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2年廣西養老金上調細則
2022年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標准和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度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兼顧公平、激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與重點關懷高齡退休人員等因素制定養老金調整標准和辦法,城鎮企業職工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採取統一的調整標准和辦法。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公布2022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的通知》即桂人社發〔2022〕51號文件精神,廣西2022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為每月6442元,比2021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每月6184元提高258元,雖然提高的額幅度不是那麼大,但也算是提高了,畢竟廣西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還是比較低的。
細則見下面:
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3元,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2022年養老金上調標準是上調了百分之四。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法律依據:
《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三條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應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Ⅱ 2022廣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漲4% 定額部分每人每月漲33元
廣西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告
根據《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法規,經廣西自治區同意,現就2022年調整我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規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1年12月按法規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2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方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3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8%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1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1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附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法規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966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966元計發。
Ⅲ 廣西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廣西今年養老金的調整仍然由三部分組成,即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人均漲幅為4.5%左右,企退人員人均增加金額為101元。增加的養老金最晚6月30前會落實發放到位。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4元,調整體現社會公平 。去年的標準是46元,同比減少了2元。
2、掛鉤調整:雙掛鉤,體現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
(1)與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8元。不滿1年的零頭,一律按1年計算。2020年的標准分別是1.9元,同比減少了0.1元。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和本人2020年12月的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1.2%。2020年同樣是1.2%,沒有變化。
3、傾斜調整:在上述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艱苦邊遠退休人員和企退軍轉幹部傾斜等三類特殊人群予以照顧,額外多漲養老金。
(1)高齡傾斜
截至2020年12月年滿70周歲的,增加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2020年的標准都是5元。同比減少2元。
(2)向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
每人每月增加5元。 2020年增加8元,同比減少3元。
(3)向企退軍轉幹部傾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條 第一款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Ⅳ 廣西何時補發2022年退休人員養老金
廣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漲4%,7月31日前補發到位
廣西日報
2022-7-7 11:19 · 來自廣西 · 《廣西日報》官方賬號
近日,經自治區政府同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自治區財政廳印發通知,調整廣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漲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其中,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3元。此次調整於今年1月1日起執行,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7月31日前補發到位。
在南寧市一銀行網點,退休人員在工作人員指導下作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記者 劉冬蓮 攝
據兩部門印發的《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1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2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堅持「並軌」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按照國家規定,總體調漲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其中定額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3元。2021年12月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我區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享養老金傾斜政策。
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不得發生拖欠。執行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時,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不包括取暖費、喪葬補助金、一次性撫恤金和職業年金等非基本養老金項目。
基本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按人均33元/月增加。
(二)掛鉤調整: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二是按本人2021年12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8%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包含向高齡傾斜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截至2021年12月(含當月)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966元/月的,按調整後我區企業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966元/月發放。
高齡傾斜具體如何計算
對截至2021年1
Ⅳ 廣西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廣西2021年養老金調整細則變動主要是體現在四個降低一個不變。第一,定額調整減少。今年廣西定額調整,每個人是增加44元。去年是每人增加46元,定額調整水平降低2元。第二,繳費年限掛鉤金額降低。今年廣西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8元。第三,養老金掛鉤比例沒變。今年廣西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1.2%,去年也是1.2%,漲幅沒有變化。第四,高齡傾斜水平降低。今年繼續對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70歲以上就能多加錢。第五,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水平下降。今年繼續對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照顧,多漲5元,去年多漲8元,也降低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Ⅵ 廣西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滿70歲增加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0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1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三、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