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侵佔挪用七年社會養老保險專項基金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要有證據證明是挪用社會養老保險金,而且是私用的話,就要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挪用公款貪污罪,但如果是雖然是挪用公款,但用於國家別的項目處罰可能會輕一些
⑵ 青島市城鎮企業從業人員養老保險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障城鎮企業從業人員退休後的生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城鎮國有企業、縣以上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單一或混合型經濟所有制企業的從業人員以及這些企業的離退休人員。第三條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實行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第四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責,養老保險待遇與繳納養老保險費掛鉤,統一管理,強制執行。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實行自願與強制相結合的原則。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應當為從業人員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其它企業可以視情為從業人員建立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應當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掛鉤。第五條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個人在職期間的貢獻相聯系。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和挪用養老保險基金。第七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和各項養老保險待遇,均不計征稅費。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發生困難時,財政予以支持。第二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第八條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上一年度該企業從業人員月人均工資收入(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口徑,下同)與上一月的從業人員人數之積為基數,按照25%的比例繳納。無法確定月人均工資收入的單位,以上一年度全市社會平均工資收入計算。
企業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與上列標准不一致的,應當按照青島市勞動局要求,逐步向上列標准過渡。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第九條從業人員個人繳費比例暫定為本人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以後隨著經濟發展和工資水平的提高,再作適當調整。
在本規定實施的當年,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3%的比例繳納。從第二年起,每年提高一個百分點(困難企業的從業人員可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直到8%的比例為止。
從業人員計算繳費的月平均工資收入不得低於當年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月平均工資收入高於全市社會平均工資收入300%的,按300%計算;對無法確定月平均工資收入的從業人員,以上年度全市社會平均工資收入計算。第十條企業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機構規定的時間到所在區(市)社會保險機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或者由社會保險機構開具專用委託收款單委託銀行收款。從業人員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企業和從業人員本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轉入社會保險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儲存,專款專用。第十一條企業破產、撤銷、解散時,必須按規定清償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並一次性向社會保險機構繳清退離休人員所需費用。第十二條企業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減免;確無能力繳納的企業,在規定的繳費期間,可以辦理申請緩繳手續。第三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第十三條社會保險機構依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GB-11643-89),為從業人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第十四條記入從業人員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包括:
(一)從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上一年度全市社會平均工資收入9%記入的部分;
(二)從業人員本人繳納的部分;
在個人繳費達不到8%之前,其差額部分從單位繳費中補足。第十五條記入從業人員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於支付本人退休後的養老金,不得提前支取。第十六條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共濟金。基本養老保險共濟金為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扣除記入個人帳戶部分後的余額。
基本養老保險共濟金主要用於個人帳戶儲存額按規定的養老金標准支付完畢後,繼續支付養老金以及為人口老齡化高峰期儲備資金。第十七條從業人員個人帳戶的儲存額,按銀行同期居民定期存款利率計息。第十八條《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記錄從業人員在本規定實施前的連續工齡和本規定實施後記入個人帳戶的儲存額,作為從業人員退休時計發基本養老金的依據。第十九條《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由企業保存,從業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隨同轉移;從業人員失業期間,由本人保存;從業人員退休時,由社會保險機構保存。
⑶ 一個80多歲老人的兒子把老人的退休金全部拿走算違法嗎
您好!在老人下了病危通知書後,老人的生活的起居都是另一個兒子照顧,而老人的養老金被其他兒女領取,算合法嗎?
⑷ 一個80多歲老人的兒子把老人的退休金全部拿走算違法嗎
一個80多歲的老人的兒子把老人的退休金全部拿走,當然是違法的。如果是老人主動送給他兒子的還可以,如果老人不知情,就被他兒子拿走了,就是違法的。
⑸ 如果子女私自挪用自家老人的養老金是否構成違法行為
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全部或部分佔為己有,拒不交還,屬於侵佔,是民法上侵權行為的一種。達到一定數額後還可能構成刑法上的侵佔罪。鑒於是家庭內部糾紛,建議可以採取家庭內部協商,或求助於居委會調解的方式拿回財產。必要時可考慮向法院提起訴訟。
⑹ 兒子霸佔老人的養老金違法嗎
以非法的情況私自侵佔他人的財物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程度也有不同的處罰程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佔為己有。
⑺ 侵佔敬老院8萬養老金全額退贓還處罰金嗎
需要。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這取決於行為人侵佔的財卜鉛物歸屬,如果是國家所有銷如的財物並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如果侵佔財產金額較大即便是全部退賠也要予以定罪量刑處罰,需要交罰金但是可以予以輕判,如果是侵佔私人財物如數退賠,被害人不虧弊啟主動報案要求立案的,可以免於刑事處罰,也不用交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