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哪些區別
城鄉的養老保險是針對企業職工養老而言的,城鎮居民養老險是和農村養老險合並而成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給那些退休以後的居民帶來保障。大家應該知道,最近這幾年城鄉的居民已經實現一體化了,城鄉的醫保和社保已經融為一體了,農村的養老金和城市的養老金也是一樣的政策,都是城鄉居民養老金不存在哪部分人退休以後的養老金更多的問題,只要你在工作的時候多繳納,那麼退休了以後就會多得,否則你在退休以後肯定只能領到一部分最為基礎的養老金。
我個人認為這兩種養老保險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只是說農村的人還有一部分土地,在這一點上比城市居民是好的。
⑵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社會保險是一個概念嗎
我國沒有居民社會保險這樣的說法,只有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我國的社會保險體系主要包括:五險、新農保、新農合、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財政部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將於2014年7月1日起實施。首次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銜接,但要在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進行。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新農保在制度設計上有很多共同之處,都是由政府主導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這一原則與中央確定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總方針是一致的,同時根據城鎮居民的特點,強調了「有彈性」。其基本特點可進一步概括如下:
一是廣覆蓋、保基本、建機制。社會養老保險應與國情和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與國家和城鄉居民的承受能力相適應。
二是自願參、重激勵、有彈性。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的原則,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制度規定堅持群眾自願參保,不搞強迫命令,而是重在運用財政補貼手段,通過激勵引導,吸引更多居民參保,擴大覆蓋面。繳費標准上設置多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制度上鼓勵多繳多得,權利與義務對應。
三是政府推、居民進、共擔責。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在新制度初建階段,政府責任必須首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