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務員交養老保險嗎
公務員交養抄老保險。
根據《中襲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1)公務員扣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貳』 公務員到底扣不扣養老保險
今年開始扣,本次改革適用於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版業單位及其權編制內的工作人員。該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本決定不一致的,按照該決定執行。根據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叄』 公務員辦退休手續時扣三個月養老金應該怎麼辦
公務員辦退休手續,為什麼要扣三個月的養老金,頭一次聽說。有依據嗎,沒有依據就不行的
『肆』 公務員主動辭職社會養老保險如何處理
《養老保險手冊》及其《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並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中心將你的個人賬戶做減員,單位會將你的《養老保險手冊》、當你辦理轉移手續時,即從該公司的社保賬戶里將你減去,此期間所欠繳費用,原單位從其公司賬戶內做減員處理、銀行帳號等相關手續給以自謀職業者繳費的服務中心。以下為如何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公務員辭職後。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
你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咨詢電話進一步咨詢、《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交還於你,讓新公司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單位名稱,這樣他們就能准確地把你的養老保險個人悵戶金額及期間利息一並轉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續接,還需要先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與解除勞動合同期間肯定有一段間隔、開戶行名稱。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各地手續有所差異、辦理轉移手續前必須提供。
減員後、原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這樣你才能辦理轉移手續,繳納社保的方法,也可以轉到新公司賬戶內,必須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窗口繳費,然後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職業者的身份自己繼續繳納社會保險:離職後。這樣你的保險關系就續接清楚了,所需轉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詳細地址;
『伍』 公務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怎麼算
公務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單位一般以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
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都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
(5)公務員扣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為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
從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截止2016年7月6日,全國有21個省市區符合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條件,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餘20個省市區是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貴州、西藏、新疆、甘肅和寧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保險
『陸』 公務員交養老保險嗎
當公務員後肯定是會給繳納社保的。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在保險福利方面,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一般要逐步實行社會化。一般來說,公務員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業單位的人員要好一些。
(6)公務員扣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公務員的五險一金模式基本上與企業職工的一樣,單位和個人都出點錢,但是具體公務員五險一金繳納比例與繳費基數,全國各地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這一點也是跟企業職工差不多,需要向用人單位的社保經辦人,或者當地的社保局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以金華市為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按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之和的7.5%繳納(退休人員不繳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其在職職工按個人繳費工資的2%繳納,由單位按月代扣代繳;按在職職工個人繳費 工資和退休人員退休費之和的2%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柒』 公務員判刑後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如果未達到退休年限,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養老保險,憑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戶籍地的社保經辦部門辦理。也可在找到單位後,隨單位參保。
『捌』 以前公務員不扣養老金,現在公務員用不用自己交養老金
兄弟,你就知足吧,沒被改成企業就不錯了。
事業編制和行政編制在機關里本來回就是不同的群體,享受的答待遇本來就不同
行政編不用繳納養老金,這是等於是一部分隱形收入,財政把這部分收入扣下來了等於。
養老金改革,事業編制是軟柿子,當然最先被改。
這沒什麼公平不公平的,這就是現實,只能說,是你的期望值太高了。
『玖』 公務員工資扣養老保險嗎
扣的。
依據《公務來員法》源第八十條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並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
(9)公務員扣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公務員工資的相關要求規定:
1、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2、公務員有應當迴避情形的,本人應當申請迴避;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公務員迴避。其他人員可以向機關提供公務員需要迴避的情況。
3、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
『拾』 公務員為什麼不用交養老金
《社保法》第十條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就是說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全國統一的社保制度,國務院將為他們單獨制定另一套相關的『規定』。公務員無須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只要到了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在職期間工資一定比例的退休金。
拓展資料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改革的范圍
本決定適用於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
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