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蕪湖市養老保險政策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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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看你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版居民,還有繳費基數等其他因權素,這個具體也說不清。你可以自己登陸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去之後點擊>>政策法規,然後點擊>>政策問答,裡面有一個<蕪湖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問答>,是非常詳細的蕪湖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問答。希望對你有幫助!>>>>>(你可以追問,我直接留鏈接給你。)
『貳』 求文件:勞人老函〔1987〕3號全文,或有此文件的政策匯編,謝謝。
退休人員被判處回復
養老保險待遇的問題的的BMA大廳信[2001] 44號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廳內「對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的要被拘留者沒有被定罪期間的養老金問題轉介到「(黑BMA [2001] 5號)已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刑或勞教拘留,監禁或更嚴厲的懲罰。服務或勞教人員基本養老金期間暫停監禁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繼續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服務或勞動教養標准,並參與未來的養老金元整。退休人員死亡,服刑或勞教期間的部分的本金和利息的個人的貢獻,他的個人賬戶中的存儲量可以繼承,但倖存者不享受同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監禁和的互動部門緩刑和執行判決,你可以繼續以基本養老保險,但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退休人員想涉嫌犯罪或拘留未定罪期間暫停支付基本養老保險。如果法院判他的清白,通緝或在押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替代。
3月8,2003信
BMA廳函[2001] 44號,補編江西省,廣東省,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BR />你的信BMA廳發[2001] 44號問題轉介收據。研究中,答案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處暫予監外執行,假釋和被判刑的標准,繼續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但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假釋的,以服務於餘下的刑期從月份停止繳納基本養老,假釋期滿宣布他們的原句結束後,繼續向基本養老之前量刑標准,並參加下一年度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被判處監禁或更嚴厲的懲罰,或通過勞動再教育,在服務或通過勞動再教育,以滿足法定的退休年齡,退休手續暫停服刑或勞動法規辦理退休手續的勞教到期的。
2003年7月7日
『叄』 求文件:勞人老函〔1987〕3號全文,或有此文件的政策匯編
退休人員被判處回復
退休金福利問題BMA廳函[2001] 44號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商會領取養老金人員在養老問題沒有被定罪的被拘留者的犯罪嫌疑稱為(黑色BMA [2001])有收據。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刑或勞動教養拘留,監禁或更嚴厲的懲罰。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期間暫停的監禁或勞動教養期滿後,還可以繼續通過勞工標准,服務或勞動教養前支付的服務或再教育,並參與未來的養老金元一個整體。退休死亡,服刑或拘留的存儲量,他的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金和利息的過程中,可以繼承,但倖存下來的人,不能享受同樣嗎?治療。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監禁,和互動部門緩刑和執行的判決,你可以繼續以基本養老保險,但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期間暫停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離退休人員涉嫌犯罪或拘留,但未被定罪。如果法院判他的清白,希望或被拘留者的基本養老金。
3月8,2003信
BMA廳函[2001] 44號,補編江西省,廣東省,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BR />你的信的BMA廳[2001] 44轉介收據。研究中,答案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暫予監外執行,假釋和量刑標准繼續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但不參加基本養老調整保險。假釋服務,其餘的句子從本月停止支付基本養老保險,假釋期滿宣布其原句結束後,繼續量刑標准和基本養老保險前,參加下一年度的養老金調整。工會
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處以監禁或更嚴厲的懲罰,或再教育,通過勞務,服務,或通過勞動再教育,以符合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暫停服務或勞動法規的退休手續勞教所成熟。
2003年,2011年7月7日
『肆』 新疆養老保險政策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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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閱讀繳費年限可順延按照新規定,參保人員其繳費年限只有滿15年及以上,達到國家規定法定退休年齡的,可按月領取養老金。不滿15年的,可順延繳費至滿15年時,再按月享受養老金。順延時間不受年齡的限制。例如:劉某現已60歲,只繳納了5年的養老保險費,從現在起他可以繼續繳納10年的養老保險費,到70歲後劉某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了。多繳部分認可了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參保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應及時退出工作崗位,辦理退休手續。新規規定:對因各種原因未及時辦理退休手續並繼續繳費的,其繳費年限可予以承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正式審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信息有變重新確認此次「新規」還給一些離退休人員一次變更信息的機會。如屬歷史遺留原因,離退休人員要求變更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出生年齡及身份等信息的,可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重新確認。確認後原養老待遇不變,從次月起按新確認的年限、年齡等享受相關待遇,過去的不予補發。待分配期工齡照算這一條「新規」與退役士兵有關。根據規定,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當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其軍齡連同待分配期一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並視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待分配時間,是指《安置條例》規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伍軍人回到原徵集地後等待分配的時間。今後,凡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時間從報到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組織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導致待分配時間延長的,經當地安置部門出具證明,其待分配的時間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年。需要說明的是:對因本人原因導致待分配期限延長的,其延長時間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