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金工齡怎麼算
養老金的工齡怎麼算,工齡是勞動者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按日歷年計算的工作時間,也稱工作年限。工齡分為一般工齡和連續工齡兩種。工齡長短與勞動者享受的養老、醫療、工傷、信拿失業等保險待遇關系密切,因此國家對工齡的計算有嚴格的規定。一般工齡又稱為總工齡,是指勞動者以工資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按日歷年計算的全部工作時間。一般工齡的計算是把勞動者全部工作時間,不分企業按年累計起來。連續工齡又稱本企業工齡,是指勞動者在一個企業內的連續不間斷的全部工作時間。連續工齡的計算以勞動者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時間為准,如曾離職,應從最後一次回本單位工作之日計算,離職前後一般不連續計算,特殊情況另作處理。對一些特殊工種的工齡可以進行折算,例如從事低溫或祥梁高溫工作的職工,一年按一年零三個月計算;一些化學、兵工等有毒作業的工作,一年按一年零六個月計算;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寒地區工作的職工,一年按一年零六個月計算;流動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寒地區的職工,一年按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對於養老金的待遇調整,我們國家已經建立了正常的調整機制,就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情況,由國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統一安排對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調整,保證企業退休職工能夠分享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滑宴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怎麼計算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其中,實際繳費年限是指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參保職工在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之前,按國家有關規定可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
無論是用人單位統一參保並繳費,還是個人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並繳費,兩者的繳費年限均屬於實際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在實行職工個人繳費之前,職工在原單位按國家現行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工種折算工齡除外),可視同繳費年限;不能計算的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不能視同繳費年限。
2.企業轉制的原固定職工,符合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作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3.單位和職工在應繳費期間由於各種原因不繳或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不作為繳費年限;補繳後才能作為繳費年限。
4.職工在中斷繳費後又重新繳費的,其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連續工齡)前後合並計算。
5.享受疾病救濟費的病休職工,其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時間,可與連續工齡合並計算為繳費年限。
6.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的,就業前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7.職工被辭退後,原企業固定職工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作繳費年限;如重新就業的,就業前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職工退休養老金計算條件;
職工實際工齡,養老保險繳費年,視在繳費年(比實際工齡低,比實際繳費年多),個人繳費賬戶總額。
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演算法,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約17攝氏度)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約38攝氏度)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 漲養老金工齡怎麼算
【1】計發養老金工齡是精確到月的。也就是按月計算,有一個月算一個月。
【2】養老金在上調的時候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來計算。
【3】在實行繳納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參加工作的工作年限,或者曾經上山下鄉,入伍服役的,下鄉插隊或者軍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此次待遇調整政策沿襲了以往「普調+繳費年限調整+特殊調整」的方式。普調是每人每月增加65元。繳費年限的調整與以往有所不同,採取了「階梯式分段調整」的方式。繳費年限在25年以內(含25年)的,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在25年以上的,前25年(含25年),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6年至30年(含30年)之間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1年至35年(含35年)之間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6年(含3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4元。充分體現了繳費年限與待遇掛鉤的原則。
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算: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4. 養老金工齡計算方法有幾檔
一般退休金按工齡劃分為六個檔次分別是15~35年這個過程。其實並沒有實際的政策來劃分為具體的檔次,但是這個劃分是按照繳納社保的年限,因為必須要在在職期間繳納夠15年的社保,當事人才會有基礎的退休金。5. 退休工齡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退休時計算工齡,是按照月計算。從檔案中最早入職記錄的那一天開始,到應退休對的那一年那一月的生日為止。用總月份除以12,就是工齡年頭,零頭月份也計入工齡。護體計算方法如下,
1.連續計演算法
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算
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
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工齡年零六個月計算。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現今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當今已經失去意義。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後,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
工齡與個人利益密切相關,特別是退休後計算養老金等。對於一些工作時間很長,且工作年代較早的人員,由於以前管理上的缺失,所以在工齡計算上比較困難,這就需要查找個人檔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第三十八條 一般工齡系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而言。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 第三十九條本企業工齡應以工人職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計算之,如曾離職,應自最後一次回本企業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調動工作者,其調動前後的本企業工齡,均應連續計算。但解放前確因業務需要調動工作具有確實證明者,其本企業工齡,始得連續計算。二、解放前在本企業工作,曾經被迫離職又回本企業工作者,如有確實證明,經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後,並經勞動保險委員會批准,其離職前與回本企業後的工時間,可合並作本企業工齡計算。三、解放後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及調派前後的本企業工齡,應連續計算。解放前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調派國內外學習業務者,如有確實證明,除學習期間不計工齡外,其調派前與回本企業後的本企業工齡,得合並計算。四、解放後因企業停工歇業或縮減生產,其工人職員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至其他企業工作者,其調派前後的本企業工齡,應連續計算。被遣散的工人職員在該企業復工復業或擴大生產時,仍回本企業工作者,其遣散前與復工後的本企業工齡,應合並計算。 五、企業經轉讓、改組或合並,原有工人職員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合並前後的本企業工齡,應連續計算。六、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應全部作為本企業工齡計算。七、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得連續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超過六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六個月的期間不算工齡外,其前後本企業工齡,應合並計算。 八、在敵偽及國民黨反動統治下為反對其統治壓迫而被迫離職,在離職期間被敵偽及國民黨政府監禁仍繼續斗爭者,其在監禁期間及離職前與復職後或轉入其他企業工作的本企業工齡,均應連續計算。
6. 退休工齡如何計算
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年限計算。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改判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返茄養老金。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2、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核世改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3、企業職工退休,計算退休待遇不再按照工齡,而是繳費年限,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在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7. 退休工齡如何計算
退休工齡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年限計算。企業職工退休,計算退休待遇不再按照工齡,而是繳費年限,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在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退休工齡工資計算方法有以下三種:
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
2、合並計演算法,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養老待遇的規定:
甲、男工人與男職員年滿六十歲,一般工齡滿二十五年,本企業工齡滿五年者,可退職養老。退職後,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本企業工齡的長短,按月付給退職養老補助費,其數額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五十至七十,付至死亡時止。合於養老條件,但因該企業工作的需要,留其繼續工作者,除發給原有工資外,應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本企業工齡的長短,每月付給在職養老補助費,其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十至二十。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乙、女工人與女職員年滿五十歲,一般工齡滿二十年,本企業工齡滿五年者,得享受本條甲款規定的養老補助費待遇。
丙、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三十二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華氏一網路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者,男工人與男職員年滿五十五歲,女工人與女職員年滿四十五歲,均得享受本條甲款規定的養老補助費待遇。計算其一般工齡及本企業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均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
丁、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及其他化學、兵工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者,男工人與男職員年滿五十五歲,女工人與女職員年滿四十五歲,均得享受本條甲款規定的養老補助費待遇。計算其一般工齡及本企業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均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8. 退休工齡怎麼計算
退休工齡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
2、合並計演算法,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已經失去意義。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後,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年限計算。企業職工退休,計算退休待遇不再按照工齡,而是繳費年限,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在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條件的,應該退休。具體包括,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