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農村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月養老金待遇=(繳費總額+利息+政府補貼)÷139+基礎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Ⅱ 河南省農村養老保險領取標准
1、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譽螞輪金由地方政府支出。2、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物謹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慶信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 退休年齡 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Ⅲ 河南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和領取標准
河南農村養老金發放標准首先是基於受保人購買保險時購買的價格梯度加上政府的補貼金額總數作為基本的發放標准,在此標准下,分為基礎養老金以及個人賬戶養老金。在滿足年滿60並且連續繳費超過15年的條件下方可領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Ⅳ 河南農村養老金領取標准表
河南農村養老金領取標準是基於受保人購買保險時購買的價格梯度加上政府的補貼金額總數作為基本的發放標准。
在此標准下,分為基礎養老金以及個人賬戶養老金。在滿足年滿60並且連續繳費超過15年的條件下方可領取。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願相結合。籌集的養老保險金不能專款專用,少數地方以種種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風險,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最終必將影響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推行。
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領取者超過十年長壽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與其他保障制度的協調發展原則。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Ⅳ 河南農村養老保險怎麼算(每年交5000元60歲後每月領多少)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按照省、地規定,縣、鄉級社保機構應在每年3--5月對城鄉居民待遇領取人員進行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由村(社區)協辦員向上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領取待遇手續的在規定認證時間、認證方式等。待遇領取人員本人持《資格認證表》、居民身份證原件等,經村(居)委會審核蓋章。
具體案例:
新政規定,我省將建立梯次繳費補貼機制,大幅度提高政府對居民繳費的投入補貼力度,城鄉居民自行選擇繳費檔次繳費後,政府按個人選擇繳費檔次的高低進行補貼,多繳多補。將原來繳費100元至400元政府一律給予30元繳費補貼和繳費在500元至5000元政府一律給予60元繳費補貼,
調整提高為:對每年繳費200元、300元、400元的,政府分別給予30元、40元、50元的財政補貼,對年繳費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的,政府分別給予60元、80元、100元、120元、140元、160元的財政補貼,
對年繳費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的,政府分別給予190元、220元、250元、280元、310元、340元的財政補貼。
新政規定,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在逐年連續繳費滿15年後,再逐年每多繳一年,到滿60周歲領取養老金時,每月再增發繳費年限養老金3元,隨本人養老金發放。
例如,某一居民年滿16歲開始參保並逐年繳費,到60周歲時,繳費年限可達44年,除去領取基礎養老金的15年繳費年限後,剩餘29年可作為領取繳費年限養老金的年限,按每年3元計算,每月可以領取87元的繳費年限養老金,按照目前我省城鄉居民最低基礎養老金98元標准,
僅政府基礎養老金最低每月可以領取185元,再加上如果個人每年按最低200元繳費,政府再給予30元繳費補貼計算, 60歲後預計每月可以領取300元左右的養老金。
新政執行後,將有效解決年輕居民不按時繳費和斷保等問題,進一步增加居民個人繳費積累,增加居民個人賬戶養老金,提高自我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