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
社保養老金的繳納比例一般是單位交納20%,個人交納8%。法律對此的規定屬於強制性規定,即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而要領取養老金的話必須交納滿15年,即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由此可見,社保養老金的交納比例是分為單位和個人的。Ⅱ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是多少
一、養老保險繳納比例是多少
1、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
(2)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3)五險一金的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所以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也不同,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五險一金包括什麼
五險一金包括如下:
1、養老保險是為了老有所養,勞動者到法定退休年齡可領取退休金;
2、醫療保險是職工生病作為醫療報銷用的;
3、失業保險是職工失業後,領取生活費的;
4、生育保險是職工生育作為生育報銷和有關待遇的;
5、工傷保險是職工發生工傷,支付醫療費用或賠償有關工傷待遇的;
6、住房公積金是住房改革,企業和勞動者各繳納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取條件可以提取,也可再購買商品房時享受更低的住房貸款利息,減輕負擔。
Ⅲ 個人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6%,個人繳費比例為8%,單位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全部進入到養老保險統籌賬戶當中,個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均存入在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當中,歸繳存者個人所有。
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根據職工本人的月均工資確定的,職工工資水平越高,那麼社保的繳費基數就越高。不過各地區對於社保繳費基數設定的有一個范圍,參保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最高繳費基數不超過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
每個地方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都不一樣,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工作人員了解。
Ⅳ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法律分析】: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在14%-21%左右,個人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一般是8%。因為各城市的規定不一樣,所以公司的的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也不完全相同,以當地公司實際繳費比例為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是:職工所在企業繳納20%,職工個人承擔8%。以前的規定是,單位那20%裡面的一部分和個人的8%全部劃入個人賬戶,現在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僅個人繳的那8%劃入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第十七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按規定分別計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入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收入。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入包括按規定計入統籌基金賬戶的醫療保險費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利息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其中:醫療保險費收入指用人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繳費基數和費率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以及其他資金資助參保對象繳納的保費收入。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收入包括按規定計入個人賬戶的醫療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
Ⅳ 養老金繳納比例
養老金繳納比例一般是根據社保部門的規定為主,以實際工資作為繳納基數,如下:
1、企業繳費額等於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乘以百分之二十;
2、職工個人繳費額地等於核定繳費基數乘以百分之八,目前為百分之八;
3、個體勞動者繳費額等於核定繳費基數百分之十八。
養老保險的好處:
1、養老保險有利於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養老保險有利於社會的安全。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養老保險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繳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社保繳費比例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由於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社保5大險種的繳費基數與待遇補償基數均與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掛鉤,因此,平均工資水平的提高,會帶來各社保險種的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Ⅵ 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是怎樣的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世界各地不同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分類如下:
儲金型養老保險。儲金型養老保險制度在一批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實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國家為代表,強調自我保障的原則,實行完全積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了不同類型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或「公積金」賬戶。
國家型養老保險。國家型養老保險制度曾經在大多數計劃經濟國家實行,以前蘇聯、東歐國家為代表。按照「國家統包」的原則,由用人單位繳費,國家統一組織實施,工人參與管理,待遇標准統一,保障水平較高。
傳統型養老保險。傳統型養老保險以美、德、法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貫徹「選擇性」原則,即並不覆蓋全體國民,而是選擇一部分社會成員參加,強調待遇與工資收入及繳費(稅)相關聯,因此也可稱為「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
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型養老保險以英、澳、加、日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貫徹「普惠制」原則,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全體國民,強調國民皆有年金,因此稱為「福利型」或「普惠制」養老保險。
混合型養老保險。原來實行福利型養老保險的國家,如今大多已經或正在向一種混合型制度轉軌。即福利型養老保險與「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同時並存,共同構成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英國與加拿大就是這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Ⅶ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百分之二十,員工繳納比例為百分之八。繳費基數與員工的工資有關,一般工資越高,繳納基數越高。工資越低,基數越低,但是繳納基數一般不會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其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0%,職工個人繳納8%);個體工商戶(含自謀職業者、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比例為20%(其中戶主為幫工繳納12%,幫工本人繳納8%)。
繳費單位必須如實申報繳費基數,在社會保險機構核准其繳費申報後的當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所在單位依法按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可按半年或全年方式繳納,但在一個繳費年度內,必須足額繳清當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社會保險,參保人員不得無故中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逾期未繳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加收利息和滯納金。
養老保險的四個層次:
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
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4、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Ⅷ 養老金繳費比例
法律分析:
繳納養老金的具體比例:個人負責繳納8%,單位負責繳納20%。如果個人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需要及時去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而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衍生問題:
個人養老金能取出來嗎
一般情況下,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但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退養老保險: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2、參保人因故死亡。3、參保人出國定居。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符合以下條件,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1、本政策施行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2、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按年繳費養老保險的;
3、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15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Ⅸ 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的繳存比例是個人為8%,單位承擔20%。養老保險個人繳納比例一般是根據社保部門的規定為主,以實際工資作為繳納基數。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