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綜合保險算社保年限嗎
不算,綜合保險調整後,參保人員繳費年限是從參加城保開始計算的。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它們是兩種不同的制度。綜保繳費模式就是養老待遇採取的是到齡後一次性兌現的:用人單位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連續繳費滿一年的,外來從業人員可獲得一份老年補貼憑證,其額度為本人實際繳費基數的7%綜合保險實際上就是在上海外來務工人員另一條參保險的道路,它不同於上海本地人參加的社會保險,實際上它的全名叫外來務工人員綜合保險,即就是有在上海參加工作的人有相當一部分人員沒有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參加上海的社會勞動保險,他的切身利益得不到正常的保護,上海市為了保障這部份人的合法權利,規范用工單位行了為,於2002年9月1日開始實行的一項制度。它抱括工傷,住院治療,養老補貼等三項保險待遇,使外來從業人員在必要時,能亨受到合法待遇,外來人員只要做好最低交費年限l5年,最低醫保交費年限20一30年,到60歲退休年令就能享受到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待。但它跟上海市社會勞動保險還是有質的區別的,在管理上也有所不同,在目前,它不具備跟勞動保險合並的資格。所以不能折算社保年限。不能,綜合保險調整後,參保人員繳費年限是從參加城保開始計算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Ⅱ 綜合保險三年可以抵一年養老保險嗎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不可以。綜合保險是是上海地方性政策。而養老保險是國家政策。兩種保險沒有任何聯系。所以綜合保險三年不可以抵一年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