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2年成都12月養老金是不是漲了
2022年成都12月養老金是漲了。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關法規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② 成都個人養老金制度
四川個人養老金制度最新消息來啦,_2022年11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宣布,個人養老金制度啟動實施,成都為先行城市。
最新消息1:2022年11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宣布,個人養老金制度啟動實施。根據《關於公布個人養老金 先行城市(地區)的通知》,成都在先行城市名單里,自印發之日起,
在先行城市(地區)所在地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參加個人養老金。
在電子社保卡小程序上,已經有開戶入口啦!最新消息2:2022年11月4日,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發布(點擊查看)
最新消息3:稅收優惠政策:
《關於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中提到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准,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
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並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點擊查看:公告全文
四川省人社廳最新消息3:通過各城市自願申報、申報城市陳述、組織專家評審,並經省政府同意,
確定成都為四川省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Q:什麼是個人養老金?A:個人養老金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今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其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是我國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者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是否繳納個人養老金,由個人自願選擇。
Q:參加個人養老金有什麼好處?A:個人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處就是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盡管個人養老金的具體稅收優惠政策尚未公布,但可以肯定的是,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在12000元以內是可以作為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項目,個人賬戶積累資金的投資收益以及參加人退休後從個人賬戶中支取的個人養老金,均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其次,對於沒有機會參與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城鄉居民,個人養老金有可能探索出一條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的可行辦法,為城鄉居民增加了一條補充養老的渠道。
最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在繳費階段實行封閉運行,只進不出,個人繳費和投資收益都在賬戶里持續滾存,參加人到達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等條件時才可以領取。如此一來,個人養老金從制度安排上可以幫助參加人理性安排個人養老規劃,合理調整生命周期內的消費——儲蓄結構,合理選擇投資產品和投資期限,避免提前支取,從而實現一生的消費平滑。
Q:哪些人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A:在中國境內參加下列兩類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自願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一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二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
Q:參加個人養老金具體要怎麼做?A:參加個人養老金需要開設兩個賬戶:一個是通過人社部組織建設的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建立本人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另一個是在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或者指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
上述兩個賬戶是相互唯一對應的,參加人可以分別在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全國人社政務服務平台、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業銀行等多個渠道開設。其中,也可以通過商業銀行渠道,一次性把這兩個賬戶都開了。
Q:個人養老金怎麼繳費?A:參加人可以按規定自主選擇繳費方式,方便隨時繳,錢多就多繳,錢少就少繳。目前,僅僅是規定了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人社部、財政部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經過信息平台核驗領取條件後,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死亡後,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中的結余資產可以繼承。
全國最新消息:
2022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其中明確了個人養老金制度相關辦法。部分內容如下
參加范圍在中國境內參加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制度模式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
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個人養老金賬戶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
參加人可以用繳納的個人養老金在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或者其依法合規委託的銷售渠道(以下統稱金融產品銷售機構)購買金融產品,並承擔相應的風險。參加人應當指定或者開立一個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於個人養老金繳費、歸集收益、支付和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可以由參加人在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指定或者開立,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銷售機構指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實行封閉運行,其權益歸參加人所有,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參加人變更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開戶銀行時,應當經信息平台核驗後,將原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金轉移至新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並注銷原資金賬戶。
繳費水平
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稅收政策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並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
點擊查看: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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