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退下來老電工待遇怎麼樣
農電工是供電公司以抄合同形式正式聘襲用的農村電工。
2. 農村電工有退休待遇嗎
只要繳納社保都有的。
相關文件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7〕43號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經國務院批准,從2008年1月1日起,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調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調整時要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繳費水平和年齡等掛鉤。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建國前老工人、1953年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原工商業者等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規定予以傾斜。
3. 農村老電工補償政策是什麼
現在沒有明確的國家政策來規定這一項,但是因地方的不同,可能政策會存在差異。一般電工實行50歲退休制,而待年滿60歲方可享受養老金。不到享受養老金年齡,發生意外,投保金退還給本人。
4. 國家對農村老電工待遇
農村一般每個村都有一個人作為電工負責,這個村裡電力設施的維修,但是不屬於電力局的正式員工,所以和正式員工有差異。
一線的農電工們,目前乾的都是最累最臟的活,往往半夜出事故了就得起來幹活。一年365天無休,隨時等候命令,出發第一線。不要認為農電工們多麼容易,真的他們乾的是最累的工作,掙得最國家最底層的工資。
在俺老家,電工的工資在800元左右。一個電工要負責一個村的正常用電,還要查線路,發現問題,都是第一時間解決,誰家的電出了問題,只要給負責的電工打一個電話,電工就會及時趕過來維修,有時三更半夜的,出了問題,一個電話,電工也會及時過來維修,其實電工這個職業是比較辛苦的,沒點韌勁,還真的很難堅持下來。
在我看來3000―5000的工資也不算高。畢竟現在農村的經濟也發展比較快。
5. 農電工60歲退休有工資嗎
有。電工實行50歲退休制,而族源待年滿60歲方可享受養老金。農電工是以合同形式正式聘用的電工,聘用單位絕大多數是與供電企業有資明穗嘩產紐帶關系的農電服務激行公司。
6. 請問農村電工退休後的待遇
有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算待遇標准時,需要使用的參數主要有:累計繳費年限、每年繳費基數、每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退休年齡。甚至每筆繳費時間都影響養老金。所以,除了退休時由當地社會保險計算之外,其它人計算不了
沒有養老保險的,沒有待遇。
7. 一九九五任農村電工20年有什麼待遇
電工有20年工齡退休的退休金是因單位而定。要是你有20年工齡在電工工作崗位退休,單位是企業性質,那麼你退休後每月退休工資拿到2500元。要是你是事業單位有20年工齡的電工,每月退休金拿到3000元。因為企業電工靠企業經濟效益,企業從利潤中繳納員工養老保險費,按比較低檔位繳納養老保險費,而事業單位電工不用繳納養老保險費,靠財政撥款發放退休工資。
8. 關於農村電工的有關政策
目前國家對農電工的政策沒有變動,工資各種待遇等無法確定。農電工是供電公司以合同形式正式聘用的農村電工。是否可以轉正,要看具體政策,就目前政策,想轉正是很困難的。
農電工的待遇:
1、對在崗電工,由村黨支部、村委會和供電站進行全面審查,報鎮黨委、政府和電業局批准,投保後方可享受養老金。
2、新任電工,必須按照錄用辦法嚴格審核,合格後發給電工證,試用半年方可投保。
3、電工所在的村,必須達到省標准村。
4、電工任職期間,必須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5、對於經常收到人民來信來訪反映行業作風不正的電工,不實行或終止養老金。
中央對農電工的政策是將原鄉鎮農電所收歸縣供電局,然後在各鄉鎮設立國有供電所,對原鄉鎮農電所電工以合同制工人簽訂合同,按合同工的待遇發放工資獎金,各地標准不一。縣供電局是簽訂合同之日起,按政策繳納了五險一金,對原在農電所的工齡由電工自願為原則購買養老保險,到達退休年齡按所買養老保險前後年數計算每月應發的養老保險金。
農村電工服務守則
1.認真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刻苦鑽研技術業務,全心全意為廣大農民服務。
2.發揚「人民電業為人民」的光榮傳統,遵守職業道德,不以電權謀私,不吃請、不受禮。
3.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模範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帶頭裝表用電,按時交納電費。
4.嚴格執行電價政策,按規定收繳電費,做到不亂收,不攤派,不加價。
5.積極做好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工作,嚴格執行計劃用電的政策規定,不擅自拉閘停電。
6.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虛心聽取群眾意見,不斷改進服務作風,提高服務質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