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轉非養老保險國家買斷15年 但是有幾年沒有交錢
可以補交。
據《社會保險法》最新規定,未繳滿15年社保的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獲得保險金:
1、允許延長繳費至15年(僅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這類人是指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後,未繳滿15年,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在待遇領取地延長繳費至滿15年,在這類人當中有一部分人是在《社保法》實施前參保的,可以延長繳費5年,若5年後仍未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滿15年。怕大家看不懂,我給大家解釋下:這種情況是說,一般情形可以延長繳費年限,即到了退休年齡仍然可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直至繳滿15年。這類人當中有一類人例外情形,這類人是指《社保法》實施以前就參保的人,只需要延長繳費5年,若5年後仍然未繳滿15年的,可以在這5年後一次性繳滿15年。
2、延長繳費後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的待遇。
3、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社保機構會按照程序讓本人簽字確認後,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發布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Ⅱ 農轉非15年社保如何計算退休工資
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一、農轉非是什麼意思?
農轉非,即農業(農村)人口轉為非農業(城鎮)人口,是中國大陸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實行的一項嚴格城鄉人口戶籍管理的制度。
農轉非是指起源於80年代初期的國家改革開放後城市發展和規劃要把本來從事農業勞動的人口,以劃撥部分土地和商業網點建設和各種保障政策作為安置,辦成的性質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所轉變成為了第三產業勞動的人口。這是國家給予這部分人員生活和生產等各方面的政策性保障。
二、退休工資和養老金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1、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2、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二)資金渠道不同
1、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
2、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
(三)繳費方式不同
1、退休金由單體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即可享受。
2、社會養老保險費用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循統一的繳費准則。
(四)領取方式不同
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職工退休後一次支付退休金,企業支付退休金後對職工退休退職無任何給付義務,後者指在職工退休後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2、社會養老保險金由政府部門機構統一發放,養老金的領取問題方面,對每個社會成員有統一的養老金領取規則,以重慶地區1996年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為例,其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為社會統籌,即單位繳18%那部分匯入社會養老金的大池子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個人繳8%的那部分的累積。它所提供的養老金往往是最為基礎性的保障,只能解決最為基本的溫飽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Ⅲ 農轉非交了15是以什麼保來領養老金的
職工保險
農轉飛是戶口,從農村戶口轉成了城鎮戶口。那麼如果你原先繳納的是農村養老保險的話,那麼你就享受農村的養老保險,如果你從來都沒有繳納職工養老保險或者是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話,那麼你退休以後同樣是享受農村的養老保險繳費待遇,如果你戶口轉成城鎮戶口了,繳納的養老保險是靈活就業養老保險,而且養老保險交夠15年,那麼你退休了以後就可以享受。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的退休待遇,享受什麼待遇,就要看你繳納的是什麼樣的養老保險。
Ⅳ 農轉非社保的政策規定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上的原征地農轉非人員,本人自願的,可按每人15000元的農轉非養老保險標准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75周歲的,在15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不足75周歲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增加1300元的標准,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Ⅳ 農轉非養老保險不足15年,退休時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一次性補繳
根據相關規定,取消一次性補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政策,只有符合以下特定條件的人才可以進行一次性補繳:
1.2011年退休的國企、事業單位的職工;
2.本地戶口,在1961年-1982年下鄉的知青;
3.本地城鎮戶口,在2011年7月1日以前(社保法實施之前)交過養老保險,延長繳費繳了5年還沒有達到15年的。
二、按年補繳
不符合一次性補繳條件的人員,可以選擇逐年補繳,這種補繳會比正常補繳多出一筆滯納金。
滯納金=當月應繳社保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Ⅵ 征地農轉非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對於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上,女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上的失地農民,地方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每年養老保險金水平,按15年期限,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資金用於養老保險費用的支付,個人不負擔繳費。從失地的當月起,開始領取養老保險。
對於男性年齡在45-60周歲之間,女性年齡在40-55周歲之間的失地農民應加入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項目中。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與失地農民實際年齡之間的差額即為實際繳費年限。每年所需繳納的費用由政府,集體,個人三方共同承擔。政府負擔的部分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再加專項的財政撥款,集體承擔部分從土地補償費和集體經濟積累中提取,失地農民個人繳納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體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資應在50%以上,集體出資應在30%左右,個人出資在20%左右,堅持政府保障為主,個人保障為輔的原則。
失地農民達到繳費年限後,男60周歲,女55周歲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Ⅶ 農轉非戶口養老保險
農轉非被征地的,都要參加社保的,所以可以辦理的。
一、農村新型養老保險政策如下:
參保人群: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參保手續及流程: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繳費標准
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農轉非養老保險政策如下: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上的原征地農轉非人員(以下簡稱老齡人員),本人自願的,可按每人15000元的農轉非養老保險標准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75周歲的,在15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不足75周歲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增加1300元的標准,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老齡人員一次性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完清後,按現行的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最低基本養老金標准按月發給養老待遇。年滿70周歲以上的,同時按規定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待遇。
不少人群由於土地的被徵用,成為農轉非人員。而農轉非養老保險的出台為他們解決了後顧之憂,切實做好了養老保障。讓他們鬆了一口氣。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農轉非老齡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期間死亡的,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支付死亡待遇。扣除已支付養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後的農轉非養老保險余額一次性退還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3、男年滿50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不滿55周歲的原征地農轉非人員(以下簡稱「4050」人員),本人自願的,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4050」人員每人按41000元的標准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4050」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未繼續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從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次月起,按我市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最低基本養老金標准按月發給養老待遇。年滿70周歲後,同時按規定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待遇。
農轉非養老保險政策的出台,對農轉非人員來說,真可謂雪中送炭。讓他們最大限度的感受到政策的優越性。為他們解決了今後的生活保障問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Ⅷ 農轉非15年養老保險首次參保時間是怎麼計算的
農轉非社保的政策規定
法律分析: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上的原征地農轉非人員(以下簡稱老齡人員),本人自願的,可按每人15000元的農轉非養老保險標准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75周歲的,在15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不足75周歲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增加1300元的標准,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老齡人員一次性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完清後,按現行的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最低基本養老金標准按月發給養老待遇。年滿70周歲以上的,同時按規定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待遇。不少人群由於土地的被徵用,成為農轉非人員。而農轉非養老保險的出台為他們解決了後顧之憂,切實做好了養老保障。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農轉非老齡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期間死亡的,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支付死亡待遇。扣除已支付養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後的農轉非養老保險余額一次性退還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3、男年滿50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不滿55周歲的原征地農轉非人員(以下簡稱「4050」人員),本人自願的,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4050」人員每人按41000元的標准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4050」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未繼續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從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次月起,按我市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最低基本養老金標准按月發給養老待遇。年滿70周歲後,同時按規定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可以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農轉非,工作十五年,保險交十年,五十退休,怎樣記算退休金
1、《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據政策,目前是達到其要求的最底限了。
2、如果是企業職工的話,是不能辦理停保的,除非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這一點是肯定的。如果是自由職業者,可以不再繳費即可。
3、詳情請向12333進行咨詢,以免各地政策差異造成你個人的損失。
附:要辦理停保手續,但是你只繳納15年到退休的時候領取的養老保險金是很少的,有的地方是按你停保的時候的基數核算退休金,如果你今年就停了,十幾二十年之後才領退休金,按物價上漲的速度可以想像錢根本不夠用。
Ⅸ 請問一下我老公是64年出生的農轉非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嗎
養老保險根本就沒有一次性補繳的政策。
這與戶口性質沒有任何關系。
國家在2015年已經取消農村戶口了。所有人都是城鄉居民戶口。
Ⅹ 2015年重慶市農轉非養老金是多少
2015年重慶市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80元的基礎上,統一增加15元,調整後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95元。
此次提高的基礎養老金標準是國家將現行最低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給予全額補助。
(10)2015農轉非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
(一)調整對象
《通知》第一條規定的調整對象包括以下人員:
1.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2.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個人參保人員;
3.中央、市屬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中轉制為企業前有正常事業費的,其轉制後退休的人員;轉制前無正常事業費的,其全部退休人員;
4.其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基本養老金納入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退休人員;
5.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納入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退休人員;
6.原四川省森林工業企業,基本養老金納入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退休人員;
7.納入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退休人員。
上述1至7目所列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在2010年12月31日處於服刑、勞動教養期的退休人員,不參加2011年基本養老金調整。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均不屬於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對象。
(二)退休時間認定
退休時執行企業退休辦法的人員,其退休時間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等有權單位批准退休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時間確定;退休時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辦法的人員,其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時間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人事行政管理機關)等有權機關批准退休的次月確定。
(三)繳費年限計算
《通知》第一條規定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等有權單位審批退休時確認的繳費年限(或連續工齡)扣除折算工齡計算。計算結果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四)傾斜調整對象資格確認
1.《通知》規定屬於符合享受傾斜調整范圍的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和高級技師是指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已按規定獲得職稱資格或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
對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及原工商業者資格的認定,按照《關於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實施意見》、《關於印發<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審批確認表>的通知》規定審批確認,已按照該規定審批確認資格的,不再重新確認。
2.對在黔江區、武隆縣、巫山縣、雲陽縣、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辦理退休的人員,其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資格由參保地社會保險局直接確認。
對辦理退休時仍在設立於黔江區、武隆縣、巫山縣、雲陽縣、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的市屬及以上企業的分支機構中工作。
但在我市非艱苦邊遠地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其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資格由所在單位按規定清理匯總後,報市級主管部門(市屬國有重點企業設立於艱苦邊遠地區的機構退休人員資格報市屬國有重點企業)確認。
3.同時符合《通知》第一條第(三)項第2目第(1)、(2)、(3)、(4)子目規定的兩種及其以上傾斜條件的,按規定分別享受傾斜調整標准。
二、城鎮超齡人員及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待遇調整
按《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有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
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養老待遇從2010年12月及其以前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城鎮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及征地農轉非人員(2010年12月31日以前死亡的除外),屬於2011年養老待遇調整對象,從2011年1月起調整月養老待遇。
三、其他
(一)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其退休人員按事業單位退休費調整辦法調整增加的金額,不得納入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二)按《通知》規定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養老待遇作為計算死亡一次性救濟金的計發基數。
(三)1998年7月1日及以後退休並建立了個人賬戶的人員,本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占月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的比例,分別在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個人賬戶余額中予以支付。
(四)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於2011年1月25日前,將按《通知》規定確認的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報市社會保險局匯總,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審批後執行。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城鎮超齡人員、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待遇,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對老年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
要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認真做好調整對象資格確認相關工作,確保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