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廣東省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有沒有出台
2016年調整養老金目前還沒有官檔物褲方消息。連續十一年的調整給人行簡的感覺就是年年都應該漲。但是2016年是否調整,目前還沒有具體政策螞辯和消息,調整和不調整都有可能。 現在能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⑵ 今年廣東退休養老金怎樣漲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粵人社發〔2017〕159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委),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2017年1月1日起。
二、調整對象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准時,同時按本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發放。
(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2015年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本養老金基數的,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准時,同時按本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發放(以2016年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養老金基數的,不執行本通知)。
三、調整水平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四、調整辦法
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原則調整。
(一)普遍調整。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定額加發55元。
2.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3.2%加發。
(二)傾斜調整。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15年)×1元。
2.2017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齡滿7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全年600元。增加的養老金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3.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仍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五、發放安排及資金來源
(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落實,分別從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不足支付時,由同級財政解決。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渠道代發的,由原渠道代調或預調,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後再通過社保基金清算。
六、工作要求
調整基本養老金,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全省統一政策的規定和以下要求抓好落實。
(一)統一執行。各市要直接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標准和要求執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
(二)確保發放。各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並於2017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由原渠道代調或預調養老金的,要加強工作指導,按單位逐一落實,及時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調待資金,確保本單位退休人員能夠按時領取增加的養老金。要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參保范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參保登記工作,從基金中支付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
(三)加強調度。各市應加強對養老金調整工作的調度,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於每周三以書面形式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上報本地區調整養老金的資金籌集情況(應籌集資金和已到位資金)、調整標准、發放到位情況等。省社保局負責對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總調度。
(四)按時上報。調整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後,各市及時匯總數據,認真總結分析本地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並填寫《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於2017年8月底前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7年7月5日
⑶ 2016廣東省退休金調整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廣東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⑷ 廣州工作16年退休工資一般多少錢
摘要你好廣東省企業職工16年工齡退休工資如下: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取到的養老金為1200元。養老保險繳費最低年限是15年,你的繳費年限16年比15年剛剛多了一年,那麼,用16年的繳費年限乘以你的繳費個人賬戶余額,再乘以你退休的時候,當年的社會平均工資除以365天就可以得出你的退休金你好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3-02-02
廣東省企業職工16年工齡退休工資
你好廣東省企業職工16年工齡退休工資如下: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取到的養老金為1200元。養老保險繳費最低年限是15年,你的繳費年限16年比15年剛剛多了一年,那麼,用16年的繳費年限乘以你的繳費個人賬戶余額,再乘以你退休的時候,當年的社會平均工資除以365天就可以得出你的退休金你好
你好從法律的角度給出的依據如下:《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辦法》第一條離退休費計發辦法2006年7月1日後離退休的人員,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暫按下列辦法計發離退休費:(一)離休人員。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或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全額計發。(二)退休人員。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⑸ 2016年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調增多少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回按月領取養老金答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市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還沒有明確。廣東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養老金增加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起補發的。
⑹ 廣東省2016年最新漲養老金消息何時出台
除了上海、北京肆棚今年上裂態則漲的養老金已發放和雲南、陝西、安徽、四川、福建、江蘇等地已公布調整方案之外,其他各省(區、市)尚未出台方案。但廣東省的調整方案已上報待批准,2016年增加的養老金從1月份閉臘補起,並將在9月30前發放到位。
⑺ 廣州市退休人員養老金2016年上調比例是多少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屬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⑻ 廣州2017退休養老金倒掛問題
2017年 出台政策解決部分人員養老金倒掛問題:
今年,廣東省人社廳、廣東省財政廳發布《關於解決2012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省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倒掛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8〕108號),解決這部分人的養老金倒掛問題。廣東省社保局則發布了 《 關於解決2012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省直企業退休人員倒掛問題加發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 (粵社保函〔2018〕428號,下稱「428號文」)進行落實。
根據428號文,此次加發辦法適用於2012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省直企業退休人員。對於2016年7月1日後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省直企業退休人員,其加發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另行制定。
養老金加發辦法
具體加發辦法為: 加發金額=加發基數×加發系數 。
加發基數:按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首次領取待遇社保年度分檔確定
加發系數:按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分檔確定
舉例:
劉大爺2015年8月退休,在當年9月首次領取養老金,繳費年限在10年(含)-11年(不含)之間,則加發基數為330元,加發系數為86%。那麼加發金額=330×86%=283.8元。從2015年9月起至2018年9月共補發36個月,補發額=283.8×36=10216.8元
一次性繳費人員:
此外,此前還有一些退休人員存在一次性繳費情況,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未參保,通過辦理一次性繳費滿15年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簡稱「一次性繳費人員」),計算辦法為:一次性繳費人員的加發金額=(首次領取養老金時所在社保年度的加發標准)-(一次性繳費依據的文件實施之日適用的加發標准)。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而對於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來說,對於基本養老金水平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其按本通知辦法計算的加發金額,應算入與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對比前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
加發人員10月10日後可網上查詢
本次加發基本養老金從首次發放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之月起補發,截至2018年9月。省社保局指,個別退休人員因基礎數據還需進一步核准,9月對其暫緩重核待遇,待數據核准後再進行重核並加發。
查詢時間:2018年10月10日後
查詢網站:廣東省社保局網站 http://hrss.gd.gov.cn/(復制後打開)
政策原文:
⑼ 領収廣東省的省社保2016年1月份退休金的計算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剛印發《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內知》,採取定額調容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接下來,廣東省政府將會按照這個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估計正式調整提高退休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都是從2016年1月份開始補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