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事業單位辭職,社會養老保險處理方法如下:
1、轉為個人參保。
接續參保後,按個人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
2、轉為企業參保。
接續參保後,按企業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所參保。
3、轉為個人後停保。
如果參保年限已滿15年,可以停止參保。到退休年齡時前往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退休手續。這樣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
總之,從單位辭職後,勞動者找到新用人單位的,原用人單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由新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一起繳納養老保險;勞動者未找到新用人單位就業的,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⑵ 事業單位的員工辭職,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事業單位辭職,社會養老保險處理方法如下:
1、轉為個人參保。接續參保後,按個人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
2、轉為企業參保。接續參保後,按企業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所參保。
3、轉為個人後停保。如果參保年限已滿15年,可以停止參保。到退休年齡時前往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退休手續。這樣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
(2)事業單位辭職養老金擴展閱讀:
1、事業單位交養老保險方法:
現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試點方案》規定,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單位一般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不超過工資總額的8%繳費,單位繳費進入社會統籌基金,個人繳費進入個人賬戶基金。
個人繳費滿15年,就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適當考慮工資增長和物價上漲對基本養老金發放的影響。
2、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
繳費工資基數實行「300%封頂、60%保底」,即繳費工資超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按國家和省規定的項目核定。
3、個人繳費比例: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4、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西藏特貼、特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基數的項目)、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西藏特貼、特區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績效工資。其餘項目暫不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⑶ 事業單位人員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是保留機關事業身份。 要憑辭職文件、人事代理協議、本人身份證前往社保中心辦理。 退休時可以享受辭職時機關身份等級待遇。 二是轉為個人參保。 接續參保後,按個人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機關退休待遇。 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 三是企業參保。 接續參保後,按企業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機關退休待遇。 到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所參保。 四是轉為個人後停保。 如果參保年限已滿15年,可以停止參保。 到退休年齡時前往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退休手續。 這樣退休時不再享受機關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⑷ 從事業單位辭職以後養老保險能拿出來嗎
勞動者辭職 的,養老保險是不可以取出來的,但是勞動者的養老保險是可以轉移的,如果勞動者找到新的公司,可以要求新的公司為其繼續繳納社保。離職後,原單位從其公司賬戶內做減員處理,然後勞動者可以自己按 自由職業者 的身份自己繼續繳納社會保險,也可以轉到新公司賬戶內,讓新公司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與社保類似。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還需要先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以下為如何辦理 社保轉移手續 : 1、原單位將《個人與單位 解除勞動合同 證明》、《養老保險手冊》及其《單位職工 養老保險繳納 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並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中心將勞動者的個人賬戶做減員,即從該公司的社保賬戶里將離職勞動者減去。減員後,單位會將勞動者的《養老保險手冊》、《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交還於勞動者。 2、當勞動者辦理轉移手續時,與解除勞動合同期間肯定有一段間隔,此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窗口繳費。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這樣勞動者才能辦理轉移手續。3、辦理轉移手續前必須提供,所需轉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詳細地址、單位名稱、開戶行名稱、銀行帳號等相關手續給以自謀職業者繳費的服務中心。
⑸ 事業單位辭職以後社保和退休工資的問題
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的水平,往往比起企業單位退休養老金的水平還是要高一些的,通常情況下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替代率是可以達到70%~90%,反之作為企業單位養老金的替代率僅僅只有50%。所以很顯然二者之間還是有明顯的差異,但是自己如果從機關事業單位離職以後,將來肯定是無法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的這樣的一個計算方式來確定我們的養老金,所以最終對於我們自身所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水平,可能比起你之前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同事,還是有很大的差距。
不過既然自己選擇了離職,那麼我們其實就沒有必要去考慮這些問題了,我們還是要往前看,也許你有更好的一個出路。作為社保這一塊來講,那麼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如果你找到新的單位,就可以把社保關系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包括你的個人檔案都應該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來進行繳納社保和託管個人檔案。這樣的話就可以有效的延續自身的累計繳費年限。
如果說你沒有打算找新的工作單位或者說長期不打算去參加工作,那麼我們是可以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參保靈活就業的,參保是需要在自己的戶籍所在地,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參保,這樣的話也是可以有效計算,你之前原單位的累計繳費年限,當然你的視同繳費年限要根據個人檔案來認定,所以說你的個人檔案需要轉移到戶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然後由他們進行託管,這樣的話將來辦理退休的過程中,你的視同繳費年限都可以正常認定。所以這是我們所需要在離職以後做的事情。這樣也就不會影響到我們正常去辦理退休了。
事業編辭職後要想退休後有退休金,就得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你可以再找份工作,你的新工作單位可以繼續給你繳納養老保險,只要最後申請退休時已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且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十五年,就可以領取退休金。也可以作為靈活就業人員自己繳納養老保險,直至可以辦理退休的年齡。
如果事業編已經交夠15年,也是需要繼續工作繳費直到退休年齡的。
如果斷繳,可以累積計算,兩個要求,一是累積交夠15年,二是歲數達到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章基本養老保險第十五條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帳戶余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社會保險法》第二章基本養老保險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⑹ 從事業單位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事業單位辭職,社會養老保險處理方法如下:
1、轉為個人參保。接續參保後,按個人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
2、轉為企業參保。接續參保後,按企業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所參保。
3、轉為個人後停保。如果參保年限已滿15年,可以停止參保。到退休年齡時前往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退休手續。這樣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⑺ 事業單位辭職後原單位的養老保險還算嗎
事業單位辭職後原單位的養老保險還算的。
不論企業還是事業單位交納的養老保險都有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是可以轉移的,如果辭職,可以轉到下一個單位續交。事業單位也可以轉到企業,省保也可以轉到市保,都可以隨工作轉移。
如果打算自己交,可以轉到戶口所在地養老保險機構,以自然人身份續交保險。
事業單位辭職後,以前養老保險應該辦理轉移手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7)事業單位辭職養老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九條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⑻ 事業單位工作十年辭職,辭職之後養老保險問題如何解決
勞動者辭職的,其養老保險可以等找到新的公司以後,要求新的公司繼續為其繳納,如果沒有找到新的公司也可以暫停繳納,只要勞動者繳納滿15年,到了退休的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一、自由擇業人員需攜帶本人城鎮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復印件。
二、解除勞動關系人員需本人城鎮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復印件,本人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以及復印件。
三、失業人員需本人城鎮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復印件、本人失業證以及復印件。
四、個體工商戶需營業執照、身份證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