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西省養老金上調新政策2023
2022年山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每人每月增加45元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定額調整:從2022年1月1日起,對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http://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451元的補到3451元。
以上三項相加,即是2022年基本養老金增加部分。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㈡ 山西省養老金2022年調整方案細則
山西省養老金2022年有三個調整,一是定額調整;二是掛鉤調整;三是傾斜調整。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451元的補到3451元。
資金發放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級政府負責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同時按照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沒有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原渠道予以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㈢ 2021年山西退休金調整方案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法律依據: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 掛鉤調整 (1)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㈣ 山西省2021年養老保險新政策
山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均可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參加補充養老保險。參保人按年繳費,年繳費檔次設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個繳費檔次。個人繳200元政府補貼70元、繳500元補貼120元、繳1000元補貼200元、繳2000元補貼360元、繳5000元補貼600元。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年滿6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待遇。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待遇核定支付、關系轉續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稅務機關負責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費的徵收工作。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徵收期限一致,實行按自然年度繳納,集中征繳期為每年1-6月份;征繳期間每月1-25日可辦理繳費(節假日不順延)。在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費的徵收方式上,我省稅務部門將採取「線上為主、線下兜底」的繳費服務模式,繳費人可以選擇通過微信、支付寶(部分市已開通)、民生山西APP、當地協作銀行手機APP、山西省電子稅務局等線上渠道辦理繳費;線下渠道可到當地協作銀行網點通過自助機或櫃台辦理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㈤ 山西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根據相關規定,山西省養老金調整辦法和標准為:1、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2、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的補到3510。
法律依據: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
(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的補到3510。
㈥ 山西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是定額調整下降。根據山西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定額調整增加51元。去年的定額調整金額是每人每月53元,今年略微下調了2元。二是養老金掛鉤漲幅下降。山西2021年養老金調整細則顯示,不管是企業退休人員,還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掛鉤調整比例都是按照1.2%增加。去年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的比例是1.5%,也就是說,今年的養老金掛鉤增加漲幅下降了0.3個百分點。三是企退人員繳費年限比事退人員更貴。在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方面,企業退休人員和事退人員的辦法是不一樣的,金額是不一樣的,企退人員繳費年限掛鉤金額更高。根據養老金調整方案,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1元。這意味著在繳費年限掛鉤方面,同樣的工齡,企退人員漲得更多,比如說,同樣是40年的工齡(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企退人員可以掛鉤上漲80元,事退人員只漲44元,這樣一來就縮小了差距。這個做法非常值得點贊。四是高齡退休人員傾斜檔次細化、擴大。高齡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傾斜調整,一共分為了3個檔次,其中,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再增加37元;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再增加38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再增加39元。而去年的方案只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7元。今年高齡退休人員傾斜檔次細化,范圍也擴大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_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㈦ 山西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山西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為:
1、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定額調整體現出公平原則,全省參與調整的退休人員人人平等,都增加同樣的金額。
2、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體現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掛鉤調整一般又分為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山西省今年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是按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個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照10年來計算。還有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的部分,是按照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來增加基本養老金。
3、傾斜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451元的補到3451元。傾斜調整,主要針對三類人,對他們進行適當的傾斜照顧。
法律依據:
《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一條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第二條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
第三條傾斜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451元的補到3451元。
㈧ 山西退休政策2022年最新消息
7月8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22年1月1日起,對 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三部分構成:
1.[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
3.[傾斜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451元的補到3451元。
以上三項相加,即是今年基本養老金增加部分。
《通知》要求,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