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2年在湖北辦理退休時,養老保險不用轉移而醫保要辦理轉移嗎
在省級統籌的范圍內,參保人在省內跨地域流動性就業,不會再遷移養老保險金關聯,待做到工資待遇領到條件時按照規定判斷工資待遇領到地,由工資待遇領到地核算合並歷史時間交費;跨地區流動性就業,按國家規定的遷移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聯及資產。
那如果陳女士辦理完了退休手續後,在宜昌的醫保部門核准了繳費年限並迅速享有退休醫保工資待遇後再申請辦理遷移,因為早已辦了離休,武漢的醫療保險就再也無法轉移至宜昌了,只有到武漢申請辦理個人醫保賬戶的退費辦理手續。
總的來說,2022年在湖北省內任何一個地區辦退休,因為湖北省的省級統籌制度,在綜合區域內辦退休,不用遷移本省全國各地交納的社會養老保險,而由辦退休的大都市開展核算累積計算;但醫療保險是由各地市綜合的,在辦退休核准醫保繳費年限時,這也是必須通過遷移全國各地交納的醫保關聯之後才能開展核准。
㈡ 快退休了,差幾個月不滿10年可以提前轉社保嗎
您好,可以的。退休前是可以轉移社保的,但是要按照法定的步驟走才行。基本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後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台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㈢ 不同城市交養老金沒有辦遷移,年限累計嗎
在不同的城市繳納社保需要辦理社保遷移手續,辦理好遷移手續就可以正常繳納社保金了,社保金繳納年限一般都是進行累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