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死後能退回本金嗎
人去世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不能退,但是養老保險賬戶的余額在去世後可以被其親人繼承。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B. 養老保險如果人還沒到退休,就死了,錢能退嗎
可以退,若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親屬可以憑有關證明領回個人賬戶上的養老金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和集體補助部分都是可以繼承,同時還會給予一定額度的喪葬補助費。因為養老保險中個人繳納的部分是全部進入個人賬戶的。
如果養老金賬戶所有人是處於在職狀態的,需要工作單位的人事去社保局申請,然後個人賬戶余額和補助費用會發放給單位,再由單位發給員工的家屬;如果是已經退休的人員,需要家屬帶上戶口本、死亡證明等資料去社保中心提出繼承申請。
個人養老保險的介紹:
個人養老保險以城鄉居民作為保險對象的一種人身保險。凡年齡在16周歲以上,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城鄉居民,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個人養老保險的保險期限包括保險費繳費期和養老金額取期。保險費繳費期從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並交納第一期保險費起,至約定繳費期滿為止;養老金領取從被保險人約定的繳費期滿的次月起,至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時止。
基本養老保險的介紹:
基本養老保險是按國家統一的法規政策強制建立和實施的社會保險制度。企業和職工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退休職工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也稱「退休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養老保險的特點:
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由於其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的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所以必須設立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當職工還沒有退休就去世了的時候,也是可以領取其賬湖內的養老保險的。由其法定的繼承人或是受益人領取,而且只能領取其個人繳納的一部分,不能領取單位為其繳納的部分。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繳納了養老保險但是還未到退休年齡就去世的,養老保險可以退還個人繳納的金額,具體的建議詳細咨詢當地社保局與單位主管部門。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無法領取社會養老保險:
1、因為勞動者已死亡,領取養老金的人不存在了,所以不可能再發放養老金;
2、勞動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的金額,親屬可以繼承。非因工死亡的,還可以要求養老基金支付部分喪葬費、遺屬補助金等,具體標准各省規定不一樣。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這也是國家規定的。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為了更好而活著,社保就是這樣,您活一天就給一天的錢,只要人還在,治一次病醫療就報一次。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
1.辦理死亡手續:
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2.辦理出境定居手續:
參保人員退休前出境定居,辦理停保手續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手續,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退休後出境定居,仍按國家、省、市的規定支付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C. 去世了養老金能退嗎
法律分析: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喪葬費是指用於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後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由原工作單位支付。國家有關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其數額一般是該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時,所辦理喪事的有關費用支出,不論職工級別,按規定的數額一次發給,由家屬掌握包干使用。在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屍費、屍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佔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等。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D. 交的社保人死後可以退本金嗎
人死了社保是可以退的,但是只能退個人交的部分,公司交的部分退不了。
1、法律規定社保里的余額是可以繼承的。因此人死了是可以將社保的錢取出來的;
2、不僅人死了社保里的錢可以拿出來,人沒死也有些情況下可以把錢取出來,比如定居海外了,又或者到了退休年齡,
3、但是社保沒有繳納滿15年,而自己又不想補繳的,可以申請將社保中的余額取出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一、繳納社保的方式如下:
1、勞動者通過用人單位購買社會保險的,應當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代扣後,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2、勞動者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直接去社保機構中心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社保轉移到其他城市的方法具體如下: 1、先帶本人身份證前往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參保憑證》,把這個憑證給到新參保地的社保中心;
2、將遷移的憑證帶回戶籍地,在戶籍地社保局申請辦理自繳費社保帳戶,然後再將遷移回來的社保申請合並到現在新的帳戶內即可;
3、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即可。
總之,人死了社保是可以退的,但是只能退個人交的部分,公司交的部分退不了。法律規定社保里的余額是可以繼承的。不僅人死了社保里的錢可以拿出來,人沒死也有些情況下可以把錢取出來,比如定居海外,又或者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社保沒有繳納滿15年,而自己又不想補繳的,可以申請將社保中的余額取出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 人去世後養老保險金如何退回
法律分析:人死後社保退的方式: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全部返回。 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需要的手續:
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社會保險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F. 交了養老保險人死了錢能退嗎
人死了養老保險可以退,但是需要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相應的退還手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退休後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到達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部分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參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