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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養老保險體制架構

發布時間:2023-05-21 15:23:29

㈠ 中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包括

養老保險層次: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一)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以下特點。

1、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

2、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3、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宏基老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鋒神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三)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蔽升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四)商業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㈡ 養老金制度的結構和內容

11月4日,人社部、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這也意味著,自今年4月國辦印發《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以來,個人養老金制度進入落地實施階段。按照人社部的實施安排,接下來將選擇部分城市試行一年,總結推廣。同時,銀保監會已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准備相關業務,多家銀行機構已著手為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進行業務准備。
「個人養老金」來了,它意味著什麼?它與基本養老金是什麼關系?如何看待它給中國養老金體系帶來的變化?未來會出現個人養老金產品購買的「井噴」嗎?近日,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秘書長魯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就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多方面內容談了他的看法。
魯全表示,個人養老金是對公共養老金制度的補充,而不是替代,既不會對公共養老金產生擠出效應,也不會對公共養老金制度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產生負面影響。他認為,個人養老金制度建立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我國多層次的養老金制度體系框架已經初步建成。
個人養老金是對公共養老金制度的補充,而非替代
個人養老金制度已經進入落地階段,作為國家養老保險體系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它和基本養老金之間是什麼關系?
魯全:個人養老金制度是除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企業年金)之外一個新的養老收入來源,其繳費完全來源於個人,產品形式則是市場上各種符合要求的金融產品,政府予以稅收優惠,而最終的產品收益則取決於市場,風險也完全由個人承擔,是政府支持、市場運營、個人負責的補充型養老金。
所謂的「替代說」(用個人養老金替代基本養老金,從而推卸政府責任)、「政府保本說」(個人養老金完全無風險,責任完全由政府承擔)都是對個人養老金的錯誤理解,其准確的理解應當是個人繳費、個人擔責的「補充說」。
新京報:我們如何看待目前推出個人養老金制度這件事情?這是否意味著我國基本養老金在滿足老百姓養老需求方面遇到了困難?
魯全:公共養老金是政府舉辦的,法定的、強制的社會保險。個人養老金則是個人負責的補充型養老金。推出個人養老金制度,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並不意味著基本養老保險出了什麼問題。個人養老金是自主選擇的結果,不是強制性的制度安排,它和強制性的公共養老金之間沒有必然聯系。
之所以要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是由於老百姓對養老金的需求在提升,老年人對於高質量美好生活的需求在提升。打個比方,如果按照50%的替代率來算,退休前收入5000元,退休後拿到2500元養老金,可以維持老年基本生活,但對於滿足高質量的退休生活,就顯得不夠了。老百姓退休後,既要吃飽穿暖,還有一些更為豐富的生活需求,這就需要更高的養老金水平,需要補充層次的養老金制度。
我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由三個層次組成。第一層是政府主導的公共養老金,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第二層次是以就業為基礎,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共同繳費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包括面向企業勞動者的企業年金制度和面向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的職業年金制度。第三層次則是建立在個人繳費和市場運行基礎上的第三支柱養老金,其中既包括市場上的各種個人養老金產品,也包括此次以制度化的方式建立的個人養老金制度。因此,個人養老金制度建立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我國多層次的養老金制度體系框架已經初步建成。
「個人賬戶」是此次制度設計的一個亮點
新京報:個人養老金與其他同屬於第三支柱的養老金金融產品有何區別?
魯全:目前市場上主要的養老金融產品有多個種類,包括2018年開始試點的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2021年開始試點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以及各種類型的養老基金產品和養老理財產品。
此次的個人養老金制度與上述產品最大的差別在於,它是國家支持的第三支柱養老金產品,且這種支持主要體現在稅收優惠方面。具體而言,就是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的支出,可以與現行的未成年人撫養費用、贍養老人費用以及商業貸款支出等一樣,在年度稅收清繳核算時,享受一定額度的稅前抵扣。
新京報:個人養老金的資金賬戶採取「封閉運行」的方式,參保人要滿足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等條件才能領取,這樣的制度安排有何用意?
魯全:此次個人養老金制度設計的一個亮點在於採取了「個人賬戶」制度,其目的是為了確保個人養老金真正發揮養老用途。
目前,市場上的養老金融產品較多,既包括基金公司運營的各種類型養老目標基金,也包括銀行運營的各種養老理財產品,還有銀保監會於2021年開始試點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等。其中,養老目標基金和養老理財產品的市場規模較大,但都存在產品期限較短的問題,從而無法確保其用於養老。
養老金制度的本質目標是應對年老後的收入下降風險,提供退休後的收入來源,因此個人賬戶的制度設計和繳費期封閉運行的政策規定,決定了只有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等條件後才可以支取,從而確保個人養老金用於年老後的收入來源。
新京報:個人養老金的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用於購買市場上已有的、指定的養老金產品,個人養老金收益率是怎麼確定的?
魯全:個人養老金是一項新制度,但不能認為它是一種新產品。現在市場上有上萬種基金、證券、理財產品。在這些產品中,只有使用根據此次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中要求開設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購買的有關產品,才是個人養老金,才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每年最高萬元的稅收優惠。
從制度設計上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封閉運行,滿足達到退休年齡等條件才能領取。它的收益率是由這些產品的回報率決定的。
未來的個人養老金可考慮將第二、第三支柱打通
新京報:《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發布後,多家銀行機構已開始准備相關產品和開戶渠道。有機構測算,個人養老金將是一個「萬億」級的市場。未來,個人養老金會出現「井噴」的購買需求嗎?你怎麼看個人養老金市場?
魯全:根據當前我國個人養老金市場的現狀和民眾的金融素養和理念,我認為,個人養老金市場不會有級數倍的井噴式增長,但總體增速會有所提高。
雖然個人養老金制度有稅前抵扣的優惠,但一方面我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總人數比較有限,政策作用的對象范圍相對有限;另一方面,我國目前並沒有開征資本所得稅,所以相比其他的養老目標金融產品,稅優的激勵效果還有待觀察。
同時,個人養老金通過個人賬戶的方式限制了領取的條件,從而最大程度確保其資金用於養老,但這也同時限制了這筆資金的使用方向,如果在滿足領取條件之前遭遇到了其他重大支出性風險,這筆資金也無法使用。
此外,個人養老金的收益取決於市場產品的投資收益率,而在當前全球金融市場波動性較大的情況下,無法給參保人提供穩定的收益預期,因此在收益率方面與其他市場產品相比也沒有顯著的優勢。
新京報:個人養老金對於我國多層次養老金體系的發展會帶來什麼影響?個人養老金制度未來應該如何發展?
魯全:我認為,需要對多層次養老金體系重新進行頂層設計,尤其是要增強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之間的協同功能。
目前三支柱的養老金體系是世界銀行在上世紀90年代提出的,一方面是為了應對人口老齡化對公共養老金帶來的挑戰,另一方面也是根據傳統工業化社會的結構來設計的,不同支柱的責任主體和運行邏輯有所差異。
當前的社會結構,尤其是就業結構正在發生重大變化,工業化社會中以穩定勞資關系為特徵的所謂「正規就業」比例正在大幅下降,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靈活自由的「非正規就業」,即使是所謂「正規就業」,勞動者跨行業、跨區域、跨企業流動的頻率也大大提高。如果按照傳統的三支柱設計,其中的第二支柱是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繳費為基礎,如果勞動者換了工作,新的單位又沒有企業年金計劃,那麼第二支柱就會因此中斷。
鑒於此,為適應勞動力市場靈活化的趨勢,我認為,未來的個人養老金可以考慮將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打通,或者建立兩者之間的銜接辦法。所謂打通,就是當勞動者流動時,如果新的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則可以將已有的企業年金賬戶余額納入到第三支柱的個人賬戶中;所謂銜接,就是將用人單位在企業年金中的繳費轉變為個人養老金個人繳費的補貼或重要來源,即用人單位對個人的養老責任被劃分為公共養老金制度中的繳費和補充養老金制度的繳費,而補充養老金既可以以企業年金的方式呈現,也可以以補助勞動者參加個人養老金的方式呈現。

㈢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什麼構成

法律主觀: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經濟還不發達,為了使養老保險既能發揮保障生活和安定社會的作用,又能適應不同經濟條件的需要,以利於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為此,中國的養老保險由三個部分(或層次)組成。一、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是按國家統一的法規政策強制建立和實施的社會保險制度。企業和職工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退休職工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也稱"退休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二、企業補充養老保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於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其區別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層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聯系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聯系、密不可分。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單位實行補充養老保險,應選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有現收現付制、部分積累制和完全積累制三種。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企業內部一般都設有由勞資雙方組成的董事會,負責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事宜。 三、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中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 由社會保險機構經辦的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職工個人根據祥梁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應按不低於滑宴搭或高於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以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記入個人賬戶,本息一並歸職工個人所有。 職工達到信拿法定退休年齡經批准退休後,憑個人賬戶將儲蓄性養老保險金一次總付或分次支付給本人。職工跨地區流動,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職工未到退休年齡而死亡,記入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由其指定人或 法定繼承人 繼承。 二、企業補充養老保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於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其區別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層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聯系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聯系、密不可分。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單位實行補充養老保險,應選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有現收現付制、部分積累制和完全積累制三種。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企業內部一般都設有由勞資雙方組成的董事會,負責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事宜。三、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中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由社會保險機構經辦的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職工個人根據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應按不低於或高於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以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記入個人賬戶,本息一並歸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批准退休後,憑個人賬戶將儲蓄性養老保險金一次總付或分次支付給本人。職工跨地區流動,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職工未到退休年齡而死亡,記入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㈣ 中國養老保險制度

法律主觀: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由於中國社會養老制度的改革採取的是漸進方式,使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構成復雜,模式復雜,很多地區還存在著農民工養老保險、舊的農村養老保險、計劃生育夫婦養老保險、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等。世界各地不同國家的養老保險類型制度分類如下:1、儲金型養老保險。儲金型養老保險制度在一批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實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國家為代表,強調自我保障的原則,實行完全積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了不同類型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或「公積金」賬戶。2、國家型養老保險。國家型養老保險制度曾經在大多數計劃經濟國家實行,以前蘇聯、東歐國家為代表。按照「國家統包」的原則,由用人單位繳費,國家統一組織實施,工人參與管理,待遇標准統一,保障水平較高。3、傳統型養老保險。傳統型養老保險以美、德、法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貫徹「選擇性」原則,即並不覆蓋全體國民,而是臘和棗選擇一部分社會成員參加,強調待遇與工資收入及繳費(稅)相關聯,因此也可稱為「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4、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型養老保險以英、澳、加、日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貫徹「普惠制」原則,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全體國民,強調國民皆有年金,因此稱為「福利型」或「普惠制」養老保險。5、混合型養老保險。原來實行福利型養老保險的國家,目前大多已經或正在向一種混合型制度轉軌。即福利型養老保險與「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同時並存,共同構成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英國與加拿大就是這種。

法律客觀:

中國政府大力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在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有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二十一世紀前二十年,是中國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的關鍵時期。國家將繼續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國已經進入老齡社會,老齡化速度快,老年人口規模大,本世紀三十年代人口老齡化將達到高峰。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中國政府不棚粗斷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基金籌集模式,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努力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改革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1997年,中國政府統一了全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輪拆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職工60周歲,女性幹部55周歲,女性工人50周歲),且個人繳費滿十五年的,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相當於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左右,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個人賬戶(比例為本人工資的11%)累計儲存額的1/120。國家參照城市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職工工資增長情況,對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2003年,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621元。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最初只覆蓋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及其職工。1999年,中國把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擴大到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2002年,中國把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2003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5506萬人,其中參保職工11646萬人。開展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2001年,中國政府開始進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主要包括: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實現部分基金積累,探索基金保值增值辦法;改革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將基礎養老金水平與職工參保繳費年限更加緊密地聯系起來,職工參保繳費十五年後每多繳費一年增發一定比例的基礎養老金;統一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繳費辦法,繳費基數統一為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統一為20%。在遼寧省進行試點的基礎上,2004年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吉林、黑龍江兩省。探索改革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制度。中國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不同於企業的離退休養老制度。2003年,機關事業單位有離休人員67萬人,退休人員931萬人。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起,部分地區開始探索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進行離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改革試點。2003年底,參加社會統籌試點職工1199萬人,離退休人員258萬人。多渠道籌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在人口老齡化加速、退休人員不斷增多的背景下,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越來越大。為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中國政府通過多種渠道籌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企業和職工共同繳費。企業繳費一般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的8%繳費。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18%左右繳費。2003年,全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征繳收入總額為2595億元。增加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國家規定,各級政府都要加大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力度,增加對社會保障的投入。2003年,各級財政補助基本養老保險基金54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74億元。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2000年,中國政府決定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包括: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投資收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按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實行市場化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養老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障得以實施的重要財力儲備,2003年底已積累資金1300多億元。推進養老保險管理服務社會化中國企業過去要負擔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發放和人員管理工作。為保證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減輕企業社會事務負擔,政府積極推進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2003年底,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部實現社會化發放,已有84.5%的企業退休人員實現社會化管理服務。為全面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水平,適應勞動力轉移流動中社會保險關系接續的需要,中國政府自2003年起開始實施"金保工程",目標是實現社會保障信息的全國計算機聯網運行。目前已初步實現養老保險信息的中央和省級的聯網。 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近年來,中國政府大力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在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有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實行基金完全積累,採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管理和運營。2003年,已有近700萬人參加了企業年金計劃。此外,國家還鼓勵開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二十一世紀前二十年,是中國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的關鍵時期。國家將繼續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從業人員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健全省級養老保險調劑基金,在完善市級統籌基礎上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近年來,中國政府大力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在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有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實行基金完全積累,採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管理和運營。2003年,已有近700萬人參加了企業年金計劃。此外,國家還鼓勵開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二十一世紀前二十年,是中國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的關鍵時期。國家將繼續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從業人員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健全省級養老保險調劑基金,在完善市級統籌基礎上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㈤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運行結構性改革

法律主觀: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 基本養老保險 制度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1997年7月16日)近年來,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要求,制定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促進了養老保險新機制的形成,保障了 離退休人員 的基本生活,企業 職工養老保險 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進展。但是,由於這項改革仍處在試點階段,目前還存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統一、企業負擔重、統籌層次低、管理制度不棚粗健全等問題,必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目標和原則,進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促進經濟與社會健康發展。為此,國務院在總結近幾年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作出如下決定:一、到本世紀末,要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用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權利與義務 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要貫徹社會互濟與自我保障相結合、公平與效率相結合、行政管理與基金管理分開等原則,保障水平要與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二、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把改革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與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緊密結合起來,確保離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 和失業人員失業救濟金的發放,積極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三、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部、財政部審批。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1998年起每兩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 個人繳費比例 提高的速度應適當加快。四、按本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賬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五、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 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認真抓好落實。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新老辦法平穩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確定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具體辦法,由勞動部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指導實施。六、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要逐步擴大到城鎮所有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也要逐步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繳費比例和待遇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本決定精神確定。七、抓緊制定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條例,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輪拆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要保證專款專用,全部用於職工養老保險,嚴禁擠占挪用和揮霍浪臘和棗費。基金結余額,除預留相當於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專戶,嚴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性事業。要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財政、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確保基金的安全。八、為有利於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和加強宏觀調控,要逐步由縣級統籌向省或省授權的地區統籌過渡。待全國基本實現省級統籌後,原經國務院批准由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統籌的企業,參加所在地區的社會統籌。九、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的社會化水平,盡快將目前由企業發放養老金改為社會化發放,積極創造條件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逐步由企業轉向社會,減輕企業的社會事務負擔。各級社會保險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礎建設,改進和完善服務與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十、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原則上按照 企業養老保險 制度執行。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驟,關系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全局。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勞動部要會同國家體改委等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本決定的貫徹實施。

法律客觀:

中國政府大力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在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有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二十一世紀前二十年,是中國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的關鍵時期。國家將繼續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國已經進入老齡社會,老齡化速度快,老年人口規模大,本世紀三十年代人口老齡化將達到高峰。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中國政府不斷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基金籌集模式,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努力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改革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1997年,中國政府統一了全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職工60周歲,女性幹部55周歲,女性工人50周歲),且個人繳費滿十五年的,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相當於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左右,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個人賬戶(比例為本人工資的11%)累計儲存額的1/120。國家參照城市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職工工資增長情況,對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2003年,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621元。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最初只覆蓋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及其職工。1999年,中國把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擴大到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2002年,中國把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2003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5506萬人,其中參保職工11646萬人。開展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2001年,中國政府開始進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主要包括: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實現部分基金積累,探索基金保值增值辦法;改革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將基礎養老金水平與職工參保繳費年限更加緊密地聯系起來,職工參保繳費十五年後每多繳費一年增發一定比例的基礎養老金;統一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繳費辦法,繳費基數統一為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統一為20%。在遼寧省進行試點的基礎上,2004年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吉林、黑龍江兩省。探索改革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制度。中國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不同於企業的離退休養老制度。2003年,機關事業單位有離休人員67萬人,退休人員931萬人。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起,部分地區開始探索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進行離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改革試點。2003年底,參加社會統籌試點職工1199萬人,離退休人員258萬人。多渠道籌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在人口老齡化加速、退休人員不斷增多的背景下,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越來越大。為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中國政府通過多種渠道籌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企業和職工共同繳費。企業繳費一般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的8%繳費。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18%左右繳費。2003年,全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征繳收入總額為2595億元。增加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國家規定,各級政府都要加大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力度,增加對社會保障的投入。2003年,各級財政補助基本養老保險基金54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74億元。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2000年,中國政府決定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包括: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投資收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按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實行市場化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養老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障得以實施的重要財力儲備,2003年底已積累資金1300多億元。推進養老保險管理服務社會化中國企業過去要負擔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發放和人員管理工作。為保證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減輕企業社會事務負擔,政府積極推進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2003年底,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部實現社會化發放,已有84.5%的企業退休人員實現社會化管理服務。為全面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水平,適應勞動力轉移流動中社會保險關系接續的需要,中國政府自2003年起開始實施"金保工程",目標是實現社會保障信息的全國計算機聯網運行。目前已初步實現養老保險信息的中央和省級的聯網。 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近年來,中國政府大力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在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有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實行基金完全積累,採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管理和運營。2003年,已有近700萬人參加了企業年金計劃。此外,國家還鼓勵開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二十一世紀前二十年,是中國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的關鍵時期。國家將繼續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從業人員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健全省級養老保險調劑基金,在完善市級統籌基礎上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近年來,中國政府大力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在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有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實行基金完全積累,採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管理和運營。2003年,已有近700萬人參加了企業年金計劃。此外,國家還鼓勵開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二十一世紀前二十年,是中國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的關鍵時期。國家將繼續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從業人員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健全省級養老保險調劑基金,在完善市級統籌基礎上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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