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保險 > 個人養老保險喪葬費

個人養老保險喪葬費

發布時間:2023-08-01 02:36:22

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費標准

法律分析: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同時發放一次性喪扮腔葬補助費500元,並將個人賬戶中除政府補貼外的資金余額,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補貼余額用於支付其他參保人的待遇。

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期間失蹤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停止發放其養老金。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後將個人賬戶中除政府補貼外的資金余額,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

甲、工人與職員因工死亡時,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三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為止。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乙、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甲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乙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丁、工人與職員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勞動保顫辯險基金項下付給供養直系親屬喪葬補助費:死者年齡在十周歲以上者,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二分之一;一周歲至十周歲者,為平均工資一廳洞衫個月的三分之一;不滿一周歲者不給。

閱讀全文

與個人養老保險喪葬費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臨城縣農村養老保險管理所 瀏覽:82
央企女處級幹部退休年齡 瀏覽:347
敬老院慰問老人詩歌朗誦 瀏覽:53
訪談60歲以上老人 瀏覽:613
大平孝敬爹和媽現場版 瀏覽:790
全國人大領導退休年齡 瀏覽:587
呂不韋為什麼能長壽 瀏覽:29
聾啞人多少歲進養老院 瀏覽:384
60歲裸體女人 瀏覽:472
漢代父母官叫什麼名字 瀏覽:837
父母進廠打工怎麼說 瀏覽:495
很討厭老年人喝酒怎麼辦 瀏覽:999
老年人脊椎列怎麼治療 瀏覽:328
龍游縣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瀏覽:330
燈塔市瀾潮養生會館門票多少錢 瀏覽:306
重陽節爬山高中畫 瀏覽:219
老人補肽多少克 瀏覽:395
預防老年痴呆症ppt 瀏覽:988
養老院加盟好項目 瀏覽:241
為什麼喜歡重陽節 瀏覽: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