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慶城鄉居民養老金每月領多少
基礎養老金的現行標准
125元/月。今後根據全國基礎養老金標准、我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搏橘拍
養老保險領取條件
參保人年滿60周歲且繳費滿15年及以上的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領取養老金,繳費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到15年。其中,在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試點時,已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的人員,可選擇不補足15年;
超齡人員可按現行個人繳費檔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從完清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補繳年限不低於15年,補繳養老保險費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領取金額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每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增發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達齡時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39)
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包括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的本金和基羨利息。
增發基礎養老金的3種情況
1.按年齡增發
2020年1月1日後,年滿65周歲的領待人員從年滿之月起每月增發5元基礎養老金,年滿70周歲的領待人員,從年滿之月起每月再增發5元基礎養老金;
2019年12月31日前,已年滿65周歲的領待人員從2020年1月起增發5元基礎養老金,已年滿70周歲的人員仍按原高齡補貼標准執行。
2.按繳費年限增發
對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時,每超過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每月增發2元基礎養老金。補繳年限不計算增發基礎養老金的年限。
3.持有獨生子女證增發
對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明的獨生子女父母,從領取伍好基本養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發10元基礎養老金。
Ⅱ 重慶養老金發放標准
重慶養老金發放標准: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公式是:月基本養老金等於基礎養老金加上個人賬戶養老金。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領取標准:
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一)基礎養老金。全市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每人每月75元。其中,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每人每月55元,省政府增加的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10元,市政府增加的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10元。縣(市、區)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
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和國家安排,適時調整城鄉居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農村幼兒教師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標准隨全市城鄉居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標准等額同步調整,所需資金從農村幼兒教師養老金統籌基金中支付。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准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依法繼承。
領取基本退休金的條件是什麼:
1、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累計繳費滿15年。退休金領取標准為月人均養老金約2000元。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加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Ⅲ 重慶2020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定額調整。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2元。
第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9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第三、傾斜調整。主要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重慶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據悉,重慶已經建立了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仍按原規定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在當前受疫情影響,財政收入放緩,實施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進一步加大的情況下,重慶將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重慶市202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 第十條 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2020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養老金的調整。
Ⅳ 重慶市2020年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2、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3元每月,與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掛鉤,上調3%;
3、傾斜調整:高齡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20元,對於2005年12月31日退休,且繳費超過20年,每滿一年增加3元每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七十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Ⅳ 重慶一級主任科員2022年2月退休,養老金多少
5258元左右。
該養老金是依據2022年的調整政策每月可以增加258元,同胡凱時是根據自己游慶所交年限的褲磨喚比例和工齡計算出來的。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Ⅵ 2022重慶養老金上調標准
一、重慶市2022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含補繳歷年社會保險費)工作中使用的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9133元/年(6595元/月)。
二、重慶市2022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生育保險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784元、下限為3957元。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2022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784元、下限為3957元。
三、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保持不變,繼續按照2018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1764元(6814元/月)的60%執行,其中2018年12月鎖定時點個人賬戶劃入基數高於81764元(6814元/月)60%的,按照鎖定時點個人賬戶劃入基數執行。
Ⅶ 2020年重慶市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通知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其中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9年12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百分之三。
(三)適當傾斜
1.符合本通知調整范圍第一項第1、2目規定的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區、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下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對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4)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2019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2.符合本通知調整范圍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Ⅷ 2022重慶養老金上調標准
一、2020重慶地區養老金怎麼上調
1、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5元。
2、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低於15年,統一按照15年調整。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基本養老金掛鉤,以退休人員2018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
3、適當傾斜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20元。
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20元。
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且繳費年限超過20年,每月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0元。
二、2019重慶地區養老金調整范圍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綜合以上介紹,2022年重慶養老金調整水平為總體按照2022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但退休人員具體養老金的上調金額與繳費年限、數額等有關系,實際增加的金額也是不同的。
Ⅸ 重慶2020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
法律分析:我市調整辦法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制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為:
01 定額調整
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2元。
02 掛鉤調整
在定額調整基礎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7%。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03 適當傾斜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繼續完善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仍按原規定享受高齡人員養老金。
法律依據:《重慶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 三、調整辦法及標准
(一)定額調整。
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檔增加待遇,即繳費年限在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在16年至2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在21年至2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在26年至3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在31年至3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 55元;繳費年限在36年至4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繳費年限在41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
(三)適當傾斜。
1.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8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1月1日及以後年滿85周歲的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1月1日及以後年滿90周歲的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
2.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第(一)、(二)項規定的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一是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二是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三是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養老金的調整。
Ⅹ 重慶2022年2月養老金幾號發
10號左右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的10號左右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