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工資今年還漲嗎
國家對退休工資漲了嗎的規定如下:2016年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的人員,不屬於當年養老金調整悶襲叢范圍的人員。只能等待2017年及以後養老金調整時受益。根據慣例規定,2016年1月份第一次開始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屬於2016年退禪槐休范圍。但2016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在今年年中也會有一個重算養老金的機會。確定退休當年養老金待遇的基數之一為退休當年的上一年度本地區社會平均工資,而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多是在次年6月左右公布。目前2015年的社平工資還未公布。所以在2016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只能待上年的社平工資確定後,將重新核算退休待遇。這一做法僅限在每年1月至6月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第二十五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螞櫻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2. 企業退休工人工資2016年怎麼漲
2016年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按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整體調整,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職工同步調整,調整比例企業會適度高於機關事業。但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各地規定不同,如何漲還要看所在省份的規定。以下提供四川省的規定,可供參考: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 川 省 財 政 廳
《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6〕37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6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
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增加4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增加80元;
(3)滿90歲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4)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6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6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10月18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2016年9月6日
3. 2016年養老金漲幅平均是多少
2016年養老金上調6.5%左右。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適當傾斜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今年按6.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是國務院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一方面,我國經濟發展速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物價漲幅、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均放緩。另一方面,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養老保險贍養負擔不斷加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越來越大,基金支撐能力出現下降趨勢。養老金調整既要切實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也不宜超過經濟、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
此次調整是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第一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調整待遇,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增強公平性的直接體現。
4.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嗎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單點陣圖秀職工同步調整基本養老金。
2016年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按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整體調整,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職工同步調整,但調整比例會適度低於企業,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下提供河南省的規定,可供參考: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豫人社養老〔2016〕11號
各省瞎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豫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和《關於做好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6〕19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務部,現就我省2016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老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掛鉤調整。
1. 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2.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3.5%計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 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完成參保登記工作並建立資料庫的地方,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資料庫不完善的地方,可暫由退休人員原單位發放,隨後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情況復雜,利益平衡的難度大,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9月份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6年10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6年9月5日
5. 退休人員漲工資2016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1、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2、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3、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4、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6. 退休工資啥時候漲
一、退休工資都是每年幾月份上漲的一般來說,養老金上漲多少,這個問題都會納入每年的預算,然後每年3月份在預算報告中體現。在預算通過後,然後一般是在4月份,由人社部、財政部共同發布養老金上調的通知,公開具體的養老金總體上漲幅度。比如,2017年4月13日,兩部門就發布了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了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2016年也是在4月份發布的養老金上調通知,總體上漲幅度為6.5%左右。所以說,4月份是國家發布通知的通常月份。而各地正式落地呢?每年有所差異,比如今年,在4月養老金調整通知下發後,上海5月份就把增發的養老金發放到位了。而多數地區是在7月底前把新增的養老金發到退休人員的手中。而在2016年,由於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首次統一調整,所以一直到了9月底,各地才將上漲的養老金發放到位。需要說明的是,發放養老金一般是從當年1月1日起補發,比如,今年就是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在多數地區,無論你是上半年退休,還是下半年退休,都能參與當年的養老金調整,下半年退休的一般會補發。而在部分地區,如果你是在下半年退休,可能要等到下一年才能參加養老金調整了。具體要看你所在地的政策規定。從全國范圍看,企業退休人員月均基本養老金2016年達到2362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120元左右。
二、退休養老金怎麼漲退休養老金上漲是肯定的,但上漲幅度應該不會很高。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推進醫養結合,加快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的要求,「老有所養」是更是黨的十九大傳遞出親民而又溫暖的聲音,為「美麗中國」勾勒出幸福藍圖。我國的養老基金有社保基金和政府財政做後盾,退休養老金基本上每年漲,2005年以及2008年至2015年,有9年漲幅都在10%以上;2006年漲幅最大,達到23.7%,即使是在金融危機前的2007年,漲幅也在9.1%。退休老人的幸福指數年年攀升中,所以明年退休斗歷養老金上漲幾乎不存在什麼問空咐搜題。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我國養老金的缺口越來越大,而逐年提金的安排已使簡陸養老基金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明年雖然仍會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但提金比例肯定是會10%以下。從近兩年的漲幅逐漸下降就可以看出。2106年下降到6.5%,今年再度下降到5.5%。漲幅要從四個方面去考量
1、工資和物價增速
2、應與GDP增速和財政收入增速同步
3、按較高標准漲或會使待遇差拉大。
4、避免「倒掛「現狀。
7. 沈陽企退休16年漲退休金多少
遼寧省2016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6.75%、x0dx0ax0dx0a根據遼寧省人社廳、財政廳《遼寧省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遼寧省2016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總體增加水平為6.755,自 2016年1月1日起執行,在9月底前到位。企業退休人員具體調整辦法如下:x0dx0ax0dx0a一、定額調整x0dx0a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x0dx0a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5元。x0dx0a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x0dx0a5、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x0dx0ax0dx0a二、掛鉤調整x0dx0a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x0dx0a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x0dx0ax0dx0a三、傾斜調整x0dx0a1、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x0dx0a2、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x0dx0a3、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8. 2016年退休人員工資漲多少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規定,自2016年元月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比例為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下提供四川省的規定,僅供參考: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 政 廳
《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6〕37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6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
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增加4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增加80元;
(3)滿90歲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4)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6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6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10月18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2016年9月6日
9. 退休人員漲工資2016年新政策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模野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之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就是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最近以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知碼尺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搭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10. 退休人員漲工資2016年新政策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各地的政府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