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2-2023年養老金並軌方案出爐
自從今年初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後,各省都在加快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程,10月份更是有多地密集公布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有至少13個省份公布了養老金並軌方案。在過渡性養老金發放問題上,地方對中央方案進行了細化,堅持保低限高。
進程:至少13省公布方案
10月27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的備案工作已完成。
自國務院的《決定》發布之後,四川、山東、上海、江蘇、福建、吉林、湖南等地陸續出台了養老金並軌方案。進入10月後,各地進程明顯加快,雲南、甘肅、陝西、湖北、天津、黑龍江等地相繼公布了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截至目前,據不完全統計,向社會公布了養老金並軌方案的省份至少已達13個。
各省的實施辦法大體與國務院改革方案保持一致,即從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差異:繳費基數有不同
雖然各地都按照國務院的《決定》,統一規定了單位與個人繳納基本養老金的比例,但是對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各地的規定卻有所差異。
例如,黑龍江、天津、湖南、甘肅、福建、吉林、雲南等省市明確規定,機關單位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而上海則在實施辦法中明確,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
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如何確定是各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非常關心的問題,陝西省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周女士表示,這次改革中,自己最關心的事情就是繳費基數是多少。周女士任職18年,月收入5020元,其中基本工資只有1700元。「要是按照1700元的工資繳費,那可就虧了。」周女士說。
關於各省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計算方案不同的原因,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分析說,「兩個辦法各有千秋,其中,分項合計的辦法要簡單一些,個人也沒有什麼意見。如果依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來確定,那麼,如果今年漲工資了就會出現一個缺口,就是說基數縮小了,這樣,就也許有人會有意見。」
「中人」:多地設立10年過渡期
各省落實養老金並軌方案的過程中,養老金待遇會不會下降成為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普遍擔心的問題。對此多省都提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對於10月1日改革前退休的「老人」及改革後參加工作的「新人」來說,此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養老待遇的影響不是很大。但是,「對於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尤其是改革後10—20年內退休的人員來說,其養老金待遇可能會出現一個『窪地』。」鄭秉文說,「設立10年過渡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這樣的『窪地』。」
此前,國務院在相關《決定》中已經明確,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實行過渡性措施。
多地在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中都對中央的決定做出了細化,黑龍江、陝西、山東、福建、吉林、甘肅、天津、雲南均明確提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㈡ 幾幾年養老金雙軌制合並
2014年12月養老金雙軌制合並。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案。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並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
㈢ 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什麼時候實施
您好,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是從2015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按照相關政並胡圓策,對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維持原待遇不變;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新人」,用新制度計算養老待遇;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絕塌休的「中人做扮」,加發過渡性養老金,並設置10年過渡期,實行新老計發辦法對比,就高不就低。
希望能幫到您。
㈣ 養老並軌什麼時候真正實現
企業單位的退休老人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老人,在養老金退休待遇方面是有很大的差距,其中形成的主要原因不單單對於養老金的雙軌制,除了養老金的雙軌制以外,跟自身的參保條件也是有很大的關系。那麼2014年之前養老金實行雙軌制,因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的計算辦法來計算,自己的退休金待遇,那麼企業單位退休按照企業的計算辦法,來確定自己的退休金待遇,確實是屬於雙軌制。㈤ 養老金哪年並軌
2014年10月份。2014年10月份以後,所有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始繳納機關養老保險,采神旁用新的計算辦法,就是和我們今天企業單位退休人員,採用相游悔橡同的計算方式來確定和計算養老金,可以說是稱之為是養老金的並軌。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前旦險待遇。
㈥ 國家什麼時候養老金並軌
根據國家人社部政策制度相關規定,事業單位養老金過渡期為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過渡期結束就可以全面並軌。
㈦ 2024年養老金並軌是真的嗎
2024年後,養老金並軌10年過渡期結束,企業和事業單位養老金的計算方式統一,雖然養老金差距會有所縮小,但並不能扭轉養老金差距大的現實。 主要原因是 01,事業單位在養老金並軌後,繳納了職業年金,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能夠多領一份錢。 02,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年限普遍高於企業職工,因此退休後的養老金也普遍較高! 03,事業單位退休後的統籌後待遇,也就是一般說的福利,也會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企業退休人員一般沒有退休後統籌待遇! 因此來看,縮小企事業單位養老金水平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不斷地探索和改革! 換言之,2024年之後,同一地區,在同等條件下,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企業人員退休後的養老金因為計算方法一樣,退休後領的數目將是一樣的。 這就是說,2024年以後養老金計算方式的統一保證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人員退休待遇的相對公平,但由於兩類人員在退休前工資待遇存在差距,繳費基數不同,福利待遇有高低,不可避免會出現退休後的待遇差距,只不過差距沒有以前那麼明顯了,這是無法改變的。
㈧ 養老金什麼時候並軌
最近看到一些博主在高喊2024年以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要並軌了。中間很多沒說清楚的地方,容易讓人被誤導,我在這里撿重點說明一下。㈨ 2024年養老保險並軌政策
我國對於退休老人之後的退休生活一直以來都非常關注,自從推出養老金制度之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重社會養老保險的繳納。大家都知道,在繳納社保這方面,私企的職工跟事業單位的員工繳納比例是有一些不一樣的。㈩ 養老保險並軌時間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從2014年10月開始個人交保險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養老金並軌正式啟動,這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改變人手發放一張社保卡此次國務院明確養老金「並軌」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這意味著全國所有按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體制內人員」,總數近4000萬的龐大群體都將啟動改革。長期以來,這部分人及其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養老吃的是「財政飯」。而改革將改變這一局面:今後這些人群將參照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並將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繳費職業年金個人需繳工資4%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領取: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計算:每月工資5000,得繳600公務員小明除去津貼、補貼等,每個月繳費工資是5000元,改革前單位和個人都不用繳費,小明退休後照樣有養老金。改革後,小明每月要繳納養老保險400元。職業年金方面,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這樣,小明又要繳200元,加上基本養老保險的400元,一共繳600元,這筆錢是從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將進入小明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連同單位繳費部分,退休後按月發放。領取2014年10月1日是關鍵點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因此10月1日成為領取養老金的關鍵點。10月1日前已退休的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10月1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10月1日前參加工作、10月1日後退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10月1日後退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也就是說,可以選擇按規定補繳一些錢,然後享受養老金;或者直接轉入一種養老保險體系,拿比較低的養老金。注意:還有過渡性養老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說,「逐步過渡」政策主要是兩條:一是他們在改革前的沒有實行個人繳費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將來退休時在發給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二是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養老待遇的新老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待遇退休領多少錢與職稱無關一直以來,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擊提升職級、職稱的情況。隨著改革推進,這種情況可能有所改變。這是因為,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按照職工退休最後一個月工資一起發,並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進行調整。而改革後,將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這意味著,小明即使退休前沒有被提拔,但由於他的繳費年限長,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領的退休金要多。這也是一個重大變革,有利於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障待遇調整機制。此外,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必須實行全國統一工資制度,由於工資結構不同,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基本工資配發的退休金與企業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相當,但是加上按照機關津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發的退休生活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就高於企業基本養老金。如今,這一因素不復存在。更關鍵的是,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這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意思。這些改革要點也不可忽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離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關系轉移: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籌資機制:各級社會保險征繳機構應切實加強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各級政府應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解讀職業年金是否強制實施不好說對於《決定》的印發,吉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蔡向東表示,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模式與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是一樣的。其中的區別,主要體現職業年金上。《決定》中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蔡向東認為,「應當」在這里還不能理解為「必須」性的「強制」。因此,職業年金是否能強制實施,實施的具體辦法等還得看之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如何制定。蔡向東說,實際上,當前企業職工除了強制實施的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外,也還有企業年金制度,只不過該制度對企業來說不是強制實施的,而是企業根據本身的經濟效益和人才發展戰略來決定是否實施以及實施的規模。2012年末全國有5.47萬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消息,截至2013年3月底,我國實有企業1374.88萬家,這說明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佔全部企業的比例還不到0.4%。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