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復繳納養老保險後,應該怎麼合並
勞動者可按相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如果勞動者跨省市、或者在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即所謂的跨統籌區域)流動的,不僅養老保險關系隨同轉移,而且同時把個人賬戶金額一起轉移到新就業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繼續繳費,之前與之後的繳費年限累積計算。所以說「不論職工哪裡干,保險關系連續算」。
(1)養老保險重新繳納擴展閱讀:
需要續繳養老保險費的人員:
一切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都應續繳養老保險費。基本分三類情況:
(1)因企業改制、破產、解散、兼並、經濟性裁員等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
(2)因除名、開除以及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
(3)勞動合同終止後,未重新就業的人員。
㈡ 養老保險中斷6年,現在新單位又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曾經中斷部分也一直未補繳,請問我現在可以重新補繳嗎
個人中斷的養老保險是不能補繳的,不過養老保險繳費是合並計算的。
㈢ 已經交了的養老保險,可否以前的不要了再重新開戶繳納養老保險
以前的養老保險,在社保中心有你的賬戶。若在同一城市,不能辦理新賬戶,就在原賬戶接續交納,因為社保賬戶是唯一的。
供參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㈣ 請問重復繳納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你在河北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目前已是暫停繳費。
由於你是農業戶籍,中間斷繳的養老保險,你不能申請補繳。
2、你目前可以在山西新工作單位重新辦理社保帳戶。
在辦理好社保帳戶後,你再到現山西社保局申請遷移異地社保帳戶合並,如果山西社保局同意遷移合並,會給你開接收函,你拿接收函到河北社保局申請遷出原社保辦理一張「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帶身份證、河北社保卡)然後,再在現工作參保地山西社保局申請異地社保、醫保合並即可。(帶身份證、現單位社保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如果現工作地山西社保局不同意接收,你可以在退休前,再前往原河北社保局遷移原社保到將要辦理退休地社保帳戶合並即可。
3、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你在兩地的社保帳戶並不存在重復繳費,合並帳戶是累計你的繳費年限)
4、社保是繳納年限越長,繳費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5、醫療保險是要連續繳費的,不能補繳,如果暫停繳費,醫保卡將不能正常使用。
醫療保險是屬地管理的,有的地方暫停繳費超過三個月,醫療保險帳戶余額清零。有的地方暫停繳費後,醫療保險帳戶余額封存,正常繳費後,醫療保險帳戶余額累計。
㈤ 在原有單位的養老保險辦理2年後從未繳費,以後可不可以在新單位重新開戶再交
如果你的原單位和新單位是一個社保統籌區域的,那麼不能重新開戶,如果不是,那麼可以開戶。但是不建議重新開戶,因為社保是可以累計的,建議直接辦理社保賬戶轉移,進行社保合並累計。
社保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
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5)養老保險重新繳納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㈥ 養老保險可以中斷幾年,再接著續繳嗎
社會養老保險年限中斷是可以的。
不必為補交前面中斷的年限過於勉強自己,由於你還很年輕,有的是時間完全可以在以後的繳費年限中累計達到15年以上的要求。
如果以後不再中斷繳費,到你退休年齡,你的繳費年限(包括醫療保險)依然可以達到30年以上啊!
根據新的養老金計算方法,以後通過適當提高一些繳費基數,完全可以彌補中斷3年繳費年限的不足。
(6)養老保險重新繳納擴展閱讀: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
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
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㈦ 曾辦理過養老保險想再重新辦理
據了解,《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已成為簽訂勞動合同的必備條件。但一些企業用工不規范,特別是部分企業本應全員為職工參保繳費,但未全員參保繳費,一些臨時性用工養老保險權益也得不到保障,由此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也較多。我省適時出台補繳養老保險費政策是貫徹《勞動合同法》、保障職工權益的具體舉措。
本報訊(記者王麗)日前,省勞動保障廳出台《關於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為各地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通知明確,補繳養老保險費採用滾動補繳辦法,即先中斷的先補,一個年度中的所有中斷月數必須一次性補完。補繳2005年底以前中斷期間養老保險費,於2009年6月底以前完成,2009年7月1日以後補繳的,不再減免滯納金。在此期間國家有統一規定時改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以前按有關規定辦理的,不再重新處理。
■補繳范圍
◎關於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通知明確,實行個人繳費後,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以下簡稱「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的職工,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起,補繳養老保險費。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但補繳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按規定參保補繳後,其已辦理退休手續由單位負擔其養老保險費用的人員納入養老保險統籌。
未全員參保續保和整體參保單位在進行社保登記後,可補繳至本文下發前,以後應按規定正常繳費。
未參保的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現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與原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原始證明材料和原職工檔案,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後,可對原在企業工作期間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進行補繳。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的,其在原國有、集體企業工作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連續工齡,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後可視同繳費年限。
未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不允許補繳。未參保人員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5周歲的,允許其參保繳費,從參保之月起計算實際繳費年限。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的,可延續繳費滿15年後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關於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2005年底以前中斷繳費的,可按本文規定補繳。
2006年1月以後中斷繳費人員按省政府冀政〔2006〕67號第二十二條關於「對於曾參保的企業職工,因各種原因中斷參保的,不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斷保期間按中斷繳費處理」的規定執行。
■補繳基數和繳費比例
未參保繳費的單位或人員和2005年底以前中斷繳費人員補繳養老保險費,可按中斷當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或100%為基數補繳。補繳建立個人賬戶以前養老保險費的,按相應年份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補繳,其中,補繳1989年底以前養老保險費的,以1990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補繳。單位和個人按當年繳費比例補繳。
■滯納金和補繳利息
通知明確,補繳單位繳費部分加收滯納金,補繳個人繳費部分補繳利息。補繳的1995年底以前單位繳費部分和滯納金並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補繳1996年1月至2005年底單位繳費部分,按11%賬戶規模將本息劃入個人賬戶後剩餘部分連同滯納金並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其中,補繳單位繳費部分按日加收2‰滯納金,其中,中斷6個月以內的時間,不收取滯納金,超過6個月的時間按日加收滯納金。
應參保未參保企業整體參保和因生產經營困難中斷繳費的單位整體續保,在2009年6月底以前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根據其現經營情況,可適當減收滯納金。
行政訴訟、勞動爭議仲裁判定由企業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按規定補繳的滯納金,不得減收。經審計、稽核、監察發現繳費基數不實、少報繳費人數造成少繳、漏繳養老保險費責令補繳的,按規定加收的滯納金不得減收。
需補繳的利息不得減免。補繳建立個人賬戶以前利息,按建立個人賬戶後歷年公布的記賬利率的平均值補繳。建立個人賬戶後按歷年公布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補繳。個人補繳的建立個人賬戶前的利息並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補繳的建立個人賬戶後的利息記入個人賬戶。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共同補繳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建立個人賬戶時間起,為個人建立個人賬戶。
■補繳後記錄繳費基數和計算指數
通知規定,補繳1992年底以前中斷繳費部分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記實際繳費年限。其繳費工資指數記為「1」;補繳1993年至建立個人賬戶上一年中斷繳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實際繳費基數記錄在中斷繳費當年。其繳費工資指數按1.200取值;補繳建立個人賬戶以後中斷繳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補繳的基數記錄在中斷繳費當年,按規定記錄個人賬戶,繳費工資指數按實際補繳基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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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養老保險能重新交嗎
社會養老保險出現停繳是不可以重交的,在其退休後未達到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可以補繳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8)養老保險重新繳納擴展閱讀:
自由職業者在辦理個人交社保業務中需要根據社保的等級進行選擇,不同等級養老保險費用也不同,當然,交的越多享受的越多。
選好等級後,社保局一般會根據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結合個人選好的等級比例,推算出每年需要交的費用。因為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會有變化,所以每年個人需要交的費用可能也會有變化,以下2016年度自由職業者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參數(僅供參考):
繳費基數:個人所在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繳納比例:按照參保地規定執行(20%,12%記入統籌基金,8%記入個人賬戶);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納比例×12
繳費年限:15年
㈨ 養老保險中途停了幾年後可以續交嗎
可以續交。養老保險是累計計算的,不是連續計算的,所以就算斷繳一段時間,後來也是可以選擇繼續繳納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有工作單位的人必需依法按時足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沒有工作單位的人能夠靈敏就業人員身份自願交納養老保險,中綴以後也可按政策規則自願補繳,重新就業時不補繳也能在新單位按規則繳費。
假如續繳或補繳,具有本市戶籍(涉農地域必需是居民戶口)的靈敏就業人員,可持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地社保中心個體繳費窗口辦理續繳(補繳)保險費。
連續繳納社保和累計繳納滿15年社保,領取退休金的時候差距是很大差距。主要影響還是在於繳費基數和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的影響,如果我在2000年連續繳納到2015連續繳納15年養老保險和從1995年到2017年累積繳納滿15年。
兩個繳納年限相同,但是繳納時間不同,因為我們要考慮每年都在上調工資,相應的繳費基數有很大差距,從而影響我們的退休金;不過不管是連續還是累計都可以申請辦理退休。
(9)養老保險重新繳納擴展閱讀: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周歲、女工人40周歲、女幹部45周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周歲、女工人35周歲、女幹部40周歲。
2、補交時須提供:
(1)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書。
(2)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幹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復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復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戶籍證明復印件。
㈩ 養老保險斷交了 怎麼辦
養老保險中斷期間費用可以選擇不補繳。建議您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現在補繳。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10)養老保險重新繳納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基數:
所謂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一般來說,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
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最高和最低繳費基數的計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計算比例和基數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