標識為「一般賬戶」。
一般賬戶中一般是指女性在40周歲之前、男性在50周歲前在北京正常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即使女性在40周歲之前、男性在50周歲前只在京正常繳納了一個月的養老保險,其身份也會被認定為一般賬戶。女性在40周歲之前、男性在50周歲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均為補繳的,不能認定為一般賬戶。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等文件規定,臨時賬戶人員無法在京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北京退休待遇。通俗的講,女性在40周歲、男性在50周歲之後才開始在京繳納養老保險的,即使繳納了200年養老保險,依舊無法在京退休。
2、年限:外埠職工在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必須達到10年以上。
(1)辦理退休。外埠職工(一般賬戶人員)在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10年以上,且總工齡(視同工齡+實際繳費)累計滿15年以上的,可直接申請辦理退休手續。
(2)繼續繳費。依據《關於參保人員延長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外埠職工(一般賬戶人員)在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10年以上,但總工齡不滿15年的,外埠職工可申請延長補足不滿年限後(在京延長繳費至滿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
(10)異地養老金交滿10年擴展閱讀:
辦理退休流程:
1、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金繳納至退休當月,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社會保險中心退休管理科(或養老待遇福利科)申報退休停繳,列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需呈報材料: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
(5)社會保險繳費發票。
3、退休金計算方法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a 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基本養老金每年七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4、法定退休年齡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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