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慶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
一、居民醫保補繳政策:
社保年限不足15年,但已到退休年齡目前可不可以一次性補繳,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的。
按照國家及我市有關政策規定,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滿5年時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2011年7月1日及以後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到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並從批准退休之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二、職工養老保險補繳
按照國家和我市相關政策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人單位少報、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的,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補繳條件的,可以補繳職工1993年3月及其以後與用人單位建立或形成勞動關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單位參保社保漏投補繳申報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2、參保單位職工申請補繳,應從與單位建立或形成勞動關系之月起補繳,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並提供財務裝訂成冊的工資表原件及其工資表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工資表必須提供起月與止月,中間年度必須提供年初、年中、年尾,例(1月、6月、12月)
3、《職工檔案》或勞動合同等能證明其勞動關系的有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4、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的《重慶市參加職工社會保險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維護申報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⑵ 重慶個人補繳社保怎麼補
重慶個人補繳社保:
1、須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2、用人單位與補繳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3、省直單位應參保而未參保等原因,導至社保欠繳的,可申請社保補繳。補繳要按照當時單位和個人應當參保的險種進行補繳,並計繳相和鎮好應的利息。
保也旅敗就是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本區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管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失業喚鉛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繳費信息。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四條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⑶ 重慶社保可以補交嗎
重慶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補繳年限享受政府補貼,累計繳費期限不超過15年,補繳有利於提高其養老保障水平。
年滿60周歲且城鎮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可申請辦理一次性補足養老保險費手續。
需要提供:1、參保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填寫《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
辦理補繳流程:1、申請人向戶口所屬鎮街社保辦事處提交申請資料;2、對符合條件參保人,社保辦事處審核資料後予以辦理;3、辦結業務後,告知申請人可在成功繳費後,申請辦理退休待遇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