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貴州養老金上調標准方案出台了嗎
過去11年中,每年1月國務院都會發文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 養老金 提高10%。《經濟參考檔碼報》記者近日在兆含采訪中獲悉,由於養老金待遇調整機制還未建立,今年養老金有望再提10%。 貴州 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是什麼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時間和人員范圍 從2019年1月1日起,對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族蠢笑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 1.繳費年限掛鉤。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 工齡 ,下同)每滿1年增加2.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 2.養老金水平掛鉤。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5%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單獨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傾斜調整。在按本條第(一)、(二)、(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項條件的予以累加。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滿70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7元;滿80周歲,不足9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8元;滿9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9元。計算上述增加金額時,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由同級財政按規定籌集解決,不得擠占挪用其他社會保險結余資金。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照本辦法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其他 (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比照上述辦法相應增加退職生活費。 (二)企業退休的軍隊 轉業 幹部,按照《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中辦發〔2003〕29號)精神,2019年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9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從2019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三)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根據各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工作進展情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落實,從基金支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經原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後,由原單位代調代發,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參保後再進行結算。各級財政部門要保障所需資金及時到位,各級 社保 經辦機構做好組織發放工作,確保2019年7月底前企業全部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 (四)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直接關繫到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視,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實。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知識,如果還有其他相關問題想了解的,歡迎到 進行 法律咨詢 ,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 2017年貴州養老金上調多少
2016年,我國實現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版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權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3. 貴州省2017年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方案
去年年底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提出:繼續合理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雖然漲幅還未確定,但今年養老金還會漲,這對於1億多退休人員來說是一個好消息!
4. 全國各地退休金標准
在我國關於退休養老金調整的方案,根據每個地區經濟情況會所差別。在隨著養老金調整方案公布和落地,養老金在退休人員拿到手裡的錢將會變多,預計將有1.14億名退休人員受益。一、全國各地退休養老金調整標准(1)國家層面要求:今年全國退休人員養老金人均增加金額應為125.5元左右參照國家的通知要求,我們是可以推論出一些相關數據的。2017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為2510元,那麼今年退休人員人均增加的養老金應為2510*5%=125.5元左右。(2)具體到各地:人均增加金額為2017年當地養老金水平基礎上增加5%左右各地經濟水平不同,養老金基礎水平不同,各地養老金的增加金額也不同。比如上海,去年人均養老金為3799元,那麼今年人均增加的養老金應為3799*5%=189.95元左右。同理,北京應增加的人均養老金金額為3770*5%=188.50元左右。一線城市、經濟發達地區以及西藏和青海地區增加金額會大於全國的平均數字125.50元。經濟落後地區養老金人均增加金額則會低於125.50元。(3)具體到個人:企業一般退休人員會增加100-200元如果再進一步具體到各地的個人頭上,養老金絕對值偏低的,以及政策傾斜的高齡人群的養老金的增加金額會大於當地人均增長幅度的5%,養老金絕對值偏高的人,養老金的增加幅度會小於當地人均增長幅度的5%。全國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可以增加100-200元,個別地區個別人增加的金額有可能不到100元。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基數高,雖然總體增加幅度不到5%,但增加的絕對金額會更多些,300-400元是有可能的。具體漲多少,各地個人情況不同,差別也很大,還真說不好。二、退休金和養老金的區別(一)概念不同1、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2、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二)資金渠道不同1、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2、養老金是皮岩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三)繳費方式不同1、退休金由單體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即可享受。2、社會養老保險費用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循統一的繳費准則。(四)領取方式不同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職工退休後一次支付退休金,企業支付退休金後對職工退休退職無任何給付義務,後者指在職工退休後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2、社會養老保險金由政府部門機構統一發放,養老金的領取問題方面,對每個社會成員有統一的養老金領取規則,以重慶地區1996年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為例,其基本養簡首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為社會統籌,即單位繳18%那部分匯入社會養老金的大池子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個人繳8%的那部分的累積。它所提供的養老金往往是最為基礎性的保障,只能解決最為基本的溫飽問題。三、退休養老金計算辦法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希望上文的全國各地退休養老金調整標准、退休金和養老金的區別以及退休養老金計算辦法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 上調後2017年各省養老金是多少
人社部、財政部4月中旬下發通知,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上調5.5%左右,並要求各地區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6. 貴州養老金上調標准
貴州養老金上調標准:按照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有關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自2022年1月1日起,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11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98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
據介紹,提高標准所需資金,由省、市(州)和縣(市、區、特區)三級財政按7:1:2比例分擔。增加的基礎養老金,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原已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上漲後,貴州的農民能領多少養老金呢?
這里我們把農民分為兩類,一是已經退休答螞的,二是還未退休的即將退休的。已經退休得很簡單,就是在原本領取到的養老金的數額上加上15元,比如2021年養老金為110元,那麼現在就可以領到110+15=125元。還有一部分老人是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就達到60歲的,也就是2014年前就已經年滿60歲,那麼這部分老人領取的養老金每月個人賬戶部分,只有基本養老金,去年是98元每月,今年開始,統一上漲到113元每月了,一年可領1356元,是非常不錯的。
對於還未退休的人來說就更幸運了,剛好趕上養老金上漲,以後剛退休就能領到不錯的養老金。比如1962年出生,2022年60歲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繳費年限15年,繳費檔次300元每年,政府補貼30元,忽略利息,個人賬戶余額為495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是4950÷139=36元,那麼60歲後每月可領113+36=149元。
調整方式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單獨調整和傾斜調整。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6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
2、與圓枯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1%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單獨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傾斜調整。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滿70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7元;滿80周歲,不足9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8元;滿9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9元。計算上述增加金額時,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增加基本養老金。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月增加養老金510元。
法律依據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關於2022年提高全省城鄉清腔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113元(含中央和省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即在原每人每月98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標准所需資金,由省、市(州)和縣(市、區、特區)三級財政按7:1:2比列分擔。
二、增加的基礎養老金,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原已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
三、各地要盡快完成經費測算和預算安排,確保2022年6月30日前待遇調整補發兌現到位。
四、各地經辦機構要強化基礎信息管理,及時清理待遇終止人員賬戶信息,完善工作措施,加強部門協作,杜絕死亡冒領和重復領取待遇情況,做到「不漏不重」准確無誤發放,確保基金安全。
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廣大城鄉居民的親切關懷。各地要精心組織實施,結合待遇調整工作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長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7. 2017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2017年退休金上調方案養老金上調多少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8. 2017年貴州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嗎
2017年貴州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在七月底前到位。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貴安新區黨工委政治部、社會事務管理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為更好地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現就我省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人員范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分別按照下列辦法進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最低增加30元。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增加(其中:對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016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按2016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0.8%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7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最低增加27元。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增加(其中:對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016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按2016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2%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在按本條第(一)、(二)、(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項條件的予以累加。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增長1歲增加6元,不足1歲的按1歲計算。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由財政籌集解決,不得擠占挪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余資金。
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照本辦法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其他
(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比照上述辦法相應增加退職生活費。
(二)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2017年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7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從2017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三)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根據各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工作進展情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落實,從基金支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由原單位代調代發,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四)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繫到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7月底前企業全部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