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重復繳納可以嗎
按照規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得重復參保兩頭享受待遇。
如果開明氏始參加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工作後應依法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對已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且已繳費的人員,可暫停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待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兩個險種按政策合並計算,按月領取養老金。
根據豫人社規〔2020〕4號文件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辦理消基企業養老保險補繳業務的情形如下:
1.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無參保繳拿槐謹費記錄人員,不得通過一次性補繳的方式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事後追補繳費。
3.本通知印發前已按規定辦理過補繳業務的不得重新辦理。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補繳的。
B. 社會養老保險之前交過三個月,還可以重新交嗎
可以的,並且社保中斷三個月並不會重新計算繳費年散櫻畝限,根據我國的養頌渣老保險規定,只要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沖森就可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依法享受養老待遇。
C. 社養老保險交過了可以重新交嗎
一、養老保險交過了可以重新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