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民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政策
農民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的。但是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以,如果不符合條件的話則是不可以完成的。只有1962-1982年下鄉知青或者退役軍人,男性在符合65歲或女性60歲時還沒有繳納15年養老保險的情況下,才可以選擇一次性補繳。除此以外,任何一種情況都是不可以選擇一次性補繳的。
社保斷交的影響:
1、繳費時間中斷太長,可能導致參保人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社保未繳滿規定的年限,不能正常辦理退休手續;
2、會影響醫保報銷待遇,如果剛好這個期間生病了,那麼醫療費用需要自己全額承擔,一分錢都不能報;
3、會影響參保人申領居住證、購房搖號、積分落戶、孩子上學、公租房申請等資格。
養老保險支付也是有一定規則的,具體如下:
1、關於農村補繳養老保險通常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參加養老保險的在繳費期間可以補繳之前沒有繳費年度的養老保險;另外一種是參加養老保險了的達到退休年齡後,繳費未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所不足的養老保險費用。
2.無論農民的情況,養老保險支付是同比單位,付款標准按照付款支付的付款標准收取,但允許補繳不可享受政府補貼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Ⅱ 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嗎
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但需要滿足當地養老保險補繳條件,具體如下:
1、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可補繳2018年6月30日以前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2、具有我省戶籍,曾在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8年6月30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3、具有我省戶籍,2018年6月30日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8年6月30日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Ⅲ 農民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
可以一次性繳滿15年。目前我國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而根據達到法定年齡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5年的處理意見,符合以下幾種情況的,都可以申請一次性繳滿15年養老保險。2018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從2018年7月1日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交養老保險可以通過以下方式:
1、單位繳納:主要是城鎮在職職工,其所在單位就必須為其購買養老保險,保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2、個人繳納:如果是個人,也可以自行購買養老保險。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靈活就業的身份去繳納養老保險,個人要同時承擔單位和個人的保費;也可以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戶籍所在地參與投保。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Ⅳ 社保能一次性補繳15年嗎
社保可以一次性補繳。Ⅳ 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嗎
不能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必須繳滿五年才可以一次性交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碼殲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社保指的是五險,也就是社會保彎模轎險。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國家法律規定,只要是有公司單位的在職員工,所在單位都必須為其購買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包括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五個險種,其中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由公司和個人按照不同比例共同承擔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單位繳納,個人不需要繳納。
社會保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在崗職工提供最基礎的保險保障,比如醫療保險可以幫助參保人解決一部分的醫療費用,有的地區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高達90%,可以緩解參保人的經濟壓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埋肆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Ⅵ 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嗎
養老保險能否一次性補繳15年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投保人之前繳納過養老保險,因為離職等原因斷繳,且本人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了的,可以一次性補繳。之前沒有繳納過社保的人群是不能夠一次性補繳十五年養老保險的。
一般中斷養老保險的人群在補繳社保時要分情況:退休年齡前沒交滿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滿15年,也可以選擇按月繳納交夠十五年,延遲退休。
需注意的是,一次性繳納十五年社保肯定不如在公司繳納十五年社保劃算,但如果參保人是靈活就業人就另當別論了。另外,個人繳費是可以繼承沖喚的,參保居民亡故的,沒有領取的個人繳費連同繳費補貼可以由家屬依法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散州凱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跡笑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Ⅶ 55歲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嗎
可以。如果社保繳費未滿15年的話,可以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社保局,申請一次性補交社保手續,等待審批通過之後再辦理退休業務,可以繼續工作,正常繳納社保,等待繳滿15年之後就可以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了。
我國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性年滿60歲,女性為年滿55歲或者50歲。如果在退休之前職工養老保險還沒有累計繳納夠15年,可以申請延遲退休。一般最多可以申請五年的延遲退休,即一邊工作一邊繼續繳納社保,如果五年後社保累計仍不夠15年,那麼剩下的年限通常可以一次性補繳。2016年,人社部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規范的參保繳費政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可以納入養老保險參保范圍;芹祥進一步重申了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目前唯一可以進行補繳的是雙方有勞動關系,但是企業因違法行為沒有給職工繳納社保的情況下,可以憑借有關就業手續或者有效法律文書以及工資表等證明材料申請補辦。
不要設法通過偽造材料等方式補繳社保,這是違法行為,《社會保險法》已經進行了明確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方式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轎攜騙取的社會保險基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閉首伏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Ⅷ 能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嗎
養老保險能否一次性補繳15年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投保人之前繳納過養老保險,因為離職等原因斷繳,且本人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了的,可以一次性補繳。之前沒有繳納過社保的人群是不能夠一次性補繳十五年養老保險的。
農村戶口能否申領4050社保補貼,主要是看能否通過當地就業困難人員認證。比如,有些地區明確規定,就業困難人員包括已參加失業保險並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失地農民、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有《殘疾人證》的農村居民等,如果符合其中之一,並且實現靈活就業,同時自己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規定繳納了城鎮職工社保,那麼就可以申領社保補貼了。
4050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繳納當年度養老、醫療保險三日後,憑本人身份證、託管合同書和繳費票據原件,在市檔案託管中心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受理窗口初審,領取《申請表》和靈活就業證明。《申請表》只需填寫一至七欄,貼照片。繳費票號、繳費金額和補貼金額部分不填;
2、靈活就業證明由申辦人在其戶口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登記蓋章;
3、申請人持《申請表》、《靈活就業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到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申請復核,經審核無誤後簽字蓋章;
4、申請人持《申請表》、《靈活就業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市檔案託管中心受理窗口辦理申報手續;
5、由市檔案託管中心查閱檔案,核對出生年月等情況無誤後,匯總上報勞動保障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報財政部門撥付資金;
6、按照發放時間通知,申辦人憑身份證和《受理卡》到指定銀行領取社保補貼。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一般中斷養老保險的人群在補繳社保時要分情況:退休年齡前沒交滿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滿15年,也可以選擇按月繳納交夠十五年,延遲退休。
需注意的是,一次性繳納十五年社保肯定不如在公司繳納十五年社保劃算,但如果參保人是靈活就業人就另當別論了。另外,個人繳費是可以繼承的,參保居民亡故的,沒有領取的個人繳費連同繳費補貼可以由家屬依法繼承。
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范圍和條件:
(一)我省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可補繳2018年6月30日(含)以前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具有我省戶籍,曾在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8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具有我省戶籍,2018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8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2018年7月1日(含)以後,發生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情形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交養老保險可以通過以下方式:
1、單位繳納:主要是城鎮在職職工,其所在單位就必須為其購買養老保險,保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2、個人繳納:如果是個人,也可以自行購買養老保險。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靈活就業的身份去繳納養老保險,個人要同時承擔單位和個人的保費;也可以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戶籍所在地參與投保。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