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市關於調整2019年度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1、2010年一類地區上調到960元/月,二類地區上調到790元/月,三類地區上調到670元/月
2、2011年一類1140,二類:930,三類:800.
3、2012年一類地區1320元;二類地區1100元;三類地區950元。
4、2013年一類1480,二類1280元,三類1100元。
三類地區的劃分情況
一類地區:
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吳江市、張家港市、常熟市、崑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通州市、海門市、鎮江市區、泰州市區。
二類地區:
溧水區、高淳區、徐州市區、金壇市、溧陽市、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連雲港市區、淮安市區(不含淮安區、淮陰區)、鹽城市區、大豐市、東台市、揚州市區(江都區、邗江區、廣陵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興化市、泰興市。
三類地區:
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邳州市、睢寧縣、灌南縣、灌雲縣、東海縣、贛榆縣、淮安區、淮陰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宿遷市區、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5、2014年同2014年,每年7月1日開始調整
社保繳費基數2014年
關於公布2014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14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4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194496元(16208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28644元(2387元/月)。
二、2014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3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4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3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6208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600元。
四、2014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4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
五、2014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89239元(24103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57848元(4821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4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86434元(7203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4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特此通知。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財政局
2014年3月24日
關於公布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9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1279元。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273元,計算最低繳費系數使用的月繳費基準數為2564元。
二、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下同)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2880元,下限為2299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三、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2013年月繳費基數一檔為2299元、二檔為2639元、三檔為2991元、四檔為3375元、五檔為3832元、六檔4273元、七檔12880元。江陰市、宜興市2013年度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縣)報我局備案後執行。
四、2013年度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為每月6710元。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關於公布201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2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2]199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就我市2012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一)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973元;上限為13678元。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973元,月繳費額下限為394.6元。
(三)溧水縣、高淳縣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及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由兩縣根據省廳文件規定確定,並報市局備案。
二、企業職工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包括大病醫療救助費、生育保險費)的月繳費標准調整為140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准調整為59元。
工傷(亡)的職工及解除勞動關系因工緻殘人員,工傷保險待遇以職工年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的,按50970元計算;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按77.1歲計算。
符合《南京市建築業農民工社會保險實施辦法》(寧政辦發[2007]132號)規定,按工程項目為單元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以工程總造價繳費的,費率為1.2‰;以工程總造價中人工成本繳費的,費率為0.8%。
三、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832元計算。
四、調整後的繳費基數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二О一二年七月九日
關於公布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19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通知如下:
一、2010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0505元。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375元,計算最低繳費系數使用的月繳費基準數為2025元。
二、2011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下同)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1751元,下限為1800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三、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2011年度繳費基數一檔為24637元、二檔為27374元、三檔為31667元、四檔為35890元、五檔為40505元。江陰市、宜興市2011年度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縣)報我局備案後執行。
四、2011年度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為每月5745元。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
關於公布2011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11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1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136698元(11392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21600元(1800元/月)。
二、2011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19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1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19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1392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200元。
四、2011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1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1800元執行。
五、2011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29410元(19118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45882元(3824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1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70564元(5880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1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特此通知。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財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Ⅱ 2019年江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上調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2016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居民從每人每月140元上調為180元。
市區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漲了。記者昨天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於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我市結合市區實際,經市政府批准,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居民從每人每月140元上調為180元。
據了解,南通市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於2011年12月,比國家和省級層面都要早。2013年省級層面建立,2014年2月,國務院下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標志著國家層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
去年,市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將「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更名為「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整合基礎養老金標准,將市區基礎養老金統一調整為140元/月,同時考慮市區老居民的實際情況,對2013年10月15日(市區戶籍制度改革時點)前的市區城鎮老居民每月增發60元養老補貼。
根據《關於提高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通知》,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居民從每人每月140元上調為180元2016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2016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其他縣(市)區按照省文件要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調整標准。
市人社和財政部門要求,各區人社和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迅速組織實施,加強資金籌集,確保近期將政策落實到位。
Ⅲ 江蘇退休金上調方案有哪些
江蘇省 2020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已正式出台。
今年的調整是國家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5年同步安排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預計我省將有917萬名退休人員受益。
調整總體水平與去年基本持平
近年來,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加之國家從去年起長期下調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至16%,今年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又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全年減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超過1000億元,使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面臨較大壓力。這樣的情況下,黨中央、國務院決定,2020年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總水平與2019年基本持平,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這樣的安排,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也讓全體退休人員在共建共享發展中能有更多的獲得感。
調整辦法與去年總體保持一致
根據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復,今年我省將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辦法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與去年總體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落實到位。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仍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與去年標准一致,主要考慮是對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提供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僅25年以上部分掛鉤標准略有提高。具體辦法是: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仍為每月增加2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仍為每月增加3元; 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仍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4%掛鉤,與去年一致。
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約5.4%,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按國家統一要求不超過3.9%。
高齡退休人員繼續享受傾斜
根據國家的部署安排,多年來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考慮到高齡人員的實際生活需求,該部分維持去年標准不作下調。2019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 2019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繳滿15年停繳不是好的選擇
養老保險實行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之一是繳費滿15年,但不是說繳費滿15年就可以不繳。按照政策規定,凡是在用人單位就業的,繳費滿15年必須一直繳下去,除非失業才可以停止繳費。而靈活就業人員,雖然實行自願參保原則,但繳費滿15年後如果一直停止繳費,則達到退休年齡時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不會高,而且每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增加額也不會高,因為基本養老金計發是與繳費長短、繳費高低緊密掛鉤的。要享受較高的基本養老金,必須靠連續繳費、持續繳費,同時要按全部工資收入足額繳費,這樣才能為自己贏得相對高水平的養老保障。
江蘇省人社廳通知原文 :http://jsrlzyshbz.jiangsu.gov.cn/art/2020/7/7/art_43268_9294438.html
Ⅳ 江蘇退休工資調整方案2022
江蘇怎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如下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財政廳關於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蘇人社發〔〕73號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4%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問責,並作為撥付省級調劑補助資金的考量因素和核定地方管理性缺口的依據。
Ⅳ 江蘇上調基礎養老金 由每月160元提高到173元
根據媒體報道,在2月20日江蘇省人社廳下發通知,從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由每月160元提高到173元。調整後,江蘇城鄉居民養老金最低標准比國家規定的最低標准高出80元。
江蘇上調基礎養老金後已經連續10年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通知要求,各地須在2021年3月31日前好侍將政策落實到位。待遇調整後將惠及全省近1100萬城鄉老年參保居民。
江蘇上調基礎養老金後,省財政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迅襪坦於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9〕19 號)規定對各地給予補助。
基礎養老金不同的省份額度不同,從全國范圍來看,目前大多數地方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都是在100塊錢到200塊錢之間,只有個別省份,比如上海能夠達到1100元。由於基礎養老金相對比較低,很多省份都在不斷上調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
值得一提的是,基礎養老金額度調整方案由各省具體落實,所以不同省份的調整時間,調整頻率以及調整額度都有較大的差距,一般情況下很多省份都是在1~3年之間調整一次。當然最終各省畝桐會具體怎麼落實要看各省的實際情況。
基礎養老金和我們正常退休領取的退休金不一樣,退休金一般由個人繳納的資金、政府補貼、利息等組成,通常個人養老金累積繳費滿15年才能領取養老金,同時滿足退休年齡的規定。
Ⅵ 2022江蘇退休工資上漲細則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9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4%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Ⅶ 江蘇省養老保險政策大調整,你如何看待這一變化
江蘇省養老保險政策大調整,你如何看待這一變化?下面就我們來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一番探討,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第四,加強保障能力。
雖然雇員每月都要從公司中扣除社保費用,但許多人實際上並不知道他們要交的東西究竟是什麼,為了應對這種混亂的弊端,自己承擔多少,多交幾家公司,是否按月繳款,《規定》,明確了用人單位應每月向員工通報基本養老保險支付明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向用人單位及參保人員提供查詢,核對基本養老保險服務,只要繳費成功,別擔心你花了錢,卻不知道花在哪裡。用人單位如未能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以避免企業因離職而造成實際參保時間減少。
Ⅷ 江蘇省201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養老金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養老金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乘以3.5%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我省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和蘇辦發電〔2003〕14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養老金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的市、縣(市),由當地政府籌集解決。
四、其他事項
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7月1日起,參照本通知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在此期間達到70、75、80周歲的高齡人員,從7月1日起,比照本通知對高齡人員適當傾斜的相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不再另行發文)。
五、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和增加傾斜對象。各縣(市、區)貫徹落實情況請於5月10日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市貫徹落實匯總情況請於5月20日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和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調劑補助資金。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
3月26日
延伸閱讀
人均調整水平仍為10%,內涵要求較去年有變化
國家明確提出,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總水平仍為10%,但在具體部署時強調今年的10%包括適當傾斜等因素在內,並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新增傾斜群體和新增待遇項目。往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水平即達到10%,加上適當傾斜因素,調整總水平實際達到11%—12%左右。因此,雖然國家批復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總水平仍在10%左右,但由於內涵要求不同,這一調整總水平和往年相比實際是有變化的。
當然,也要看到,在經濟增速放緩、人口老齡化加速、財政支出壓力較大的形勢下,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然能夠保持10%的調整總水平,很不容易,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心。事實上,我省在擬定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時,也與國家有關部委進行了充分溝通,國家批復我省調整方案時已考慮到我省往年的情況,因此,除了一些特殊個案情況外,今年調整總水平的實際變化帶來的影響並不大。
普調辦法變化不大,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結合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普調辦法仍由固定額、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統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這就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仍為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繼續適當加發養老金
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員張某,75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員李某,70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60+(35×3)+(2400×3.5%)+40=2649元,增加249元。
有條件的企業都應當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支柱組成。基本養老保險作為基本層面的制度安排,其功能定位是保基本,主要是保障參保人員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每年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實現養老金水平的合理適度增長。作為補充層面的企業年金,則起著進一步提高退休人員養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家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了企業年金,其中既有工資水平相對比較高的企業,也有工資水平處於社會平均工資左右的企業,我們呼籲並歡迎更多具備條件的企業,充分利用國家的稅收支持政策,從早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為他們的老有所養提供更好的保障,這也一個負責任企業應有的作為。
Ⅸ 徐州市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標准
退休第一次漲工資按什麼比例算?退休人員退休後國家每年都要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行調整,但不是調整的工資,而是養老金。養老金的調整基本上形成了常態化的機制,如果沒有突發的重大事件發生,一般都會進行定期調整。
從2005年國家開始調整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到2020年為止,已經實現了十六連漲。從歷次調整的情況來綜合分析,不管你是退休第一次調整,還是退休後的多次調整,都是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的方式來進行。各地制定的養老金調整的實施細則,也是按照這個原則來設計的。從國家層面主要是設定調整的比例。比如2005年之前,都是按照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的10%的比例進行調整,近幾年都是按照上年度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5%的比例進行調整,各省的在調整過程中,對於實施方案的設計也必須要遵循這個比例,但是具體的調整辦法,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退休人員第一次參加調整養老金,只要屬於養老金調整的范疇,符合養老金調整的條件,都會適時調整自己的養老金。在每年的養老金調整中,並不是按照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簡單的加減乘除,而是要按照當地的養老金調整的計算方式進行綜合計算。既要考慮普惠性,保障人人都有一個基本的相同標准,這就是定額調整。比如這幾年的調整中,大部分地方的定額調整標准都是在30元到65元之間,這個部分是大家都一樣,不管你的養老金是高還是低,都是享受的同一個標准,這是普惠性。
除了普惠性以外,還要考慮激勵性。所謂激勵性,就是要鼓勵大家長繳費,多繳費。對於那些在崗時,繳費年限長的人,貢獻大的人,形成一定的激勵機制,這就是掛鉤調整。掛鉤主要就是和繳費年限掛鉤,對於繳費年限越長的人,掛鉤的比例就會越高。比如繳費15年的,掛鉤的比例大家都一樣,很多地方都是每繳費一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到15年,保障能夠調整提高的45元,這是保底部分。激勵部分主要體現在超過15年的部分,比如繳費15年以上的,除了基礎的每一年增加3元以外,還要額外增加1元或者2元,超過20年或是30年的,增加的比例更高。
對於那些退休時間長,年齡比較大的老人,或是退休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人員,這是作為傾斜的重點人群。本著尊老愛幼的傳統,國家在調整養老金時要充分考慮這個因素,所以在調整養老金時要給予高齡補助,年齡越大的,補助就會越高;同時對於那些長期在艱苦邊遠地方工作的人,國家也不會忘記他們做出的貢獻,所以每年都要給予一定的調整照顧。這就是適當傾斜的體現。
綜上所述,對於剛退休的人員,初次參加養老金調整的,養老金調整也是按照這個原則來進行調整,如果你的繳費年限長,養老金調整可能就會更高一些,如果你屬於邊遠艱苦地區工作人員,還可以享受到適當傾斜的照顧,但由於剛退休年齡不是很大,暫時無法享受到高齡補助等。
樓主你好,退休,第1次漲工資按什麼比例來計算?退休第1次漲工資,實際上和今後漲工資的待遇標准,其實都是根據你所在地區的具體調整辦法來實施的,也就是說你所在地區比方說今年的這個定額調整是每人每月增長40元,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著累計繳費年限,每一年增長兩塊錢,然後再根據你養老金的本金乘以1%,然後再加上青協調整比方說每人每月又可以70歲以上老人增加20元,那麼每一年都要按照這樣的具體調整辦法進行增長。
其實他沒有所謂的百分比這樣的一個含義,而是根據具體的調整辦法,當然這個具體的調整辦法包括三個方面,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不過對於剛退休10年之內的人群來講,或者說15年之內的人群,沒有到70歲是不符合傾斜調整待遇的,但是是可以獲得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待遇,所以每一年每個地區都要重新更換新的調整方式,那麼你將採取新的調整辦法來計算,自己養老金增長的待遇。
一般情況下,自己只有在退休之後的第2年開始才可以獲得養老金的增長比方,說你是2020年剛剛退休的人員,那麼你是不符合養老金的增長待遇,只有在退休之後的第2年開始的1月份起才可以獲得養老金的正常增長那麼具體增長多少錢,實際上雖然說根據你增長的金額,除以你本身的這個養老金待遇會計算出一個比例的,但是這個比例相對來說並不是特別的精準,因為每個人和每個人比較並不是根據這個比較,而是根據具體的調整辦法去比較的。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退休第一次漲工資,按什麼比例算?
職工滿足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條件時,可以在退休的時候領取退休工資。對於退休人員而言,最關心的就是每年漲多少退休工資,畢竟很多人是考這筆錢維持日常生活的。我國已經連續多年上調退休工資標准了,那麼最新的退休漲工資按什麼比例上調的?我們通過下面這篇文章一睹為快。
一、最近漲養老金的比例是多少?
在最新的政策文件中,對提高養老金標准進行了明文規定,主要是從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此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領取人數也有所增加。
二、養老金多少和什麼因素有關?
退休時領取養老金的多少,主要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職工在職期間繳費基數的高低,二是繳費年頭的長短。也就是說,繳費基數越高、繳費時間越長,退休後養老金拿的就多。
各省的繳費基數一般都不同,就拿天津市來說,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其中20%由單位繳納,8%由個人繳納。這個比例每個人都是一樣的,無論你在國企、外企還是合資企業,在每個企業都是這個比例。但是不同的企業、不同的職工,繳費基數卻不相同,繳費基數與職工本人的工資收入水平有直接關系。總的來說,工資收入水平高,繳費基數就高。
三、什麼是繳費工資?繳費基數如何計算呢?
繳費工資是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高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按300%繳費基數封頂。根據本市社平工資變化情況,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每年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調整公布。
四、繳費基數的高低對養老金具體有什麼影響?
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的。個人賬戶是由歷年繳費逐漸積累起來的,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是計算養老金的組成部分。剛剛我們提到了職工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這部分比例是要劃入到個人賬戶中的。繳費基數越高,按照比例劃入到個人賬戶的金額就越多,積累下來的儲存額也越多,養老金也就越高;反之養老金就低。
綜上所述,在最新的退休工資調整方案中,企事業單位職工領取的退休工資按照5.5%的比例上調,這將影響到上億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這一比例相對於往年而言,略有下降,退休漲工資按什麼比例上調是社保部門綜合物價水平、社會基金運作情況及社保賬戶余額等多種因素而決定的。隨著我國社保資金壓力的增大,未來還會進一步下調這一比例。
按照當地規定的調整比例算。
在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中,無論是退休後第一次參加養老金調整,還是巳經多次參加養老金調整,都是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上漲幅度,在定額調整丶掛鉤調整丶適當傾斜調整三個環節中,然後根據你本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丶基本養老金水平等情況來增加基本養老金的。
我們以江蘇省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細則作個說明:
張師傅,江蘇省某地一名2019年退休的國企職工,今年61歲丶繳費年限40年丶2019年基本養老金水平5200元。
今年江蘇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幅度總體為全省退休人員2019年平均工資的5%。採取定額調整丶掛鉤調整丶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
一丶定額調整環節,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4元。
在這個環節張師傅上漲了34元。
二丶掛鉤調整環節,主要是按照本人的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雙掛鉤。
(1)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每滿一牟,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繳費15年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繳費2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在這個部分,張師傅繳費年限40年,可以增加的養老金為:(15_2)+(11x3)+(16_5)=143元。
(2)按本人2019年12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水平1.4%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在這個部分,張師傅的基本養老金為5200元,可以增加基本養老金為:5200_1.4%=72.8元。
三丶適當傾斜調整。這個環節主要是對退休時間長的高齡老人進行傾斜。由於張師傅才剛剛退休,這個環節沒有養老金增加。
通過計算,張師傅作為退休後第一次參加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人員,在2020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中,一共上漲的基本養老金為:34+143+72.8=249.8元。養老金增加幅度為4.8%左右。比規定的5%的上漲幅度還差0.2%,這主要是因為張師傅才剛剛退休,沒有資格在傾斜調整環節中增加養老金。否則,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一定會突破5%的幅度。
以上就是對題主所提問題的解答,不知是否滿意。
這應該是一個隨行就市,或者是一個對號入座的問題,沒有千篇一律的退休第一次調漲比例與細則,關健是看你的退休時間與機會使然,也就是看你趕上什麼政策,就按什麼政策執行即可了。
比如,你是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那你必是2020年的養老金調整范圍與調整對象無疑了。你所在的省份2020年的基本養老金調整細則,就是你退休後第一次調漲基本養老金的政策依據了。
據此,社保經辦部門可按文件規定對號入座,逐條套算,然後將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的三項具體數額加總,那就是你2020年退休後第一次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所應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所得了。至於具體比例是多少,你自己動手算算也就清楚了。
很顯然,退休後第一次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究竟按什麼比例計算?這的確是一個不可能有「標准答案」的問題。每年的調漲比例是由國家人社部測算與決策確定的,而且,各省還需在總的盤子底下,即在全省總體調漲比例的范圍內,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經綜合平衡後再制定祥細的實施細則來。
退休人員第一次漲工資,其實是養老金的上漲。
第一次漲養老金按什麼比例算呢?各省都是按照一定的標准進行上漲的,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三個原則進行養老金的上漲。
我國養老金的上漲
我國養老金從2005年以來已經實現第16連漲了,由剛開始的上漲10%.近幾年維持在5%的幅度。
但是不是說所有退休人員都按照個人養老金的標准上漲5%。
而是根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的原則,進行養老金上調的。
定額調整基本上是各個地區的退休人員都漲一樣的錢,具體金額因地區而異。
掛鉤調整是跟個人養老金水平的高低和繳費年限的長短來上漲的。
個人養老金高的,繳費年限長得,上漲的就多。
傾斜調整是對高齡老人和艱苦邊遠地區老人的一種傾斜照顧,多發養老金。
根據這種上調,養老金低的人,上漲幅度會超過5%,養老金高的人會低於5%。
退休第一次漲養老金如何漲呢?1.如果您是在當年度上半年退休的人員,那麼在當年的新的社平工資公布之後,會進行一次養老金的上調。
因為當年度上半年退休的人員是根據前年的社平工資發放的臨時待遇。待新社平工資公布後會進行補差。這也屬於養老金的一次上調。
2.如果不是當年度的退休人員,那麼可以參與養老金的普漲。
近幾年是普漲5%,根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的原則進行上調的。
至於你能上漲的比例多少,如果你的養老金偏低,那上漲比例會超過5%,甚至會達到10%的比例。
如果你的養老金高的話,那上漲比例會低於5%。
具體的上漲金額根據各個地區的具體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來確定。
綜上,退休人員第一次漲養老金,如果是在當年度上半年退休的人員,會在新社平工資公布後進行一次上調。
如果不是當年度退休的人員,參與養老金的普漲,根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的原則進行上調,上調比例有可能高於5%,有可能低於5%。
樓主你好,退休第1次漲工資按照什麼比例來計算?退休以後第1次漲工資,實際上它並不是按照所謂的比例來計算的,我們每個人增長職工養老金的待遇,都是根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原則來計算,也就是說你所在地區的定額調整是多少錢,那麼你就可以獲得多少錢掛鉤調整,取決於你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和你本身養老金的待遇,然後再乘以百分比來決定初掛鉤調整的待遇。
那麼最後自己養老金增長多少錢,實際上跟自己本身的養老金是有直接關系的,當你的養老金水平越高,那麼你增長的待遇水平也就越高,所謂的這個養老金增長5%,實際上它只是一個大的框架,也就是說在人社部門出台具體的調整方案的過程中,採用了按上一年度社會平均養老金標準的5%左右進行調整,那麼按照這個框架,實際上各個地區是要執行具體的調整方案,所以說並不是按照所謂的百分比,而是按著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原則來繼續調整的。
最終我們是可以獲得養老金的增長,當然養老金的增長必須是自己退休之後的,第2年開始的1月份才可以增長,比方說你是今年2020年剛剛退休的人群,那麼是不符合養老金增長增長的,只有到第2年1月份開始才能夠獲得養老金的正常增長,當然明年養老金是否能夠增長,我們還要等待人社部門,在當年3月份到4月份之間出台具體的實施辦法之後才了解。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為什麼這么說呢?
我認為這種問法就是新退休人員對養老金調整不了解的表現。因為我國的養老金調整既是社保制度規定,也是從2005年以後連續調整16次實際情況,而所有這些調整,都是中央給了一個調整原則和具體比例,各省市區自己組織實施,因此說必須按照所在地年度養老金調整實施方案中規定的比例算。
調整的具體形式?
回顧這些年來,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基本上除了比例上下浮動外,主要形式與內容沒有變化,也就是「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這三種形式,多年一貫制。給我的感覺除了地區差別以外,個人養老金總額的百分比才是拉開調整差距的主要原因。比如你掙2000元,2%你就是40元;而他掙5000元,2%你就是100元。
簡單說,「定額調整」就是每人都有一份屬於公平普惠制,比方說有的省份規定每人35元,有的規定80元不一樣;所謂「掛鉤調整」就是根據你的繳費年限,也就以前說的工齡,規定多少年以下的,每年多少錢?分段執行,以拉開檔次,保持適當距離,體現多繳多得原則;最後是「傾斜調整」就是對70歲以上的,或者是軍轉幹部及高寒地區人員給予適當的特殊優惠。
綜上,我告訴你這個事不用緊張,也不用著急,社保局到時候自然會給你算好的。具體講「定額調整」就是給每一個參與者一個同樣的固定基數,相當於保底數;「掛鉤調整」調整,就是把你的視同繳費和實際繳費年限加起來,按照幾年一個檔次一個標准錢數,累加調整,拉開點檔次;所謂「傾斜調整」就是最後才看你達沒達到70歲以上,或者是軍轉邊疆高寒地區與否?總的比例控制在要求的調整比例數內。一般養老金低的也就百八塊錢,而養老金越高調整數額就越大,因為除了所在地有關外,還有一個養老金總額的百分比,這是拉開檔次的關鍵所在。
關注燎原雜談,你會有不一樣的感悟!
今年是全國養老金連續16年上調了,截止到7月18日已有24個省、直轄區市、自治區(含新疆建設兵團)公布了本地區養老金的調整方案,其他省份下周內將公布。今年全國養老金調整的對象是2019年12月31日已辦理退休且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各省調整的方式大多是由定額、掛鉤、傾斜三部分組成,只是調整的基數和比例不同。定額就是只要繳足15年的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都人人有份,舉例:定額最高為西藏每人80元,而遼寧規定工作的年限,最高是解放前工作的65元,最低2019年12月31日退休的每人25元。而掛鉤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繳費年限(工齡)乘於每年13元,二是截止2019年12月每月養老金的基數乘以調整的百分比,幾個省的比例各不一。例如工齡35年,年齡65歲的,調整前每月領3000元養老金的,如果在的省份定額為60元,掛鉤為每一年工齡2,比例為1.3%則為:60十(35x2)+3000x1.3%=169元。所以。退休後第一次漲養老金多少要看所在的省份。
一般來說,辦理退休時當地人社局會為每一名退休人員核定基本養老金,而今後退休養老金的上漲將按照當前基本養老金按一定的比例進行上漲,每個人的上漲比例會因為繳費年限、退休年齡等有所不同,但總體的上漲比例是由國家指導確定的,例如2020年全國范圍內的養老金上漲比例為5%。
那麼在養老金的具體上漲中,主要分為定額上漲、掛鉤上調和傾斜上浮三大方面。定額上漲即所謂的「普漲」,每個退休人員一視同仁,都會增加相同的養老金。而掛鉤調整主要和繳費年限、調整前養老金金額等相關,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進行調整。而傾斜上浮主要針對是那麼處於弱勢地位的退休人員,比如高齡退休老人、身處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等,這部分人員視地方而異會享受到一定的優惠政策。
因此,基於定額、掛鉤、傾斜三方面的政策,每個人退休金的上漲比例會有所不同。最直接的根據歷年養老金調整方案進行計算,得出最為准確的上浮比例。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Ⅹ 關於江蘇南通201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江蘇省南通市下發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出台企退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增資的養老金將與發放。
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通人社規〔2015〕3號
各縣(市)、通州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蘇人社發〔2015〕61號)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調整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的范圍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乘以4%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托底調整
1.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普調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20元的,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1元,不足15年的,按15年計算,按上述3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與按本項再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之和不得高於220元。
2.部分退休人員普調、托底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於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補足: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下的,為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上的,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0元以上至4000元以下部分按6%、4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部分按4%、5000元以上部分按2%計算的數額(以下數含本數,以上數不含本數)。
(三)高齡退休人員傾斜和退休軍轉幹部保障
1.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中央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和蘇辦發電〔2003〕14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的縣(市、區)由當地政府自籌解決,省支持補助政策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金調劑暫行辦法的通知》(蘇人社發〔2015〕343號蘇財社〔2015〕178號)、《關於印發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發〔2015〕344號蘇財社〔2015〕17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關於上半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
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7月1日起,參照本文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在此期間到達70、75、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比照本文高齡人員增發養老金的相關規定,從7月1日起補差(不再另行發文)。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通市財政局
3月24日
更多推薦:
江蘇企退養老金上調方案出爐
浙江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最新消息
河北退休漲工資細則方案
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最新消息
北京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