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最新規定2022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退休時全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80;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按本人的視同繳費年限(建立個人賬戶前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退休前最後一年月繳費工資的1、4%;
4、基礎養老金與過渡性養老金之和與按原規定計發養老金的差額部分由過渡性調節金調節,具體辦法另行制訂。按本辦法計發的基礎養老金與過渡性養老金之和高於按原規定計發養老金的,不再計發過渡性調節金,高出的部分不予計發。
注意事項: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
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㈡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大概多少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工資的標準是需要根據退休的年齡而決定的,對於工作年限已滿三十五年的,是需要按照百分之九十進行發放工資,如果工作年限在三十年到三十五年,按照百分之八十五進行發放。㈢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有多少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有多少要根據退休年齡確定。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 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 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 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㈣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基礎退休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辯雀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攜滾早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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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㈤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退休後拿多少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㈥ 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怎麼計算
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怎麼算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退休金
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怎麼區分「老人」「中人」和「新人」,他們的待遇又有什麼不同?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退休人員待遇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過渡辦法」原則來確定,具體如下:
1.「老人」,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老人老辦法」指改革前退休人員繼續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2.「新人」,指改革後參加工作、退休時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新人」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3.「中人」,指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中人過渡辦法」指「中人」退休時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一定比例的過渡性養老金。
四、什麼是10年過渡期
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對於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計發待遇(含職業年金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㈦ 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金如何計算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事業單位退休金是如何計算的?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按照政府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項目好幾項,其中第一項是
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 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養老金和退休金的區別在於:
一、概念不同
1、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2、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二、資金渠道不同
1、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
2、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
三、繳費方式不同
1、退休金由單體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即可享受。
2、社會養老保險費用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循統一的繳費准則。
四、領取方式不同
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職工退休後一次支付退休金,企業支付退休金後對職工退休退職無任何給付義務,後者指在職工退休後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2、社會養老保險金由政府部門機構統一發放,養老金的領取問題方面,對每個社會成員有統一的養老金領取規則,以重慶地區1996年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為例,其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為社會統籌,即單位繳18%那部分匯入社會養老金的大池子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個人繳8%的那部分的累積。它所提供的養老金往往是最為基礎性的保障,只能解決最為基本的溫飽問題。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