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981年開始工作到2016年養老金繳費多少年
我國的抄養老保險制度是1992年開始實施的,1981年至1991年沒有交納養老保險,但可作為視同交費年限,視同交費年限為11年,1992年到2016年為際交費年限,實際交費年限為25年,兩者合計為36年。
Ⅱ 2016年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多少錢
養老繳納情況:
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員工繳費工資的13%,其中員工按本人繳費工資的5%繳納;企業按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員工個人帳戶為繳費工資的11%;其餘部分計入共濟基金。以上理解為每月交5%,計入個人養老帳戶的為11%。
新養老保險的繳納情況:
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計算:
1、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部、財政部審批。
3、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自2006年1月起,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統一為8%。
Ⅲ 2016年社會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多少
城鎮職工,按照本人上年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個人費率為8%,但是不能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60%,也不能高於社會平均工資的300%,個體繳費的根據當地公布的社會平均工資300%到60%之間自己選擇檔次繳費。
Ⅳ 2016年養老保險交多少
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
職工:8%;
企業:20%(部分省市企業繳費比例已降至20%以下)。
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一)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8%繳費。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具體以各省市發布信息為標准。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以省(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
繳費基數上限:300%社平工資;
繳費基數下限:60%社平工資。
1、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市)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
2、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范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計算方法
1、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
2、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3、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例如: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即省社平工資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間選擇繳費)。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Ⅳ 2016年養老保險基數是多少
該基數上一年度職工的年平均工資確定,除以12便為月繳費基數。
若工資收入高於社會平均月工資3倍時,繳費基數就是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3倍計算,以上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計算。工資收入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60%時,繳費基數就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計算。
舉例當地的社會平均月工資是1500元:
工資是1200元,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是1200元,按8%比例,應當繳費96元;
如果你的工資是800元,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則按1500元的60%計算,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按900元計算,按8%比例,你應當繳費72元;
工資是800元,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則按1500元的60%計算,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按900元計算,按8%比例,你應當繳費72元;
(5)2016年養老金繳費多少年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6%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Ⅵ 養老保險要交多少年2017
養老保險必須繳費滿15年(含視同繳費),到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就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6)2016年養老金繳費多少年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Ⅶ 2016年養老保險個人交多少
一次性來補繳15年基本養源老保險費。自補繳全部費用到賬後的次月起,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補繳及養老金計發標准分為三個檔次,由補繳納入人員自行選擇:按一檔標准補繳的,月養老金為601元:按二檔標准補繳的,月養老金為492元:按三檔標准補繳的,月養老金為383元。
3、在確定補繳額度時,對年滿61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年齡每增加1年,補繳額度相應減免1500元,最大減免額度為1.5萬元。
超齡人員一次性補繳53590元
1、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一次性補繳15年需繳納53590元。
2、2011年6月30日前達到或超過70周歲的人員,一次性補繳標准可以按每增加一歲減少繳費1000元確定,最多減少1萬元。
Ⅷ 2016年商業養老保險要交多少年多少歲之後每個月能領養老金
這個要根據年齡來算的。一般是交10年的錢,領錢到80歲的。
Ⅸ 養老保險年限多長,要交夠多少年
以前一直有人認為交納養老保險要15年就夠了,其實相關規定是對繳費滿15年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仍應繼續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如中斷繳費,在達到退休年齡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只能按本人中斷繳費上年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多次中斷繳費的,扣減中斷繳費的全部年份,推算出累計繳費年限,並按推算後的繳費年限和上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基礎養老金。
(9)2016年養老金繳費多少年擴展閱讀: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考資料:網路_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