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保險雙軌制的意義
養老保險雙軌制與我國原計劃經濟下的勞動用工管理體制有關系。實際上起初無論是國企還是機關事業單位其職工退休後的待遇都是有單位自行解決的。只是由於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不同步等多方面原因才導致目前養老保險制度的雙軌制。
1,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時的工資、退休後的養老,完全由單位負責。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國有企業改革沖擊了傳統的勞動保險制度,職工養老的負擔較重,且不同行業企業人員待遇相差很大。為平衡不同企業的退休費用負擔,廣東等地開始試行退休費用社會統籌。隨著企業用工制度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企業大規模覆蓋是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的。當時,我國國有企業普遍出現經營困難,許多企業發不出退休金。有的企業用賣不掉的產品抵退休金,有的乾脆不給辦退休。在此背景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擴面,並提出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任務目標,解決職工「領不到養老金」這個最突出的矛盾。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隨著社保制度的發展,現在已經做到了養老金的社會統籌,保證了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發放。
2,實際上,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們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也是「單位人」,也是由單位自行承擔退休職工的養老待遇發放。由於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經濟組織不同,沒有自主經營收入,故只有通過財政撥款解決退休職工養老金的待遇問題。在這個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進程相對滯後,至今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即通過財政撥款而非社會保險來解決退休職工的社保待遇。
由上可以看出,由於改革的不同步,兩種制度在籌資方式、待遇計發調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謂的養老「雙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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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退休雙軌制是什麼意思
所謂退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退休金雙軌制是計劃經圓信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退休金實行的是雙軌制,退休金雙軌制是指有兩套並行的養老金體系:
1、一套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由財政統一支付的養老金;
2、另一套是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的。
退休雙軌制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
1、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
2、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
3、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目前差距大概是3到5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肢腔轎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歷肆的養老保險待遇。
3. 雙軌制是什麼意思 雙軌制的含義
1、「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雙軌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
2、從總體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這是因為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改革是從企業開始的,企業先實行了社會化,而機關和事業單位仍然是單位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就形成了一個差距。
4. 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什麼意思
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情況如下: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與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當時主要針對城鎮企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員職工,而這兩者的養老保險制度並沒有實質性的差別,都是有國家和單位承擔大部分養老責任。
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起,為配合國有企業改革,減輕企業負擔,我國開始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經歷了幾次分分合合,最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改為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負擔繳費的模式,即部分積累制的養老保險模式,也稱通脹結合的制度。而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仍然沿襲上世紀五十年代建立起來的退休制度,國家承擔養老責任,只有符合退休離休條件,就可以辦理從單位即國家財政中領取養老金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5. 養老金並軌意義是什麼
養老保險破除「雙軌制」的改革終於有了確切消息。23日,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代表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稱,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這意味著20年的養老制度壁壘即將打通,公眾期盼已久的養老金並軌即將成為現實。據悉,養老金並軌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可謂一竿子插到底,不用商量,沒有例外,減少了人為等因素的干擾,力求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運寬旦制」矛盾,讓改革走好、走遠。
我以為,盡快並軌已成為國人的共識,但這樣的共識絕不僅僅是出於公平,而是還有許多深遠意義。
一是可促進收入分配改革。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要內容就是「提低、控高和擴中」。可以想見,一開始就「控高」,由於是做「減法」,利益集團必然掣肘,不容易。而「提低」是做「加法」,是一呼百應的事,只要有政策。養老金並軌就會像當年企業退休改制一樣。所以,以「提低」為表徵的並軌,是對收入分配改革的很大促進。
二是可促進實業發展。由於較高的退休金等導致的畸形公務員熱,甚至鬧出寧願掃地也不搞技術的笑話,也有大批的富二代,子不承父業,開著豪車爭當公務員等等。並軌了,就可讓更多的優秀人才看到,辦企業搞技術在當下一樣可以大有作為,更有有尊嚴的未來。這樣,中巧明國的實業發展壯大就不旁擾是一句空話。
三是可有力推動內需。並軌不一定降低公務員的退休金,而是讓企業向公務員靠攏,可使占城市退休人員多數的企業退休人員的收入有個穩定預期,多年被壓抑的購買力就會得以釋放。在外需疲軟,投資放緩的當下中國,這部分內需也顯得彌足珍貴。
四是可有效解決養老金虧空難題。「雙軌制」下,養老金收不抵支在所難免。數據顯示,如果在職公務人員繳費,至少可以養當期退休人員,達到自給自足。所以,養老金並軌是解決養老金問題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渠道之一。
五是可重塑政府形象。多年來的養老保險「雙軌制」,以及由此衍生出的「醫保雙軌制」、「喪葬雙軌制」等現象,已成為影響政府形象的「要素」。盡快並軌,還可提升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總之,養老金並軌所帶來的,是構建和諧社會,利好國計民生,保證國家長治久安的諸多正能量。
6. 養老保險並軌具有哪些實際意義
時事評論背景:據新華社報道,山東省政府近日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將之前分別實施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合二為一,實施統一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此,在全國范圍率先實施城鄉養老並軌的省份,已呈日漸擴大之勢——此前,江蘇已於今年初實施城鄉養老保險並軌,廣東亦已基本實現城鄉低保並軌。實現城鄉養老保險並軌意義重大,應盡快推進。可以通過減少地方行政支出,增加國企紅利上繳比例等方式,為全面落實農保轉城保提供新增補貼支出的資金來源。實施城鄉養老並軌,意義重大。其不僅體現了城鄉居民在基本民生保障層面的公平,更為新一輪城鎮化消除了因民生保障不均所造成的阻力。也許,有人會認為,城鄉養老並軌改革的方向是對的,但當下全面實施的條件仍不成熟。因為,當下實施城鄉養老保險並軌的省份,均為經濟較為發達、財政相對寬裕的省份,而這對於其他經濟相對欠發達的省份來說,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不客氣地講,這是一種托辭。實施城鄉養老保險並軌,將農保轉為城保,固然會相對增加地方養老保險補貼支出,但是,這部分相對增加的養老保險補貼支出,並非多得會導致地方財政失衡的地步。以江蘇實施城鄉養老並軌為例,實施後由農保轉為城保的新增人數近1000萬人,由此增加的養老保險補貼支出每年約為20億元。試問,區區每年20億元的財政增加支出,誠心實施城鄉養老並軌,有哪個省份擠不出來,更何況許多省份的人口要遠少於江蘇。其實,實施城鄉養老並軌的話,各地只要相對減少些行政支出,減少對某些企業的不必要的政府補貼,或相對增加國企紅利上繳比例(僅為5%-10%),就沒有問題。將這些錢轉為養老保險補貼支出,即使經濟再欠發達的省份,也完全有能力實施城鄉養老並軌改革。歷年來,我國養老保險的雙軌制,主要體現在兩個層面,一是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養老保險的雙軌制,二是城鎮職工和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雙軌制。而這其中,客觀而論,盡快實施城鄉養老保險並軌,不僅是最為緊迫的,亦是阻力相對較小的。盡快實施城鄉養老保險並軌,其緊迫性在於,農村居民在社會保障層面最為欠缺,更何況在新一輪城鎮化行將開啟之際,如果不能給予農村居民更多的社會保障,其推進的阻力(尤其是土地流轉)無疑是巨大的。實施城鄉養老保險並軌,與打破城鎮職工和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會直接造成公職人員的強力抵觸情緒相比,其改革阻力毫無疑問會小得多。實現城鄉養老保險並軌,意義重大,應盡快推進。實際上,實現城鄉養老並軌,所需要的資金規模並不龐大。就按江蘇新增的1000萬人,每年支出20億元為標准來計算,全國實現養老並軌每年所需要支出的也就幾百億元的規模。這與全年超過10多萬億元的財政收入相比,並不算什麼。以此觀之,推進城鄉養老保險並軌現實條件已經具備,需要的主要是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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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養老金雙軌制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雙軌制是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
1、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2、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3、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如今差距大概是300%-500%。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8. 養老保險雙軌制是什麼意思
指有兩套並行的養老金體系,一套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由財政統一支付養老金;另一套是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
養老保險雙軌制出台背景:
1、從1995年起,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調整按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40%—60%調整,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則按同級在職職工工資增長率的90%調整。
2、公務員退休金增加還受益於1993年和2006年兩次工資改革,特別是2006年「工資套改」主要體現在工齡和職務上:工齡越長,職務越大,則漲幅越大,退休工資也按照這個漲幅得到了較大的提高。
(8)養老保險雙軌制的意義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退下來的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下來的養老金,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
1、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
2、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
3、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5倍。養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從被訪者來看,最低為200元,最高為10000元。
9. 養老保險雙軌制的意義
養老保險雙軌制與我國原計劃經濟下的勞動用工管理體制有關系。實際上起初無論是國企還是機關事業單位其職工退休後的待遇都是有單位自行解決的。只是由於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不同步等多方面原因才導致目前養老保險制度的雙軌制。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9)養老保險雙軌制的意義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列入「十二五」規劃,在《決定》中,對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表述為「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相對於「推進」、「研究」等詞,「實現」一詞更表襲銀現出政府落實此項改革的力度。
養老金全國統籌這一政策目標雖然已經提出多年,但是連省級統籌也沒能完全實現。2012年社保基金審計報告中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有17個省尚未完全達到省級統籌的「六統一」標准。
省級統籌以及全國統籌的主要阻力,在於央地之間的利益博弈。金維剛指出,2012年養老保險基金結餘2.4萬億,但一半以上集中在東部幾個省市,中西部許多地區出現養老金收支缺口,需要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進行發放。
在有些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失衡,需要中央大量補助的同時,經濟發達省份則形成了超過千億元的養老保衡虧險基金結余,卻由於未實現全國統籌,中央不能調劑使用。
在養老保險補助方面,多年來也形成了地方依賴中央的格局,2010年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助資金為1851億元,其中中央財政佔86%。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受國家發改委委託,目前正在草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
該中心副主任楊立雄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方案最大的難點,在於採用什麼樣的方法,既能減少發達地區對於「被統籌」的阻力,照顧其利益,同時又能讓欠發達地區受益,並保證他們的征繳積極性,避免完全依靠中央轉移。
在實現全國統籌時,應在中央建立調劑金,讓有結余的省份拿出一部分咐禪神放到中央形成基金,然後這個基金就可以用來分配到養老保險基金虧空比較嚴重的省份。
不要把所有的基金結余都收到中央來,那樣發達地區就沒有積極性。也不能讓不發達的省份就等著中央發錢,應當要調動起自己徵收養老金的積極性。「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關鍵就是設立好激勵機制。」
統籌的另一層含義,是以財政為主,統一個人所得稅和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形成國民養老金。如此,即使由於收入過低而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人,也能夠得到一份基礎養老金,其本質相當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其水平會進一步提高。
10. 養老金雙軌制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雙軌制是指原來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各走一條軌道各有各的退休專養老制度。主要是企業的在職屬人員按規定比例交納五險一金,退休時按規定領取養老金。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不交納五險一金,退休時按規定領取機關事業的養老金,由政府財政全包。同時由於兩條軌道兩種不同的方法計算養老金,各不相同差距很大。造成了一定的矛盾。2014年國家已經將雙軌制變為單軌制!正在國實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