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疆石河子是從哪年開始執行養老保險的
養老保來險個人繳費是從1992年10月開始的。源 而視同繳費年限是指: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2. 農村養老保險哪一年開始的
1.農村養老保險哪一年開始的,2009年有少部分地區開始,2009年國家試點,大多數是2010年開始的。直到七八年後吧,全國都實行了。
2.從2009年起。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另外農村養老保險沒有規定從哪一年開始交,只要在退休前繳滿15年即可在退休後領取養老金。自2009年開始實施農村養老保險政策起,農村購買養老保險的人只要繳費累積滿15年,就可以在退休後享受養老保險的保障,參保人可以一次性繳完15年的費用、可以分期繳費,也可以選擇在有錢的時候交,沒錢的時候不交。
拓展資料:
一、怎麼交農村養老保險比較劃算?
一般來說,如果參保的時候較為年輕,就可以選擇最低檔次進行繳費,這樣不僅投入低而且回本快,但如果參保的時候年齡較大,需要選擇檔次最高的標准進行繳費,這樣在60歲之後才能領到最多的錢。而如果繳費的時候年齡不大不小,就可以選擇政府補貼比例最高的檔次進行繳費,這樣在60歲之後領到的養老金不多也不少。所以在確定繳費檔次時,要根據自己的實際年齡情況進行選擇。
二、農村養老金每月多少錢?
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照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貼,目前為每人每月70元。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可適當提高養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財政承擔。
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低繳費補貼標准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省級財政目前承擔20元,其餘部分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承擔比例由各市確定。
有條件的市、縣可在省里規定統一補貼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補貼,具體標准和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對重度(二級以上)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後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並發症人員(三級以上)等繳費困難群體,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在繳費檔次范圍內確定標准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並按代繳養老保險費檔次給予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父母參保繳費,各地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3. 新疆從哪年開始起征養老保險
社會養老保險,國家從1986年就搜和開始實施了,當時僅僅是在國企內部實行勞動合同制,繳納養老保險,從1991年開始實行全部實行養老保險交畝羨費制度,由於各地進展不一,大部分省市都是在1992年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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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新疆最早什麼時候開始實行養老保險政策的
1989年(部分企業是1987年)
5. 農民養老金從哪一年開始交的
農村養老保險從2009年開始交的。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一,養老金的概述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中國政府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於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並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二,養老金主要分類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高於企業退休人員。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6. 農村養老保險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從2009年起。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拓展資料: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從2010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從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具體介紹有以下幾點。
1、參保范圍: 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2、所需證件: 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 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 4張1寸免冠照,如果是60周歲以上人員需要6張。
3、辦理方法:
到戶口所在村委會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進行繳費,一般有5個檔次,從100到1000不等。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即可。
4.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的一部分,可以使廣大農民享受到農村醫療保險的實惠,同時也是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更是我國經濟建設的重要環節之一。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7. 農村養老保險從哪年開始
建國以來萌芽,1998年開始實行,2010年全面改進,實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從2010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從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
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的一部分,可以使廣大農民享受到農村醫療保險的實惠,同時也是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更是我國經濟建設的重要環節之一。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從2010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從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具體介紹有以下幾點。
1、參保范圍:
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2、所需證件:
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
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
4張1寸免冠照,如果是60周歲以上人員需要6張。
3、辦理方法:
到戶口所在村委會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進行繳費,一般有5個檔次,從100到1000不等。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即可。
8. 農村養老保險是從哪一年開始交的
一般是在2010年開始交的。
拓展資料:
1、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型農村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以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為目的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它是國家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養老金待遇通過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金、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模式。 2009年實施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俗稱新型農村保險。融資渠道分為個人繳費、集體補貼和政府補貼三種。農民基本養老金(55元)每月由中央財政直接支付。每個參保農民到了60歲以後可以按月直接領取。由於農民人口數以億計,每人每月支付(55元)支出巨大。幾千年來,農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養老金。
2、基本原理,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逐步解決保障問題。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基礎、廣覆蓋、靈活、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從低水平入手,融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義務對應;三是政府領導與農民意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加保險;四是中央確定基本方針和主要政策,地方政府制定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3、任務目標,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貼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型農業保險制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以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2009年,試點覆蓋了全國10%的縣(市、區、鎮)。之後,試點將逐步擴大,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實施。到2020年,基本實現農村學齡人口全覆蓋。
9. 農村養老保險是哪一年開始實施的
農村養老保險是從2009年開始實施的。根據國發〔2009〕32號。各省、自治乎旦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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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農村養老保險從哪年開始的
法律分析:1998年開始實行,2010年全面改進,實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從2010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從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
法律依據:《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第七條 「十二五」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並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
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