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支付退休金的會計分錄
一、支付離退休人員的工資,不屬於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范疇,也不需要預提或分配,所以,支付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退休工資
貸:銀行存款
二、《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強化部分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共性稅收風險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稅總辦函〔2014〕652號)規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養老金支付記帳擴展閱讀: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以及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咨詢費、研究費用等其他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❷ 什麼是養老保險記賬額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建立的,用於記錄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情況的個人賬戶,具有唯一性和不變性,是退休時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之一。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主要包括:建賬、記賬、轉移、中斷和恢復、計息、支付、繼承、對賬等。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信息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以多種形式公布或提供查詢。
每一名參保職工只能按本人社會保障號碼建立一個個人賬戶,本人不論流動到哪裡就業,個人賬戶隨之轉移,到退休時,按照帳戶中記錄的繳費工資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包括本金和利息),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參保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參保人員死亡後,個人賬戶可以繼承,一次性支付。參保人員出國(出境)定居的,可以辦理個人繳費本息的一次性領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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