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香港人在內地養老保險
買不了了,社保至少要繳15年,補交也不行了……我建議購買商業保險公司的養老型分紅險種,太平洋保險公司的鴻發年年年金險就很不錯,有錢就多存,存取自由,養老無憂,具體可以隨時咨詢我
㈡ 移民香港後,,在大陸購買養老保險可以繼續交納嗎
1、當事人已經出鏡定居(移民)的,在內地繳納的社保不能再享受(內地的戶口在當事人版移民後權,會被注銷);
2、當事人辦理出境定居的,辦理戶口注銷之前,當事人可以申請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一次性結清(提取),並終止社保關系;
3、辦理該手續時:當事人應到原用人單位,填寫「終止保險一次性支付」申請,再帶上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定居國簽發的定居證明,到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終止手續,領取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㈢ 香港到底有養老保險嗎。。
香港有強制公積金計劃 職業退休計劃以及商業保險 只要是香港永久居民,到六十五歲就可申請領取高齡津貼,每月有六百二十五元,到七十歲增至七百零五元 不過這樣的補貼根本不夠生活
㈣ 移民香港後 在大陸交的養老保險在香港能否繼續交納
以前是這樣的,但是現在有新政策了,規定你港澳已經海外華僑也可以參加社保,你最好去社保局問問可不可以續。
㈤ 如果我把養老金買完15年,然後戶口又遷到香港去了,我到了領養老金的歲數時還可以到回大陸領養老金嘛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專 港、澳、台人員和屬外籍人員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按非本市戶籍人員的標准執行。
退休前出國或者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員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留在本市,重新返回本市就業並按規定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積累額可以累積計算。
外籍人員和港、澳、台人員女性年滿50周歲、男性年滿60周歲的,不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
㈥ 香港人可以在國內買養老保險嗎怎麼個買法 謝謝
可以。
根據《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與聘僱的台、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6)香港居民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六條: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㈦ 香港人買社會,退休後可以拿退休金嗎
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26號)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與聘僱的台、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所以,明確的說,可以。
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區之間雙方勞務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問題的函
勞社廳函[2005]334號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區之間雙方勞務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問題的請示》(粵勞社[2005]102號)收悉。經研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符合參保條件的在內地就業的香港人可以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
二、鑒於香港與內地的社會保障體制不同,結合內地目前採用的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原則同意你省提出的採用香港、澳門政府頒發的居民身份證號碼作為上述兩地居民的社會保障碼在廣東參加社會保險的意見,同時建議在首位前加香港、澳門地區的行政區劃代碼作為標識,以區分香港、澳門居民。
三、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通過簽訂協議形式實現雙方人員社會保險費的互免,但該問題涉及全國多個省區市,不宜由個別省份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社會保險協議。條件成熟時,中央政府將統籌考慮
㈧ 香港公民多少歲後可以拿到養老金每月多少
香港政府網站有詳細說明
http://www.gov.hk/sc/residents/housing/securityassistance/socialsecurity/index.htm
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為嚴重殘疾或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嚴重殘疾或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http://www.swd.gov.hk/sc/index/site_pubsvc/page_socsecu/sub_ssallowance/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
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http://www.swd.gov.hk/sc/index/site_pubsvc/page_socsecu/sub_comprehens/
㈨ 中國內地居民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後,內地的養老保險還有用嗎
這種情況可以退保,沒有其他用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