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五月份退休幾月能領退休金
五月正式退休的話應該六月發退休金,根據保障局的有關顫銀鋒規定,一般是辦理退休的次月開始領取養老金。
退休金也稱養老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但是勞動合同終止並不是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那一天為依據,也就是說,假設你5月10日滿60歲,無論在5月10日-30日任一天辦理退休手續,都是從6月1日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在這之前的退休當月工資,可按實際工作天茄晌數結算,也可雙方協商,在做滿當月後發整月工資。
不過退休金具體什麼時候發放,不同地區的時間也不一樣,有的地區是上半年退休人員,發的工資是按預發工資來的,等到下半年社平工資出台後再按正式退休來補發,按著多退少補的原則來發放。
綜上所述,如果自己申請退休的話,那麼到時候第二個月就可以拿到自己的退休金。一般這個退休手續也搏陵是在當月進行辦理完畢的下一個月就開始發放,自己可以看一下銀行卡的余額,但是具體的還需根據當地的發放標准。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貳』 退休人員補發工資從幾月開始補發
退休人員補發工資從當年的1月始補發,具體如下:
1、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1月份退休,當地8月份養老金計發基數才公布進行重算,那麼會補發7個月的養老金;
2、但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2月份才退休,當地當年養老金計發基數的公布時間是8月份,那麼養老金就會從8月或者9月開始重算,補發差額從3月開始,到7月或者8月結束,總共補發5個月或者6個月的養老金差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叄』 2018退休金補發時間
二零一八年退休金補發八寸間為一八年七月
『肆』 2018年退休補貼是哪個時候補發的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最早的上海市上調養老金已於5月18日發放到位。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也已制定實施細則,並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
『伍』 退休工資幾月份補發
養老金補發一般是從當年的1月起開始補發,補發至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當月。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1月份退休,當地8月份養老金計發基數才公布進行重算,那麼會補發7個月的養老金。但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2月份才退休,當地當年養老金計發基數的公布時間是8月份,那麼他的養老金就會從8月或者9月開始重算,補發差額從3月開始,到7月或者8月結束,總共補發5個月或者6個月的養老金差額。
退休人員補發退休金是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
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范圍是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一、新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標准
1、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
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比如廣西等省區市對繳費年限滿15年的,在15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別補發養老金5元,湖北省相應補發3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
養老金調整政策中,對桑植、新晃等14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每月補發10元;廣西對在58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職工每月補發4元。
3、高齡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
各地對已經高齡的退休職工增加發放額度。如廣東省2015年對年滿75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湖北省對年滿70歲不到80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補發50元,年滿80歲的每人每月補發70元。
二、新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
1、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2、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范圍
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3、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目的
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4、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計算公式
1)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 勞動退休金 個人儲老金
2)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 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3)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4)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陸』 退休工資什麼時候補發
養老金補發一般是從當年的1月起開始補發,補發至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當月。
多個省份公布了2022年養老金計發鄭搜知喊消基數,養老金即將迎來重漏譽算,但是由於每個人的繳費水平、年限條件都不一樣,所以補發的金額是不一樣的。以廣東中山為例,將一次性補發1-7月的養老金調整增加額,8月按照調整後金額發放。其具體補發標准如下: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加發28元,
2、掛鉤調整:
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月標準的2.1%加發。
②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
③超過20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
3、傾斜調整,對年滿70周歲以上高齡人員按年齡分4個檔次進行傾斜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2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6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200元。對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柒』 退休補發工資幾月發
具體補發時間大概是在7月份開始,有的其他省市是7月初才公布,調整養老金的標准,所以也補發給退休人員今年增加的養老金,大概要8月份或者9月份。
各地將陸續開始兌現增加的工資,完成退休人員補發工資,補發的金額根據職位和單位的不同而有所差異。省各機關事業單位也會陸續將增加後的工資發放到退休人手中,省內各地因具體情況不同,進展有快有慢。從今年養老金調整的時間節點當中,我們可以發現。去年養老金的調整是如期進行,但是人社部門要求備案的時間是6月30號,所以說很多地區它實際上7月份才公布具體的調整細則,7月底之前才發放到位,但是今年則不相同,今年是4月三少之前就備案完成,相對於去年至少提前了兩個月的時間,那麼在這樣的基礎上,我認為提前一個月補發到位,也就是在6月底之前補發到位,相比於去年來說,提前了一個月的時間還是有很大的可能性。
退休金一般是每一年都要進行增加,這也是國家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各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捌』 2018年企業退休工資啥時補發。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專休的企業和機屬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最早的上海市上調養老金已於5月18日發放到位。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也已制定實施細則,並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
『玖』 2018年退休中人何時補發養老金
法律分析:
現在退休,其工齡都是以月份計算的。同時參加工作的,到退休年紀,上半年退休,與下半年退休是退休金是不同的。
一般對上半年退休人員的所謂「社會平均工資補差」,指的是本年度前半年期間計發養老金時,由於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還沒公布,暫時按上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計發養老金遺留的差額,什麼時候公布了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再補差。
以北京為例,2018年2月退休,3月開始領取養老金,本應按2017年社平工資標准8467元計發養老金,但實際上這個數據是5月26日才公布的,由於退休之月2017社會平均工資還沒公布。
所以只好暫時按2016年的社平工資7706元計算,然後在2018年6月15日發放養老金時,一次性補發2018年3月-6月的社平差額,並自2018年6月15日起,每月按新標准發放養老金。
因為是2020年1月份退休,先暫按2018年社平工資計發養老金。目前2019年社平工資還沒公布,現在無法計算社平工資補差的具體金額。
【法律依據】:坦拿
《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肢孝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各省以讓飢搭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拾』 中人退休金補發時間
不同的退休中人,養老金補發的截止時間也是不同的。
從2014年10月份到2024年9月份,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中人都是屬於十年過渡期之內辦理退休的,而為了保障退休中人的養老待遇不降低,國家就設置了一個「限高保低」的政策,也就是在過渡期之內辦理退休的中人,養老金就按照新老辦法對比的方式確定。
因為這種計算方式比較復雜,所以在剛開始的時候,很多地區的退休 中 人 都只能領取預發養老金,而等到當地退休中人的養老金理順之後,再補發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差額。
從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就按照新老辦法對比的方式計算了,所以補發養老金時,也是從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間開始,因此,也就知道了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補發時間是從2014年10月份開始的。
截止時間是以退休中人的退休時間為準的,比如退休中人的退休時間是2018年6月份,那麼補發的時間就到2018年6月份,如果退休時間是2021年12月份,那麼補發時間就到2021年12月份,可以說不同的退休中人,養老金補發的截止時間也是不同的。
對於部分地區來說,當地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已經理順,現在也已經補發到位了,但是這些地區畢竟屬於少數,更多的地區都是分階段補發養老金的。
比如剛開始補發2014年9月到2015年的養老金差額,然後再補發2016年到2017年的養老金差額,凡是在這段時間辦理退休的中人,養老金應該都已經補發到位了,而對於之後辦理退休的人員,養老金也會分階段補發的。
截止到目前來說,大部分地區的退休中人,養老金也都補發到2018年或者2020年了,因為當地的養老金已經理順了,所以接下來只需要推算每位退休中人的數據就可以了,所以補發的時間也會快上很多,但是想要在2023年全部都補發到位,這一點應該是很難達到的。
總結來說,截止到2023年,退休中人的養老金還是補發不到位的,大部分地區都只能補發到2020年或者2022年,如果是在2020年之前退休的中人,那麼大部分地區的養老金都是能夠補發到位的。
「中人」待遇標准計發。2014年9月30日(含)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即「中人」),其2014年9月30日前按國家和自治區政策規定計算為工作年限的時間視同繳費年限,與其2014年10月1日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本人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為確保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新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平穩銜接,對「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