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職工養老保險人去世了怎麼辦理
分兩種情況分析:1、一種是參保人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經身故的,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只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2、另一種則是剛領幾個月,或者還沒領完養老金就去世的情況;還有參保人移居國外停止參保的情況。退休後身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的余額(減去過去已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可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費用,(個人交的也是有單位部分的,單位部分的進社保統籌),退保只退個人賬戶中的繳費部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Ⅱ 廊坊企業工人去世養老保險怎麼辦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不含離休人員和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死亡後喪葬補助金標准為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其中,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低於去世時上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兩個月平均養老金的,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關於遺屬撫恤金的調整標准為: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具體可網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2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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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如果人去世了養老保險該怎麼辦
參保人去世養老保險怎麼辦?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保人在參保繳費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的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Ⅳ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社保怎麼辦
退休後去世社保的余額依法由其繼承人繼承,根據《社會保險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去世後,其繼承人帶參保人身份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手冊到參保機構申請辦理銷戶,死者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加利息,全部作為遺產,由繼承人領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Ⅳ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喪葬費養老金如何進行補助
重要消息,緊急通知: 如果家裡有退休職工去世,一定要注意及時領取這四筆錢,一旦錯過,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所以大家盡早了解,盡早領取這四筆錢,解決眼前的麻煩才是重中之重。
生老病死自然規律,不少人在工作期間都購買了職工社保,退休以後如果去世,下喪葬費,養老金該怎麼辦呢?怎麼領取呢?
如果是企業職工或者是企業退休人員死亡,一般在喪葬費方面都有補助,而補助的標准從三方面來看。
①、喪葬費補助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的標准,一般都是按照你們當地市區的上一年度的 社會 平均工資一次性補發給你,一般都是按照五倍的方式來補給你。
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
王阿姨的丈夫,企業職工退休人員,最後因為去世,他們本市上一年度 社會 平均工資是5000元。
那麼按照五倍的方式來一次性補發所領取的喪葬費補助就是: 5000(元)*5(倍) 25000(元)。
你們當地上一年度的 社會 平均工資越高,那麼補助的喪葬費也就越多。
②、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這個意思是說,如果該退休人員死亡,他的親屬比如父母一般都會補發生活困難,補助金和物價補貼的發放。
再舉一個例子。
張阿姨的丈夫去世是退休人員,那麼張阿姨就會有一筆生活困難,補助金以及物價補貼金,其實就是一筆生活補貼,補貼的標準是按照你們當地的生活困難補貼金以及物價補貼金來發放,如果你們當地生活困難補助金是每月300,那麼每月就有300。
而這筆錢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夠領取必須家屬已經退休,沒有任何的勞動能力,也就是說,家庭沒有任何工作方面的收入來源,一般這種情況下都能領取到。
③、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舉一個例子。
王大爺就只剩下一個80多歲的老母親,身邊沒有任何親屬,如果王大爺因為去世,然後他是職工社保退休人員,那麼每月他的媽媽就可以領取生活救濟費。
領取救濟費的標準是根據當地的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來補發。
如果說當地的企業職工困難,補助標准在每月230元,按照200%來補發,那麼每月就可以領取: 230(元)*200% 460(元)。
像這種必須是孤身一人才能夠領取,如果是有子女,還有其他的直系親屬是不能領取這樣的生活救濟費。
喪葬費的補發標准,每個地方都有不一樣的政策,而且還跟退休人員在崗級別來決定,像普通職工和機關單位,發放喪葬費的標准肯定又是不一樣。
而我大伯在河北唐山,他們那邊的喪葬費是3100元,基本普通單位事業退休是x20,機關是 40。
所以光從這點就能看出,每個省份都有一定的差距。
很多人遇到這樣的事情時,並不知道,喪葬費怎麼領取?需要什麼證件來回跑?特別的麻煩。
像這種領取喪葬費只需要三種證件,大家一定要記住。
①、去醫院看一下死亡證明,然後去你們戶口當地的派出所申請辦理一下死亡證明注銷,這是第一種必須要的證件。
②、必須要拿火化證明,而這種火花證明,必須要在你們當地火化屍體的殯儀館開一下,該退休人員已經火化的證明,憑借火化證明前去領取喪葬費。
③、一般這種情況都要向該去世的退休人員,本職企業單位申請報表,由社保所提供的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最重要的一點,社保所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者與死者之間的關系,證明這是非常的重要。
所以以上三點就是領取喪葬費的證件也是必不可少的東西,特別是最後一點,一定要註明領取者跟死者之間的關系,如果沒有註明清楚,那麼是無法領取的。
企業單位所繳納的社保一部分納入 社會 統籌基金賬戶,一部分納入個人賬戶。
而社保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向男性職工60周歲退休,那麼他的個人賬戶裡面的余額可計發的月數有139個月。
如果說你工作期間所繳納的社保標準是按照100%來繳納的話,繳納25年,那麼你的個人賬戶余額肯定不少,退休以後一定要注意。
如果說該退休人員已經去世,個人賬戶還有餘額,那麼這些余額可以一分不少的退回該老人的子女,所以大家一定要計算好老人領取養老金的時間。
有沒有139個月?如果沒有那麼個人賬戶裡面的余額,肯定還有不少,這個手只需要出一些死亡證明,以及和老人之間的關系證明就可以領取這筆養老金。
以上的只是參考,因為每個省份之間的差距和政策標准都有所不同,但是有一點,只要是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那麼肯定有喪葬費,各種補助以及養老金的退還。
一般這種情況下都需要以上三種證件。
所以只要按照你們當地的政策來辦理證件領取養老金和喪葬費,絕對不會出任何的問題。
萬一139個月過後,該退休人員還活著,是不是將暫停發放養老金呢?
答案:錯誤,接著發放銀行金。
因為像職工社保所繳納的社保費用,一部分納入 社會 統籌基金賬戶,一部分納入個人賬戶,而個人賬戶裡面的錢,是根據你的退休年齡來計算計發月數,如果是139個月,那麼這139個月所發放的養老金基本上都是個人賬戶裡面的錢。
就算個人賬戶裡面的錢發放完畢,也就是139個月以後也不會暫停發放養老金,將換一個方式,接著發放養老金,將個人賬戶改為統籌賬戶,大家可別忘了我們所交納的社保,一部分金額在紅賬戶里,所以發也是發統稱賬戶裡面的錢。
所以以上就是喪葬費以及養老金的退還方式,大家一定要記住。
一定準備好以下這種證件,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卡,社保卡,這些都要注銷。
屍體火化以後,記得一定要在火葬場,開火化證明和火化時所需要費用的收據。
喪葬費是在職(退休)人員平均工資的三個月標准計發,撫恤金是夲人22個月的工資。
我父親今年4.20去世的,工齡四十三年,退休工資二千九百多 ,火化後去社保辦理手續,火葬和撫恤金共38760元,還要扣除四月份的已領退休金,六月份一次性打人我父親社保卡。沒有清單,社保人員只說這么多,按政策辦事。
企業退休職工去逝,他的喪葬費和血金、工資一起綜合起來計算的,一共兩萬元左右,別的什麼都沒有。但是,國企和央企計算方法更高,事業編制和公務員更無法去比了,雙方懸輸幾倍,這太不公平了!
這個問題,應該是分地區,每個城市和地區不會是一樣的。就拿我來說吧!我家住在哈爾濱,我父親是去年七月份去世的,在世時工資是3000多,傷葬費和撫血金,一共就一萬塊錢,火化和一些亂七八糟的費用一共是花了7000塊,沒有擺桌,只是一些自己家人吃頓飯。
社會 保險法對企業退休職工去世的喪葬費等補助有相關規定:
但是每個地方的標准和政策不一樣,詳細情況需到當地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咨詢!
這個問題應由官方答復一個較為標準的計算方法,因各位讀者答復此問題時各位的情況不同,萬人千的樣,誰都不清楚,百姓盲然。
不是說今後退休全歸到社區了。那如滾喪葬費等等一些福利還會有嗎?還有一些大病企業工會會給以一些困難補助這些也都還能有嗎?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有什麼待遇:
一:本人社保賬戶沒發完的余額、全部歸死者的法定繼承人領取;
二:原企業(單位),本人企業年金賬戶的余額、全部歸死者的法定繼承人領取;
三:死者醫保卡上的余額、可以繼續使用,也可以通過醫保部門、取出現金;
四:退休職工死亡以後,央企及部分國企、有另外的喪葬補貼費、慰問金;對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失去勞動能力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弟妹、有生活補足費(撫恤金),具體數額、是企業自定;
五:社保部門支付的喪葬費:2000元、或者社平工資的2個月標准,各地的標准不同;
六:社保部門支付的、一次性撫恤金:當地社平工資的3個月一10個月的下標准不等,各地的標准差異較大,;
特大消息,重要提醒: 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現在有了變化,有些人只能發3個月,但是有一些達到驚人的24個月。如果不清楚政策,很可能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和損失。
最近不少省份都轉發了,人力資源 社會 保障部以及財政部發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囑待遇暫行辦法》喪葬費和撫恤金到底有什麼變化,為何相差這么大?發放標准又是什麼?
現在的企業職工都購買了養老保險,而養老保險中有一項是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規律,每個人都需要經歷。而這一筆養老金也可以說是人生最後的一筆,它的存在也是為了解決後顧之憂。
只要購買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居民,無論是因病還是自然死亡或者非自然死亡,他的遺屬都可以領取一定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我們都知道養老金的多少主要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以及繳費所處的地方有關。 而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也是同樣的。
根據財政部和人社部發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囑待遇暫行辦法》各個省市自治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各個地區的具體方案。
那麼喪葬補助金到底有多少錢呢?
具體的要看當地所發布的文件來進行計算,我們接下來以浙江省為例來說明。
按照浙江省有關部門發布的通知,我們可以知道。浙江喪葬補助金的發放標準是按照死亡時浙江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來發放的。
根據網上查找,2020年浙江省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為5225元。如果是往年的政策,那麼喪葬補助金將為月人均收入的三倍。而現在由於新政策的實施改為月人均收入的兩倍,也就是10450元。
如果想要知道當地具體的喪葬補助金為多少?那麼就需要去查找當地的上一年度城鎮職工居民人均收入才能得到具體的數據。
但是具體的喪葬費發放要與當地的具體政策為標准,有一些地方的喪葬費,它有一個規定的數額。比如江蘇淮安規定為20000元。
現在很多地方推出「 喪葬改革 」,如果直接將去世用土葬,那麼在一些地方是無法領取喪葬補助金的。
撫恤金又是怎麼計算?為什麼有些人僅發放五個月,而有些人卻高達驚人的24個月?
之前的撫恤金是按照供養親屬人數(直系子女人數)來進行發放的,一個人則發放六倍,兩個人則發放九倍,三個人或以上的最多發放12倍。
為此很多人都覺得不公平,一個人供養就已經很不容易了,撫恤金還是最少的。
現在新政策並不是按照之前的標准來進行發放,其實之前的發放標准,認定手續就比較麻煩,操作起來也非常不方便。
新的撫恤金發放標準是按照繳費年限來進行發放的,發放的基礎也是與當地上一年度城鎮職工可支配收入相關。
繳費年限不滿五年的,發放月數為三個月;
繳費年限超過五年,但不滿10年的,發放為六個月;
繳費年限超過10年,但不超過15年的,發放九個月;
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一年,發放月數增加一個月;
繳費年限達到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
而這些是面對那些在職的人員, 如果是已經退休的人員,每領取一年的基本養老金,到時候撫恤金就減少一個月,但是最低發放月數為九個月。
還有一點就是,參保人員(包括以靈活就業人員參與城鎮職工社保的)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當他的繳費年限不足五年,他的遺囑待遇標准不能超過他個人繳費總數。
舉例說明
還是以浙江省為例,老王是企業退休人員,在今年9月份去世,養老保險繳費剛好達到15年,但是他已經領取了五年的養老金。
根據政策,我們可以計算出撫恤金發放標准為九個月。按照當地的發放標准,應該能拿到撫恤金:5225 9=47025元。
九個月怎麼來的?
這九個月是因為他繳費15年,對應發放9個月,而他領取了5年的養老金,應該發放的標准為九個月,減去五個月為四個月。可是最後有一條:最低發放標准為九個月。
我們再舉個例子。
老李,在今年9月份去世,養老保險繳納了36年,一共領取了20年的養老金,那麼最後他的撫恤金也是發放9個月,最後他的親屬能夠領取到的撫恤金也是47025元。
那麼這個裡面的9個月又是如何計算的呢?
根據發放撫恤金的標准,繳費超過30年的,按照24個月來進行計算。可是他實際領取了20年的養老金,根據相應的計算,20個月減去20等於4,而最後一條最低,因此也是按照9個月來進行發放。
按照養老保險的發放標准,我們可以知道,當退休人員或者是在職職工去世了,繳納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裡面的余額是可以繼承給直系親屬的。
養老金的發放標準是根據退休時間,按照月份來發放的。如果是60歲退休,那麼他的個人賬戶裡面的錢可以發放139個月。
如果退休人員在沒有領取完139個月的養老金就不幸去世,那麼個人賬戶裡面還是有一定的余額的。
這一部分余額是可以直接退回給去世人員子女的,而且余額裡面哪怕是補助還是利息,都會分文不少地到子女的賬戶。
隨著制度的不斷完善,現在無論是喪葬補助金還是撫恤金的發放都有了明確的規定,而且也更加合理。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的多少,主要與當地上一年度城鎮職工人均可支配收入有關,而且還與自己參與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有聯系。 但是這並不是意味著繳費年限越高,撫恤金就越多,而它是根據實際情況發放的。
雖然每個人都不願意麵對死亡,但是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規律,也是我們每個人都要經歷的。
隨著各項政策的完善,養老金的各個內容也逐漸更加貼切實際。
但是現在各個地區還是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之間的差別也有一些大,有些人僅有幾個月,而有些人卻能滿額。雖然這筆錢活著的人用不到,但是也能給親人留下一點安慰,希望未來差距越來越小。
Ⅵ 職工去世以後所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怎麼辦
很多企業員工擔心養老問題,就給自己或家人買了養老保險來保障自己以後的生活,但是,網上流傳著一則職工去世後養老金充公的流言,為此,很多企業職工開始紛紛擔心起自己繳納的 會打水漂了。對此,指出,就我國養老保險的具體制度設計來看,職工去世後剩餘養老金充公其實是一種誤讀,其實社會養老保險的余額是可以繼承的。
我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基礎養老金是政府補貼以及集體補助的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也就是個人每月上繳的養老金。退休後養老金的數額是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疊加。
而按現行養老金計發標准,「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如退休年齡為60歲,「計發月數」為139個月。這意味著,一個職工若60歲退休,個人賬戶資金被領完時間是71歲零7個月。 根據國家養老金發放標准,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按照退休後計發月數發放的,那麼如果在領完自己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前去世,自己剩餘的養老金就充公了嗎?
經查詢相關法律,《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而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也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按現行法規,參保職工無論是退休前、還是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都並不存在還沒有領完就充公的問題。若是退休前死亡,個人賬戶資金當然全部可繼承,而若是退休後死亡,余額同樣可依法繼承。
對此,褚福靈進行進一步解讀,他指出,我國的養老金制度只存在個人受益,不存在個人受損。「個人賬戶基金因故沒有領完,是可以繼承的。如果壽命較長,個人賬戶基金領完了,統籌基金還會繼續發放,直到終生。這個繳費不但有本人的權利保障,而且還有統籌的福利。所以這個制度不存在個人繳費後會受損的問題,只存在受益。並且這個待遇每年還會按照一定的比例調整,確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陝西省人社部門有關人員也對此回應稱,領不完的養老金真的要「充公」是一種誤解,個人繳納的部分如果沒有領完是要返還的。據介紹,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後,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可以依法由繼承人按下列規定繼承,共分為三種情況:1.職工死亡的,其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繼承;2.個體勞動者在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可以全額繼承;3.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退休人員和城鎮個體勞動者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納部分及利息的余額可以繼承。所以說,個人繳納部分並不會被「充公」。
另外,褚福靈還提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它的待遇不僅僅是老年養老,同時還有其他保障:第一,傷殘待遇。如果在繳費期間因故卧床不起,失去勞動能力,我們會有病殘津貼;第二,遺補養老金。如果繳費人因故死亡了,但是還有需要贍養的父母和撫養的孩子,只要達到一定條件,還能獲得遺補養老金;第三,喪葬費。參保人員因故身亡還會發放喪葬費和一次性補貼。
Ⅶ 企業職工交26年養老保險,退休後因病離世怎麼辦
企業退休職工,在退休後一年去世,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大部分可以退返給家屬。根據男職工、女職工以及退休年齡,有不同的演算法。
另外,社保部門還將給退休人員家屬支付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撫恤金的標準是當地上年度月平均養老金乘以10個月,大概2萬多元;喪葬費則是統一標准,大概是5000元(各省市標准可能不一樣)。
希望採納。
Ⅷ 在職員工死亡社保該怎麼處理
首先,去世職工的親屬需要在死亡當月正常繳納社保,在次月辦理醫療費用的報銷、申報死亡減員和申請社保個人部分的提取。值得一提的是,在職員工是沒有死亡喪葬補償金的。
按現行法規,參保職工無論是退休前、還是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都可以依法繼承,「充公」的說法是不存在的。對於個人繳納的部分,沒有領取完的會返還,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後,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可以依法由繼承人按下列規定繼承,共分為三種情況:
1.職工死亡的,其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繼承
2.個體勞動者在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可以全額繼承
3.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退休人員和城鎮個體勞動者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納部分及利息的余額可以繼承。
在職職工、流動參保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需准備如下資料:
1.《在職職工異動表》、死亡人死亡證(派出所銷戶)、身份證、戶口原件和復印件2份(1份交登記科辦理死亡停保手續,1份交養老待遇科辦理退保手續);
2.繼承人戶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繼承人工商銀行《個人結算帳戶》(本地)活期存摺帳號復印件1份;
4.死亡人父母是否健在證明(如父母健在或一方健在的,又不繼承死亡人養老帳戶的,健在者需寫《自願放棄繼承書》,本人簽名並蓋手印;如父母已故或一方已故,死亡人有在職職工身份的由企業調查其父母死亡情況後出具死亡證明,流動參保的,由居委會出具死亡證明);
5.死亡人有配偶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離異的,需提供離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死亡人未婚的,需提供由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配偶如不繼承死亡人養老帳戶的,需寫《自願放棄繼承書》,本人簽名並蓋手印(配偶如已故,死亡人有在職職工身份的由企業調查其配偶死亡情況後出具死亡證明,流動參保的,由居委會出具死亡證明);
6.死亡人有子女的,子女如未成年(不滿16周歲),需提供戶口原件和復印件1份;子女如成年(年滿16周歲),且不繼承死亡人養老帳戶的,需寫《自願放棄繼承書》,本人簽名並蓋手印。死亡人有配偶無子女的,由居委會出具證明。註:還需提供能證明死者父母、配偶及子女與死者關系的相關資料,如結婚證、戶口等,如無法證明與死者關系的需國家公證機關予以公證,或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
Ⅸ 退休工人死後養老保險金如何發放
如果是單位職工因病去世後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發給本企業3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費;
(2)發給職工本人生前10個月標准工資的撫恤金;
(3)有符合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的按照規定按月發放生活費;
在職人員所有費用全部由單位承擔;退休人員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所有費用應當由社保局結算,單位的退管處就沒有什麼費用可以拿了。
農村人口死亡後養老保險金處理方式是:
一、可以由繼承人向當地社保局申請退保。 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如果拿出來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但,大多數的錢都是進入統籌帳戶裡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幾千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交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這就叫所謂的「喪葬費用」 社保除了支付喪葬撫恤金外,個人賬戶部分可以退給繼承人。
二、如果有供養直系親屬,可辦理供養,不過前提是要繳滿15年的。退休前死亡的有單位的,可以退個人賬戶部分,向單位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沒有單位的,只能退個人賬戶部分,沒有喪葬費和撫恤金以個人名義自己全額交的,只有40%的錢進入個人賬戶,其餘進入社保統籌賬戶里,是將來享受養老金用的 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標准為:(一)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二)一次性撫恤金以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供養親屬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數的6倍;供養親屬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數的9倍;供養直系親屬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數的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