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如何為員工補交養老保險
公司幫員工補繳社保手續:
企業為員工補繳社保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侍友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核野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社保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改談喊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4、其他相關材料。
企業為員工補繳社保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下卸用人單位及職工相關參保信息導入本地《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2、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錄入社保補繳明細。
3、用人單位補繳錄入完成,導出社保補繳報盤文件並列印出《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各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
4、職工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社會保險關系需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並列印相關社保補繳明細表進行申報。
❷ 企業養老保險怎麼補繳費
企業養老保險補繳方式如下:
1、社保局繳納。直接到社保局去辦理,可以交城鎮職工社保,也可以交城鎮居民社保;
2、養老和醫療保險的年限都是可以累計的,如果斷繳了只要後面補繳夠年限就可以。也可以選擇在今後的某個時間補繳,建議最好在退休前補交滿1年。當然,如果遇到到了退休年齡還是不夠最低繳費年限的情況,可以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養老保險延期繳費,如果是外地戶籍則需要繳夠10年才能辦理延期繳費。
企業社保應繳費年限:
1、在社保當中包含有5種保險,所以險種不碧皮櫻同對應的繳費年限也是不一樣的。在社保當中的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是沒有年限要求的,基本上只要能夠一直交,那就可以一直享受到保障,所以並沒有要交多少年就不用交的說法;
2、對於養老保險來說,則最少需要繳納15年,只有這樣才能夠在退休以後享受到養老金。當然醫療保險也是有繳費年限要求的,對於女性來說,在退休以前交滿20年,男性在退休以前交滿25年,就可以享受到終身醫保待遇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悔叢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握李金和個人賬戶。
❸ 企業社保補繳怎麼辦理
個人辦理社保補繳的流程是,帶齊資金到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直接繳納即可。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規定,社態逗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社會保險法談閉嘩》第十二條規定,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含行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❹ 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條件包括
什麼是企業補充 養老保險 ?所謂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於多層譽族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其區別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層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聯系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聯系、密不可分。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單位實行補充慶租弊養老保險,應選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有現收現付制、部分積累制和完全積累制三種。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型迅企業內部一般都設有由勞、資雙方組成的董事會,負責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事宜。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出來的關於什麼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相關內容,希望廣大網友看完之後會有所了解。
❺ 什麼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怎麼實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一、什麼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下,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能力,為本企業職工建立起來的一種不同於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目的是保障職工退休後的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怎麼實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在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並按照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生產經營狀況比較穩定,經濟效益較好,民主管理的基礎比較好的條件下,可實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用,經勞動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按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3%—5%提取的部分,可從企業管理費中列支。企業繳費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超過全省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由 社會 保險機構劃轉企業作為補充養老保險費用。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可以用於國家政策准許范圍內的投資。受託方(經辦機構)應與委託方(企業)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理事會共同商定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組合方案及投資回報率,然後,由經辦機構自行決定投資。投資收益部分原則上歸職工個人所有,可以依據個人帳戶本金的多少按比例計入利息。補充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辦理再保險,以保障基金安全。
勞動保障部負責制定承辦補充養老保險機構的資格認定標准,並負責認定承辦補充養老保險機構資格的工作。
❻ 企業如何辦理補充養老保險
對這個問題,《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支付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已參加基本醫療、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所需費用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從成本(費用)中提取。超出規定比例的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
2008年2月26日發布並開始執行的《財政部關於企業新舊財務制度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財企〔2008〕34號)對能夠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比例作了明確:「(二)補充養老保險的企業繳費總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成本(費用)中列支。企業繳費總額超出規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業負擔,企業應當從職工個人工資中扣繳。個人繳費全部由個人負擔,企業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資助。《企業財務通則》施行以前提取的應付福利費有結余的,符合規定的企業繳費應當先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
從上述文件可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用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以直接計入當期成本(費用),應付福利費有結余的,應當先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超出該比例的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
稅務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同時規定:「企業為全體雇員按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或標准補繳的基本或補充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可在補繳當期直接扣除;金額較大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企業在不低於三年的期間內分期均勻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的《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關於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問題,給予了如下明確:「2007年度的企業職工福利費,仍按計稅工資總額的14%計算扣除,未實際使用的部分,應累計計入職工福利費余額。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扣除。企業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已在稅前扣除,屬於職工權益,如果改變用途的,應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以上文件規定了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為職工繳納和補繳的補充養老保險費用可以在當期成本費用中扣除。
對於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發放補充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9〕615號)規定,對單位用工效掛鉤結余工資等,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在職職工及離退休人員,作為補充養老金的,對在職職工取得的該筆所得,應全額計入發放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收入,合並計征個人所得稅。對離退休職工取得的該筆所得,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收入,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財稅〔2005〕094號)規定,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性補充養老保險等,在辦理投保手續時應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因各種原因退保,個人未取得實際收入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予以退回。
從上述文件可以看出,單位為職工購買的補充養老保險費用,要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單位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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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補充養老保險如何繳納
以下情況可補繳應保而未保的用人單位職工具體包括三類情形:
1、自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統籌范圍內在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辦理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具有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因歷史客觀因素應保而未保的職工(含勞動合同制工人)。經本人申請、單位申報,可到原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補繳手續。對於申請人原單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門履行申報手續。對於原已參保的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因其參加工作時間及連續工齡計算等問題有異議的,在按規定重新認定後需要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參照上述適用范圍及申報辦法處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來與用人單位建立或事實上形成了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不論是用人單位還是職工提出參保補繳申請,只要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爭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均應當依法受理。
3、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用人單位應為職工參保而未參保,用人單位或職工均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參保補繳申請,社保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受理。對於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調解,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達成調解協議的,可參照上述辦法處理。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補繳其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或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首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不得通過向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不得通過違規補繳而取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資格。靈活就業人員補繳起始時間不得早於2004年7月1日。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從進入企業工作或從事靈活就業之月起,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於上述人員進入企業工作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連續工齡及相關待遇,按照《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規定執行。上述人員,根據本人意願,由本人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報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也可補繳其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❽ 怎麼通過單位補交養老保險
養老是可以補繳的,個人是在社保局由社保局提供單據和金額,帶著去指定的郵局交錢就可以了,如果是單位的話,由單位走地稅務局來補根據養老保險相關條例,個人和用人單位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為其提供有償勞動,用人單位就應與個人簽訂勞動合同,為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因此,任職單位應從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參保繳納社保費。如需補繳期間無任職單位,則不能辦理補繳。如目前已參保,單位補繳時填寫《社會保險費徵收賬目出錯(補繳)申請表》(一式二份,空老加蓋公章)辦理補繳費款涉及3個月之前的,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就近選擇任一區局辦稅服務廳辦理。辦理時間為每月6號到月底最後一個工作日。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因辦理社會保險分戶、並戶、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簽訂勞動合同滯後等原因未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以及新建企業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需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應按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應持《從業人員補繳社會保險申請表》(一式四份)、《招用人員花名冊》、補繳期間開頭和結尾月份的原始工資憑證(補繳跨年度的每一年提斗鉛升供兩個月的原始工資憑證)及復印件或生效的法律文書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法人補繳應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其中,市內各區參保單位申請補繳時間超過一年的,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繳處申請;其激燃他情況到參保所屬區、市社保經辦機構申請。
一、怎麼補交單位養老保險金1、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2、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3、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二、社保補繳時效1、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2、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就是養老保險斷繳的話補繳是比較容易的,如果不補的話就會影響以後養老金的領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